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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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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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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股票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 2016-00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 年1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20日(星 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8人,实际参会的董事8 人,分别为:由镭先生、朱军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义先生、刘静瑜 女士、陈少华先生、章成先生、谢汉萍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主体,以下简称“武汉天马”)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华夏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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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 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同意公司与武汉天马、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联合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同意公 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1,354.45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354.45万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将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 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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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将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 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的情况相应修订公司股本及章程条款。本 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01,098,744股,注册资本 变更为1,401,098,744元。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拟变更,《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 下:
| 序号 | 修订条文 | 修订方式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1 | 第六条 | 修订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173.847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109.8744万元。 |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
| 2 | 第十九条 | 修订 | 为113,173.84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 140,109.874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
| 113,173.8475万股。 | 140,109.874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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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取得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天马向联营公司有机发光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由镭先生、汪名川先生、刘爱 义先生、刘静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朱军先生、陈少华先生、章 成先生、谢汉萍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了满足联营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机发光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推进有机发光公司项目进 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联 营公司有机发光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3.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子公司上海天马向联营公司有机发光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宜,审议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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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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