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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Ma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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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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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 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进一步强化 了履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 7 项议案。

2、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2 项议 案。

3、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北长 江天马定增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项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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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2 项议案。

6、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2 项议案。

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工作意见

2020 年,公司坚持“1+1+N”战略引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两手抓”, 实现各产线的稳产满产。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升级,优化业务组合,快速向市 场推出技术创新产品,不断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出货比。公司 a-Si 业务持续提升效 率与效益,医疗显示大幅增长;LTPS 业务在保持智能手机业务全球领先地位的同 时,积极拓展中尺寸(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车载业务;AMOLED 柔 性手机屏实现对品牌客户的稳定量产出货,穿戴业务实现重大突破,非显业务培 育孵化;技术创新取得新成果,降本增效成果显著,新产线建设顺利,市场地位 和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

2021 年,公司将在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坚持“1+1+N”战略 引领,以“聚焦、拓展、整合”为战略主题,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客户意识、经 营意识、创新意识和危机意识,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技术水平,夯实基础能力, 激发团队活力,聚焦关键任务,紧紧围绕客户,为客户创造价值,推进各项业务 取得新进展。

2021 年,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坚持以提升经营效率为工作核心, 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通过提升移动智能终端显示业务竞争与盈利能力、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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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显示业务的发展速度与质量,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份额;通过资源的前 瞻性布局及成本优化等,挖掘资源战略优势,合理整合有效资源,构建有竞争力 的成本优势;通过“精益化、自动化、信息化”三化融合,建立 LTPS 智能制造 体系,保持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 LTPS 产线的优势;同时重点推进 AMOLED 事业在新品开发、产能、良率等方面稳步提升;深入推进高效运营及信息化建设, 通过数据治理进一步发挥数据资源价值,完善流程和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运营管 理和决策机制,提升运营管理效益;通过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充分发挥产线产能, 争取产出最大化,减少损耗,提质增效,提高 a-Si 和 LTPS 产业基地的效率与效 益;全力保障天马显示科技、武汉天马 G6 项目、创新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 实施;通过分层分类的人才激励体系的完善,充分激发员工活力,为有意愿、有 能力的员工提供发展平台。

三、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相 关决议事项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 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 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制定的《会计核算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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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各期财务报告均 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情 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 证公司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3 、检查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6 号),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91号)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8日全部到位,此 次非公开发行 409,624,610 股新股于 2020 年 9月 1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57,747,661股。基于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 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完成募集资金 账户注销手续。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定价、认购方式、募集资 金用途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 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挪用或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况。

4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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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与关联 方交易行为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 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 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 制。

5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以及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 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 规定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正常运行及稳健发展,有效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6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 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违 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7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按要求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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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均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 息知情人,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8 、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所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 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9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 2021 年工作展望

2021 年,监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更 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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