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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5

Feb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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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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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券代码: 149801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 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25-007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倩券(第一期)

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Service State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1

债券代码: 149801

债权登记日: 2025年2月17日

最后交易日: 2025年2月17日

兑付日: 2025年2月18日

摘牌日: 2025年2月18日

计息期间: 2024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2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5年2月18日支付自2024年2月18 日至 2025年 2月 1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 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人: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mathbf{1}$

  1.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1

  2. 债券代码: 149801

  3. 倩券余额: 15 亿元

  4. 期限: 3年

  5. 当前票面利率: 3.10%

  6.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7. 选择权条款:无

  8. 担保方式: 无担保

  9.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1. 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第 3年 (2024年 2月 18日至 2025年 2月 17日) 的票面利率为 3.10%。每 10 张 "22 天马 01"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 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 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4.80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1.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 债权登记日: 2025年2月17日

  2. 兑付日: 2025年2月18日

  3. 摘牌日: 2025年2月18日

  4. 最后交易日: 2025年2月17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overline{2}$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 截止 2025年 2月 17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天马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 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库。

  1. 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 自 2021年 11月 6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overline{3}$

  1.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 发行人: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

联系人: 李伟

电话: 0755-36351068

  1.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中信证券大厦 21 楼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蔡智洋、吴林、罗家聪

电话: 0755-23835484

特此公告。

$\alpha$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暨摘牌公告》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