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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0
Mar 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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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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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 200021 湖滨路 202 号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电话 +86 (21) 2323 8888 传真 +86 (21) 2323 8800
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1) 第 113 号 ( 第一页,共二页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天马集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0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 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 (2011) 第 1003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 编制是天马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 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 年度天马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 以下简称“情况表” ) 执行了有 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56 号文 ) 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2006 年第 2 号 - 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天马集团编制了上述情 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天马集团管理层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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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1) 第 113 号 ( 第二页,共二页 )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 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 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 在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天马集团编制的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 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天马集团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陈耘涛
中国 • 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11 年 2 月 28 日 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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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10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10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 2010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10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已提专项坏账准备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 | -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无 | 无 | 无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无 | 无 | - | - | - | - | - | ||
| 总计 | 无 | 无 | 无 | - | - | - | - | - |
本表已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 : 吴光权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 刘静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 : 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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