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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3
May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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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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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债券代码: 149121 证券简称: 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23-041 债券简称: 20 天马 0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疫情防控债) 2023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重要提示:
- 最后交易日: 2023年5月10日
- 债权登记日: 2023年5月10日
- 本息兑付日: 2023年5月11日
- 债券摘牌日: 2023年5月11日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疫情防控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年5月11日支付2022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期间的和本期债券本 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疫情防控债)
2、品种、期限及规模: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发行规模为100,000 万元。
3、债券简称: 20 天马 03
4、债券代码: 149121
5、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2.85%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开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票面金额: 人民币 100 元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 2020年5月11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5月11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1、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3、信用级别: 根据 2022 年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跟踪评级,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20 天马 03"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
14、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20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 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 (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天马03"持有
人。凡在2023年5月10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 发的本金及利息; 2023年5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 及利息。
三、本期债券摘牌日、登记日及本息兑付日等
1、最后交易日: 2023年5月10日
2、债权登记日: 2023年5月10日
3、债券摘牌日: 2023年5月11日
4、本息兑付日: 2023年5月11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20 天马 03"的票面利率为 2.85%, 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 利息人民币28.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手派发利息为 22.80 元, 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22.80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8.50 元, 本息兑付金额合计 为人民币 1.028.50 元。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
在本次本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 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本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 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本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3年5月11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 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 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5月10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 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本息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 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库。
(二) 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 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 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 64 栋
联系人: 李伟
联系电话: 0755-36351068
传真: 0755-86225772
(二)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联系人:黄钦亮、林增峰、付聪、李亮
电话: 0755-82031811
传真: 0755-82031280
(三) 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 赖兴文
电话: 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 518038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