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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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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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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8-007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马”)以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 100%股权、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 有机发光”)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并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披露 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厦门天马 100%股权、天马 有机发光 60%股权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1、厦门天马 100%股权交付及过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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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天马已办理完毕 10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厦门天马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2、天马有机发光 60%股权交付及过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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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有机发光已办理完毕 60%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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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换发的 《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控制天马有机发光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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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续事项
-
1、办理新股发行登记及上市手续
-
公司尚需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股 份登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办理新增股份的 上市事宜。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00 亿元。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并就上述发行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 事宜。该事项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 3、工商部门登记变更、备案手续
公司尚需就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事宜修改公 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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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并出具了相关承诺, 对于协议或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 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
1、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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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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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
3、深天马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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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登公司、深交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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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天马尚需就本次重组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事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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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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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的基础上,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在
-
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可预期的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实施 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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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
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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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与批准,该等授权
与批准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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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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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
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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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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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交割的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意见》;
-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之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 3、相关标的资产过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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