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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Apr 1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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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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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深天马A 股票代码:000050 公告编号:2008-04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 年3 月28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 2008 年4 月9 日上午在航都大 厦25 层2517 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现 场出席7 名,董事吴光权、蔡展生、刘瑞林、由 镭,独立董事华小宁、邹雪城、郭 明忠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隋涌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刘瑞林先生代 为出席并行使表决,董事赖伟宣先生因故请假。监事会主席黄高健、监事李刚、盛帆 蔡峰、罗祥典及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光权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二○○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二○○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二○○七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92,830,157.20 元,净利润 90,395,896.8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5,402,898.17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 265,798,795.00 元。按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9,153,094.73 元,实际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 256,645,700.27 元,减 2007 年实施 2006 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 金人民币 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6,385,000 元(2007 年 6 月 25 日完成红利发 放),实际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90,260,700.27 元。本年度公司拟对 2007 年利润 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含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51,978,200.27 元结转下年,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关于二○○七年度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赞成8 票;反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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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弃权0 票)。

七、《关于聘请二○○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二○○八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审计期间深圳以外的差旅费用由公 司承担。

八、《关于向银行申请二○○八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成8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根据公司2008 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意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 亿元人民币(折合金额)。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信 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

九、《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将“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序号 原条款内容 拟修订条款内容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TIANMAMICROELECTRONICS CO.,LTD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TIANMA MICROELECTRONICSCO.,LTD中文简称:天马英文简称:TIANMA
2 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192.5万元。 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282.5 万元。
3 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3,192.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3,192.5 万股。 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282.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8,282.5 万股。

十一、《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发展,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位每年 9 万元人民 币(含税)。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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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十二、《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三、《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四、《二○○八年第一季度报告》(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五、《二○○七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六、《关于召开第十四届(2007 年度)股东大会事宜》(赞成8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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