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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Feb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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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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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8-02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有机发光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厦 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02号),核准公司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对于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标的公司(即厦门天马微电子 有限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机发光公司”)) 贷款提供的担保(如有),各方同意在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后,该等担保变更 由公司提供。各方应积极与贷款银行沟通,取得贷款银行对该等变更的同意函。 若不能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函,则由公司向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反 担保,如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向贷款银行提供担保导致其代标的公司 承担还款责任的,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偿还其因此支出的款项。 2018年1月18日,有机发光公司6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为子公司有机发光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有机发光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有机发光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包含) 人民币90,000万元担保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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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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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日期:2013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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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空北路38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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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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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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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有机发光显示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有机发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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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 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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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有机发光公司6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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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马持有有机发光公司40%股权,公司控制有机发光公司100%股权。 8、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有机发光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 |
|---|---|---|
| 总资产(元) | 2,379,575,300 | 3,228,694,007 |
| 总负债(元) | 1,419,621,522 | 2,282,028,917 |
| 其中:银行贷款(元) | 842,000,000 | 1,374,750,000 |
| 流动负债(元) | 409,744,914 | 1,116,327,301 |
| 净资产(元) | 959,953,778 | 946,665,089 |
| 项目 | 2016年1-12月(经审计) | 2017年1-9月(经审计) |
| 营业收入(元) | - | - |
| 利润总额(元) | -22,466,772 | -17,652,496 |
| 净利润(元) | -16,203,412 | -13,288,689 |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各担保协议总额不超过(包含)90,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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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15,000万元人民币,均为 对子公司的担保。
提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2,159,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9.1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为有机发光公司提供担保系履行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同时,公司控制有机发光公司100%股权,本次为其提供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机发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 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2、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有机发光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事宜。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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