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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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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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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大华核字 [2022]008720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专项审计报告 | 1-2 |
| 二、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 | 1-5 |
| 变更事项说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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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
大华核字 [2022]008720 号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马)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己由深天马管理层 按照规定编制以满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的责任
——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 会计估 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编制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 编制基础确认、计量和披露,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说明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 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确 认、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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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核字[2022]008720 号专项审计报告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 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变更该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天马管理层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 —— 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深天马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四、其他事项
——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深天马为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要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龙娇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玉清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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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规定,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中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要 求:
1、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 —— —— 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规 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 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 ——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 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 ” 本解释所称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 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2、列示和披露
——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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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等规 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 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 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 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
3、新旧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 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 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 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 因。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 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 —— —— 则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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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 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 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 ——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 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要求,对于在首次 施行此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此解释施行日之间发 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即在 2022 年因融资需要提交三年一 期财务报表时追溯调整本公司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财务报 表相关项目,主要调整如下(以下本公司为合并口径数据):
试运行销售追溯调整影响(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 民币元):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2021年12 | 月31日 | ||
|---|---|---|---|
|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存货 | 3,694,453,885.55 | 4,144,258,080.74 | 449,804,195.19 |
| 在建工程 | 32,540,459,228.09 | 26,639,267,310.77 | -5,901,191,917.3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872,616,733.20 | 30,122,551,816.18 | -4,750,064,917.02 |
2、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2020年12 | 月31日 | ||
|---|---|---|---|
|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存货 | 3,468,805,804.51 | 3,945,833,960.06 | 477,028,155.55 |
| 在建工程 | 27,570,689,355.15 | 23,457,854,432.02 | -4,112,834,923.1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3,568,338,364.22 | 30,395,120,046.45 | -3,173,218,31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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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9 年 12 月 31 日
| 3、2019年12 | 月31日 | ||
|---|---|---|---|
|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存货 | 3,338,504,084.82 | 3,836,111,205.80 | 497,607,120.98 |
| 在建工程 | 19,004,742,793.02 | 16,937,896,430.78 | -2,066,846,362.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707,224,485.20 | 25,308,808,718.02 | -1,398,415,767.18 |
(二)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2021 年度
| 1、2021年度 | |||
|---|---|---|---|
|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营业收入 | 31,829,213,790.40 | 33,765,532,901.58 | 1,936,319,111.18 |
| 营业成本 | 25,992,338,051.94 | 29,676,916,188.53 | 3,684,578,136.59 |
| 净利润 | 1,542,457,101.05 | -34,389,498.20 | -1,576,846,599.2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2,457,101.05 | -34,389,498.20 | -1,576,846,599.25 |
2、2020 年度
| 2、2020年度 | |||
|---|---|---|---|
|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营业收入 | 29,232,745,052.03 | 30,395,882,797.15 | 1,163,137,745.12 |
| 营业成本 | 23,553,322,708.20 | 26,706,126,490.93 | 3,152,803,782.73 |
| 净利润 | 1,474,521,450.09 | -300,281,100.50 | -1,774,802,550.59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74,521,450.09 | -300,281,100.50 | -1,774,802,550.59 |
3、2019 年度
| 3、2019年度 | |||
|---|---|---|---|
| 项目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营业收入 | 30,281,970,068.28 | 31,269,960,431.21 | 987,990,362.93 |
| 营业成本 | 25,180,411,084.29 | 27,543,203,835.82 | 2,362,792,751.53 |
| 净利润 | 829,364,995.37 | -481,190,572.61 | -1,310,555,567.9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9,364,995.37 | -481,190,572.61 | -1,310,555,56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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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进行追溯调整,如财 政部后续有进一步的准则解释,公司将从其解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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