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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ug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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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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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8-069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15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深天马”)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02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厦门天马”)100%股权、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马有机发光”)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2018年1月18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厦门天马100%股权、天马 有机发光60%股权已完成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上述标的 资产交割完成后,公司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专项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过渡 期)的损益进行过渡期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交割过渡期间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 已于2018年1月18日完成过户至公司名下。因标的公司厦门天马、天 马有机发光财务报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日衔接,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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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确定为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以 下简称“过渡期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 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厦门金财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损益归属期间,标 的资产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和亏损,均由深天马享有及承担。 损益归属期间,若标的公司有向股东分派现金红利的事项,则交易对 方应在交割日,以所获派现金红利同等金额的现金,向公司进行补偿。 深天马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 老股东按照发行后股份比例共享。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天马微电 子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1360052号)和《上 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 【2018】01360053号)确定:厦门天马过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89,617.41万元,天马有机发光过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6,571.42万元,天马有机发光60%股权对应的净利润 为-3,942.85万元。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述损益均由深 天马享有及承担。过渡期间,厦门天马及天马有机发光未向股东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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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红利。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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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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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及《上海天马有机
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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