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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02

May 2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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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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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召开股东大会等

**2002-05-24 23:38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第八届(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4日在深

圳航都大厦22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志正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200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拟在2002年年度至少分配利润一次,2002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

比例不低于30%,2001年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分

配方式可采用派发现金或送红股形式,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以预案形式提请当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意提名薛延禄、俞永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将两名候选人

的有关材料报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深圳证管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

、公司第八届(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意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15000元的津贴。独

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费

用,可在公司实报实销。

四、关于召开第八届股东大会的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二00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00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00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二00一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及《二00二年度利润分配

计划》

(5)审议《关于聘请二00二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选举公司独立董事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出席人员:

(1)截止2002年 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股东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

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2年6月 13日17:30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22楼本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5--3793863 0755--3790775

传真:0755--3790431       邮政编码:518031       

(六)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延禄、俞永民为深圳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与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

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

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

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3薛延禄 男 63岁 大学文化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先后在三

机部三0三所任技术员,三机部科技局担任副总工程师、副局长,航空工业科

学技术总公司担任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公司担

任副总裁,1999年退休。

俞永民 男 64岁 大学文化 曾先后在甘肃省委办公厅担任书记办公

室负责人,甘肃省石油化工厅担任副厅长,深圳石化总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深

圳石化(集团)公司担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担任副总经

理、深圳市属企业工委担任副书记,深圳发展银行担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19

98年退休。

附件3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薛延禄,作为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

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

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

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薛延禄

2002年5月20日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俞永民,作为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

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

外的、未予披露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

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

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俞永民

2002年5月20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

届(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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