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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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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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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核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对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核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成立日期: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 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 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 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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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6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如笑,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思婕,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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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人民币 256 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11 万元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整。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 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三、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 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0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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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八 次会议暨 2024 年度审计第一次沟通会,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及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及采取的主要审计程 序、内部控制审计、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重要会计估计、重大事项、2024 年度财务报表、关键审计事项、 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核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核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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