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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21

Dec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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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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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 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21-076 债券代码: 112821

债券简称: 18 天马 0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天马0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异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8天马01, 债券代码: 112821,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 12月13日支付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期间的利息4.05元(含税) /张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售,付息及支付回售款后本期债 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债券代码: 112821

2、债券简称: 18天马 01

3、回售价格: 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4、回售登记期: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

5、回售资金发放日: 2021年12月13日

6、回售有效申报数量: 10,000,000 张

7、回售金额: 1,000,000,000.00 元 (不含利息)

8、债券摘牌日: 2021年12月13日

根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司分 别于 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和 2021年11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发 布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天马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天马01"调整票面利率 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天马 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有权决 定在回售登记期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内选择将持有的"18 天马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 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 部分债券享有2020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2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4.0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8天马01"债券回售申报 登记的统计,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0,000,000 张, 回售金额为 1,000,000,000.00 元 (不含利息)。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有关回售结果及摘牌事官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品种、期限及规模: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第 3 年末附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为100,000 万元。

3、债券简称: 18天马01

4、债券代码: 112821

5、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4.05%

6、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开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票面金额: 人民币 100 元

8、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 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9、起息日: 2018年12月13日

10、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 每年的 12 月 13 日 (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 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12 月 1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 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3、信用级别: 根据 2021 年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跟踪评级,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18 天马 01"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稳定。

14、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01 月 0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回售及摘牌有关事项

1、回售登记期: 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

2、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8天马01"债券回售申报

登记的统计,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10,000,000 张, 回售金额为 1,000,000,000.00 元 (不含利息),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0张。因本期债券全额回售,"18天马01"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回收数量: 10,000,000 张

4、回售价格: 1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总金额: 1,000,000,000.00 元 (不含利息)

6、回售资金划付情况:

本次"18天马01"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已足额支付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 者资金账户

7、债权登记日: 2021年12月10日

8、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 2021年12月13日

9、债券摘牌日: 2021年12月13日

三、本次付息方案

"18天马01"的票面利率为4.0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 息人民币 40.50元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 32.40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OFII、ROFII) 取得的实际每手派 发利息为 40.50元。

四、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 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 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库。

(二)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 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 自 2018年11月7日起至 2021年 11月6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和增值税。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 即 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 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 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 64 栋

联系人: 李伟

联系电话: 0755-36351068

传 真: 0755-86225772

六、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联 系 人: 黄钦亮、徐海华、林增峰、付聪、李亮

电话: 0755-82031811

传真: 0755-82031280

2、登记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 系 人: 赖兴文

电话: 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 51803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