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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Oct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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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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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7-08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9月30日(星期六)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 月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 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陈宏良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 生、钟思均先生、付德斌先生、刘静瑜女士、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 生、陈菡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讨论 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加期评估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宏良先生、汪名川先生、 钟思均先生、付德斌先生、刘静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军先 生、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天马”)100%股权、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马有机发光”)6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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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0日,有效期截至2017年9月29日,在评估报告到期前本次重组尚 未完成,因此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 评估”)以2017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厦门天马和天马有机发 光全部股东权益再次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加期《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17】第1571号、中联评报字【2017】第1573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厦门天马100%
股权
973,916.82
1,098,288.87

12.77%

1,081,131.55
11.01%
天马有机发光
60%股权
57,183.28
68,761.54

20.25%

67,513.72
18.07%
合计 1,031,100.10
1,167,050.41

13.18%

1,148,645.27
11.4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标的资产评估值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价值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 增值率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厦门天马
100%股权
938,021.90 1,045,250.68 11.43% 1,031,241.36 9.94%
天马有机发
光60%股权
57,936.09 65,690.06 13.38% 64,832.97 11.90%
合计 995,957.99 1,110,940.74 11.54% 1,096,074.33 10.05%

根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厦门天马及天马有机发光全部股东 权益以201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较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 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出现减值,为了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交 易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仍以中联评估出具的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 基准日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 报告中所载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加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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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影响。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 作价依据,未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经综合 评估,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分别为人 民币一百七十万元整、人民币四十五万元整,合计为人民币二百一十 五万元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银团借款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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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马”)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为满足武汉天马第6代LTPS AMOLED生产线项目资金需求, 武汉天马拟申请银团借款600,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武 汉天马申请银团借款60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武汉天 马以其第6代LTPS AMOLED生产线项目形成的资产为其申请银团借款 60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银团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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