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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an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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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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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25-00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公司”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天马”指“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天马研究院”指“天马新型显示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厦门天 马拟向天马新型显示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元,可分次借款, 借款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无需公司及厦门天马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 任何形式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借款外,公司及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向 关联方借款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金额为10,000万元;包含本次关联借款,公司 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总金额为17,000万元。

由于天马研究院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其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其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彭旭辉先生、成为先 生、张小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波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郭 高航先生、梁新清先生、耿怡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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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1、关联方名称:天马新型显示技术研究院(厦门)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安西路6999 号

  •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4、法定代表人:秦锋

  •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W1BKT0H

  • 7、股权结构: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亿元) 持股比例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8 36%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2 24%
厦门国贸产业有限公司 0.8 16%
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0.6 12%
厦门市翔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6 12%
合计 5 100%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 专业设计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知 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 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产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历史沿革与发展状况:天马研究院于2022 年7 月15 日成立,建设一条 从巨量转移到显示模组的全制程Micro-LED 产线,于2024 年6 月实现产品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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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 年12 月实现全制程贯通,将持续深化与产业链合作,不断优化技术与工 艺,积极拓展应用市场。

10、天马研究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2024 年9 月30 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145,899,366.62 349,701,921.17
净资产(元) 120,764,597.51 295,229,766.26
项目 2023 年1-12 月
(经审计)
2024 年1-9 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3,009,229.84 131,077.51
利润总额(元) -5,124,128.12 -75,020,310.41
净利润(元) -5,245,982.28 -75,534,831.25

11、关联关系:因天马研究院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担任其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其 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12、天马研究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厦门天马拟向天马研究院借款7,000 万元,可分次借款,借款期限至2026 年12 月31 日,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无需公司及厦门天马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 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1、借款金额:7,000 万元

  • 2、借款方式:委托贷款

  • 3、借款期限:自单笔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 4、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5、担保措施:无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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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满足厦门天马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及厦门天马无需对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天马向天马研究院累计借款金额为10,0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 年1 月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借款用于满足厦门天马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借款 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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