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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1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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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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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20-05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天 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星 期三)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 资金总额为5,562,982,768.16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6号)核准,公司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409,624,610股公司A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 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5,472,172.60元,扣除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2,489,404.44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 [2020]第110ZC00291号)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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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8日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 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7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武汉天马 第6 代LTPS AMOLED 生产线二期项目,该项目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 汉天马为实施主体。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第6 代LTPS AMOLED 生产线二期项目 1,450,000 730,000
合 计 1,450,000 73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157,982,695.35元,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 换先期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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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2020 年7 月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第6 代LTPSAMOLED 生产线二期项目 14,500,000,000 7,300,000,000 7,157,982,695.35 5,562,982,768.1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天马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639号)。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募投项目符合 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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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982,768.1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的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使用 5,562,982,768.1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5,562,982,768.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因此,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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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 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的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0]第110ZA08639号);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 二 〇 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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