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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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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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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6-06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 10月16日(星期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星 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会的董事9 人,分别为:由镭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钟思均先生、刘静瑜 女士、刘爱义先生、谢汉萍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年三季度报告 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三季度报告正 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天马向联营公司有机发光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由镭先生、汪名川先生、钟思 均先生、刘静瑜女士、刘爱义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军先生、谢 汉萍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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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机发光 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 子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联营公司有机发光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2.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子公司上海天马向联营公司有机发光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16年11月11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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