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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Feb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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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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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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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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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 2018 )第 110ZA1050 号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马”)《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是深天马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天马董 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2017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 我们结合深天马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深天马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 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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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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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天马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范晓红 龙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〇 一八年二 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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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876 号文《关于核准天马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69,360,26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82 元,股款共计 4,799,999,993.58 元,扣除承销费用 72,000,000 元后,本公司共筹得募集资金

4,727,999,993.58 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到位。此外,本公司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6,550,000 元,包括律师费、申报会计师 费等。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1,449,993.5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 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5) 第 150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人民币 340,478.35 万元, 累计使用前次募集资金 472,800.00 万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上述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专户中的利息结余总计 12,921,077.30 元转入其他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马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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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 以下简称“武汉天马”)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本公司与武汉天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南头支行、联合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 方便公司账户管理,本公司与武汉天马已办理完毕在华夏银行(账号为 10868000000159613 、 10868000000159578 )专户的注销手续。本公司与武汉天马、 联合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华夏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自筹资 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6] 第 0012 号《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验证。 2016 年 1 月 20 日,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1,354.45 万元。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16 年 1 月 20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人民币 36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前已将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6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使用 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底前全部赎 回,转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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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2017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6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 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6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前次募集资 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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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附件: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2,8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478.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2,8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注)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
司第6代LTPSAMOLED
生产线项目
472,800.00 472,800.00 340,478.35 472,8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472,800.00 472,800.00 340,478.35 472,8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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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
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6】第001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验证。2016年1月2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1,354.4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月2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6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前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于2017年1月
17 日前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6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17年1月18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60,000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前次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00万元
全部归还至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6年1月2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7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前
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赎回并转
入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计人民币 48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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