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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Ringpu Bio-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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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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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 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生物”)进行增资用于“华 南生物大规模悬浮培养车间建设项目”的建设,增资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 增资价格参考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 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所确定的评估值确定。截 止报告期末,增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确定后, 签署增资协议并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

独立董事认为,华南生物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 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其增资,具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华南生物系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理 和风险控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向华南生物增资价格参考评估值确定,未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向华南生物进行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向华南生物进行增资。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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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对外担保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时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和有关监管要求规范操作,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报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风险。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9,483.31 万元(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3%。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独立董事:马闯、蔡辉益、周睿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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