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5
Mar 6, 2025
53579_rns_2025-03-06_6fa1174e-fc49-4209-93d5-f13be0474388.PDF
Delisting Announc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 000050 | 证券简称: 深天马 A | 公告编号: 2025-011 | ||
|---|---|---|---|---|
| 债券代码: 149835 |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2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2
债券代码: 149835
债权登记日: 2025年3月10日
最后交易日: 2025年3月10日
兑付日: 2025年3月11日
摘牌日: 2025年3月11日
计息期间: 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2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将于2025年3月11日支付自2024 年 3月 11日至 2025年 3月 10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发行人: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1 - \cdot$
-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2
-
债券代码: 149835
-
债券余额: 10亿元
-
期限: 3年
-
当前票面利率: 3.35%
-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选择权条款: 无
-
担保方式: 无担保
-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第 3年 (2024年 3月 11日至 2025年 3月 10日) 的票面利率为 3.35%。每 10 张"22 天马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 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3.50元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 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6.80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3.5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
债权登记日: 2025年3月10日
-
兑付日: 2025年3月11日
-
摘牌日: 2025年3月11日
-
最后交易日: 2025年3月10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overline{2}$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 截止 2025年3月 10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天马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 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库。
- 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overline{3}$
- 发行人: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
联系人: 李伟
电话: 0755-36351068
-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中信证券大厦 21 楼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蔡智洋、吴林、罗家聪
电话: 0755-23835484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兑付暨摘牌公告》盖章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