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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5, 2021
53579_rns_2021-12-05_7544de53-5bfe-4c94-af4a-03552ce6f1c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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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 1918)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簿记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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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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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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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 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23 号”文同意注册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合计 100 亿元。本期债券为本次批文下 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2、本期债券简称为“21 天马 02”,债券代码为 149741。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 超过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335.68 亿元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3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 债率为 31.89%;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347.26 亿元(合并报表中 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6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96%;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347.62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4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5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10.76 亿元(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 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7、增信措施:无。
8、特殊权利条款:无。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30%-4.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 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投资 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5、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 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
16、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 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 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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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
18、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与 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9、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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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期债券 | 指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专业投资者 | 指 |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 |
|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网下询价日(T-1日) | 指 | 2021年12月7日,为本期发行接受专业投资者网下询价 的日期 |
|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 日(T日) |
指 | 2021年12月8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起 始日期 |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发行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 天马 02”。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
债券票面金额: 100 元。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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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 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 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 式承销。
配售规则: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配售规则安排请参见后文 “三、网下发行/(六)配售”。
网下配售原则: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网下配售原则请参见 后文“三、网下发行/(六)配售”。
起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2 月 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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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票面总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登记日收市时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年利率。
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
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南中路支行
账户户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55900111510703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君汇支行
账户户名: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0039297203004789406
质押式回购安排: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 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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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 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 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 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 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021 年12 月6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
| T-1日 (2021 年12 月7 日) |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2021 年12 月8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
| T至T+1日 (2021年12月8日至12月 9 日) |
网下认购日 |
| T+1日 (2021年12月9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商专用收款账户 |
| T+2日 (2021 年12 月10 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 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30%-4.3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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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主 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
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
(7)每家专业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
2、提交
-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14:00-17:00
-
之间,将以下文件发送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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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发送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申购传真:010–60833326 咨询电话:010–60834397
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 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 认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 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 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T 日)和 2021 年 12 月 9 日 (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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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专业投资者 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12 月 7 日(T1 日)14:00-17:00 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专业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 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网下配售原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 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 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 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 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发送配 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 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21 年 12 月 9 日 (T+1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 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专业投资者全称和“21 天马 02 认购资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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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徐楚楚 联系电话:010-6083474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 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 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 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 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 1918 法定代表人:彭旭辉
联系人:李伟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留仙大道天马大厦 1918
电话:0755-36351068
传真:0755-862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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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宏峰、陈天涯、蔡智洋、吴林、罗家聪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中 信证券大厦 18 楼
电话:0755-23835190
传真:010-60833504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王宇、曹梦达、刘嘉璐、孟凡浩、黄钦亮、付聪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电话:010-80927275
传真:0755-82031280
(四)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徐磊、吴迪珂、吴磊、汪中、李弘宇、梁冠鹏、文箫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楼
电话:021-38676503
传真:021-38032198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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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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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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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 或业务专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 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 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 ||||||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 人:中信证券(%) |
联席主承销商:银河证券(%) |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 ||||
| 21 天马02:5 年期(利率区间:3.30%-4.30%) |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后,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 14:00-17:00 间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10–60833326,咨询 电话:010–60834397,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购人在此承诺:
-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 限制) ;
-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 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 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 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 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 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6 、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 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 ,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 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是( )否
-
7 、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 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
8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 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 购无效);
-
9 、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 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 财务资助;
-
10 、申购人确认( )是 (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
(盖章)
2021 年 12 月 7 日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
(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 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 E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 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 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 项标准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G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 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 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 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
-
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
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 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 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 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