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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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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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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7-08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6 号)核准,天马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境内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了269,360,269 股A 股股票,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7.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9,999,993.58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000,000 元后,本公司共筹得募集资金人民 币4,727,999,993.58 元。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5 年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 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5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武汉天马”)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武汉天马、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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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联合保 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1 月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公司于2016 年1 月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 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利息结余总计12,921,077.30 元转入公司其他 账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 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与武汉天马已办理完毕在华夏银行 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武汉天马、联合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华夏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 开户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账号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南头支行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0868000000159613 |
|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10868000000159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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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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