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17, 2025
53579_rns_2025-04-17_656fb284-8e1f-47eb-8ad8-6c9bc2d27cd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 000050 | 证券简称: 深天马 A | 公告编号: 2025-024 | ||
|---|---|---|---|---|
| 债券代码: 149885 |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5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02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5
债券代码: 149885
债权登记日: 2025年4月18日
付息日: 2025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
计息期间: 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2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将于2025年4月20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支付自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5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overline{F}$ :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发行人: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债券简称: 22 天马 05
-
债券代码: 149885
-
债券余额: 6亿元
-
期限: 5年
-
当前票面利率: 3.98%
-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
选择权条款: 无
-
担保方式: 无扣保
-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第 3年 (2024年 4月 20日至 2025年 4月 19日) 的票面利率为 3.98%。每 10 张 "22 天马 05"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39.80 元 (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 每 10 张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31.84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39.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
债权登记日: 2025年4月18日
-
除息日: 2025年4月21日
-
付息日: 2025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
-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2025年4月20日
$\overline{2}$
- 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 3.9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 截止 2025 年 4 月 18 日 (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天马05"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 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库。
- 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 自 2021年 11月 6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mathcal{R}$
-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 发行人: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
联系人: 李伟
电话: 0755-36351068
-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中信证券大厦 21 楼
$\approx -4$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蔡智洋、吴林、罗家聪
电话: 0755-23835484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盖章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