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Feb 5, 2015

53579_rns_2015-02-05_8184f5d2-cfa7-4185-a485-5d9757d0b6b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8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10,746 万元,对子公司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16,000万元,对 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减少21,00万元,对成都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17,032万,对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的反担保增加26,806万,对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反担 保增加1,394万,对上海光通信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2,500万,对上 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7,399万,对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的反担保增加7,789万,延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为 74,603万元,报告期末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9.16%。

经审慎查验,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往来,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 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严格执行了《关于规范上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 页 共 5 页

==> picture [8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 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公司报告期内 无对外违规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930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203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 股利5,742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593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24,798 万元。

母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381万元、 9,140万元、15,930万元,该三年累计26,451万元。

公司拟以2014年末总股本1,131,738,4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元(含税),总计派息113,173,848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 将上述方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2 页 共 5 页

==> picture [8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 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 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公司目前的 生产经营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 性和有效性。

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出具的《201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 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能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 励考核制度执行,所制定2014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 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和鼓 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3 页 共 5 页

==> picture [8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采购、销售、接受物业管理、托 管等贸易往来,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各项交易按照 市场价格收取费用,对合同双方是公允合理的,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 有利的。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 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回避后,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同意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中航财司相关资料,未发现中航财司的 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中航财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中航财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 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中航财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不存在损害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4 页 共 5 页

==> picture [86 x 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陈少华 章成 谢汉萍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