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Jun 21, 2019
53579_rns_2019-06-21_e384ef4a-6a01-4d73-8d43-84b6ee6b040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9-03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0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会 董事9人,分别为:陈宏良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付德斌先生、 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实际行 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讨论 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相关股东单位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宏良先生、 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付德斌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
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 根据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将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每位每年12.8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2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内容如下: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3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修订条 文 |
修订方 式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第二十六条 | ||||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 | 第二十六条 | |||
| 1 | 第二十 六条 |
修订 | 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
| (二)要约方式; | 行。 | |||
|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 第四十六条 | 第四十六条 | |||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 | |||
| 2 | 第四十 六条 |
修订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 |
司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具体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
|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 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 |||
|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
| 第八十四条 | 第八十四条 | |||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 |||
| 股东大会表决。 | 会表决。 | |||
| 3 | 第八十 四条 |
修订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实行累积投票制。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制。 |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 |||
|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 |||
|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 |
==> picture [45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4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
|---|---|---|---|---|---|---|---|---|
|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候选人由持有 | |||||||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候选人 | 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监事会书面提名, | |||||||
| 由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监事 会书面提名,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独 | |||||||
| 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数为两人 | 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 | |||||||
| 以上时,可以按以下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 |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书面提名,提交股东 | |||||||
| …… | 大会选举。 | |||||||
|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数为两人(含两人)以上时, | ||||||||
| 可以按以下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 | ||||||||
| …… | ||||||||
| 第九十八条 | 第九十八条 | |||||||
| 4 | 第九十 八条 |
修订 | 董事任期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 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 |
||||
| 解除其职务。 | 满,可连选连任。 |
==> picture [45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5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 …… | |||
| 5 | 第一百 零九条 |
新增 | 作; …… |
(十七)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 的其他职权。 | |||
|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 | |||
| 委意见。 | ||||
| 6 | 第一百 一十四 条 |
修订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2人。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 人,设副董事长1 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7 | 第一百 三十一 条 |
修订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 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 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 picture [45 x 2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6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 条文 |
修订 方式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1 | 第二 条 |
修订 |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 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 |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 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 | ||||
| 职权 | ||||
|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 职权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 2 | 第三 条 |
修订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 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 他职权。 |
…… (十七)决定专门委员会的 设置;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 |
| 项,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 | ||||
| 见。 | ||||
| 第八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 第八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 |||
|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 |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 | |||
| 3 | 第八 条 |
修订 | 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 应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
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 当逐一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 |
|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 | 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 | |||
| 长拟定。 | 定。 |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7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 | 董事会秘书在核查拟上董 | ||
|---|---|---|---|
| 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 | 事会会议的提案是否在董事会 | ||
| 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审议范围内的同时,要核查涉 | ||
| 及到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 |||
| 的重大事项的提案,是否附有 | |||
| 公司党委对该事项的书面意 | |||
| 见,之后报董事长审核通过后, | |||
| 方可列入董事会会议提案。 | |||
|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 | |||
| 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 | |||
| 管理人员的意见。 | |||
| 第十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 | |||
| 程序 | |||
|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 | |||
| 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 | |||
| 第十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 | 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 | ||
| 程序 | 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 | ||
|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 | 书面提议。 | ||
|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 | 董事会秘书在核查拟上董 | ||
| 第十 条 |
修订 | 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 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 |
事会会议的提案是否在董事会 审议范围内的同时,要核查涉 |
| 章)的书面提议。 | 及到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 ||
|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 | 的重大事项的提案,是否附有 | ||
| 列事项: | 公司党委对该事项的书面意 | ||
| …… | 见,之后报董事长审核通过后, | ||
| 方可列入董事会会议提案。 | |||
|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 | |||
| 事项: | |||
| ……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8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鉴于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事务所”)聘期届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 慎研究,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分别为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 元整、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合计为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印度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在印度市场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全资子 公司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合资在印度设立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 7.4万美元(约5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投资设立印度子公司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 年7 月8 日(星期一)召开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9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特此公告。
附件:
-
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0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宏良先生简历
陈宏良,男,1968年11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中山大学经 济学学士,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天马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 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秘书、授权代表,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 理助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虹商场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宏良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陈宏良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 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陈宏良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 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陈宏良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宏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1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2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朱军先生简历
朱军,男,1963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马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历任山东省鱼台县李阁乡秘书,山东省济宁棉纺织厂车间主 任,济宁化纤厂副厂长,济宁市纺织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汶上 县政府副县长,山东省纺织厅办公室主任、人教处处长,深圳市盛波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 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朱军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军先生与本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朱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3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汪名川先生简历
汪名川,男,1966年1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同济大学管理工程硕 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成都发动机公司财务处财务主管,深 圳深蓉工程塑料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中航商贸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 财务总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副总会计师,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
汪名川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汪名川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航国 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汪名川先生与 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名川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汪名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4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付德斌先生简历
付德斌,男,1977年2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与工学 博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部 长、经理部副部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动力学院党 总支副书记。
付德斌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付德斌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付德斌先生与本公 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付德斌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付德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5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海先生简历
董海,男,1968 年1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动力系热能工程专 业,工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 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董事 长、党委书记。曾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 业务发展与管理部部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 理、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企 业管理部副经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总务长办公室副主任。
董海先生由于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董海先生与 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 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董海先生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董海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截止目前,董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6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孙永茂先生简历
孙永茂,男,1963年8月出生,兰州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清华大学 有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2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 公司研究开发中心主任工程师,1996年任深圳市科利德精细化学工业有 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起历任公司供销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采购 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孙永茂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永茂先生与本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永茂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孙永茂先生持有本公司10,700 股股份;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7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苏生先生简历
王苏生,男,1969年3月出生,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MBA,中 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教授、博士生导 师。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教授,广州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 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任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 究生院教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国际 业务部副总经理、罗湖营业部总经理,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营业 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中瑞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 人。
王苏生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王苏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8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陈泽桐先生简历
陈泽桐,男,1970年7月出生,民商法博士。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国际仲 裁院仲裁员,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独立董事,湖北三峡 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独立董事,新体育集团有限公司(香港 上市)独立董事,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富 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生命保险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 审判长,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
陈泽桐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泽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9 页 共 20 页
==> picture [97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陈菡女士简历
陈菡,女,198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管理会计 与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易联众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曾任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
陈菡女士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持有本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陈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 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picture [57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2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