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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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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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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 意见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购买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天马有 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10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对 本次发行拟购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对各拟购买标的资产出具了 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具体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中联评估承担此次交易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 议,选聘程序合规。中联评估作为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具有 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除因本次聘请外,公司与中联评估无 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同时,中联评估及其评估人员与资产占 有方及有关当事人没有现实或将来预期的利害关系。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通用的惯 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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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 评估。鉴于本次评估目的系在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下确定上 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公司本次发行提供价值参考依 据,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 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 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拟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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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 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之签署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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