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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Ringpu Bio-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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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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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297号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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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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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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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第 2 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 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60号)核准,公司 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6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16,000,000.00元。预先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46,8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69,160,000.00元,己由东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9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开立 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441140100100100657账号内。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445,084.2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064,714,915.77元,其中超募资金为712,034,915.77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 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27号《验资报告》。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年9月9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1,064,714,915.77元,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60,421,523.26 元,其中,公司募集 资金本金投入1,064,714,915.77元,募集资金利息投入95,706,607.49元,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余额为0元。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3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 请获得无条件通过;2016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6]1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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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1 页

《关于核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此次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47,182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28,980,000.00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8,873,577.18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20,106,422.82元。己由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东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8日汇入公司在浙商银行天津分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 存款账户1100000410120100166509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20006号《验资报告》。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8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222,180,000.00元,扣减己预 付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3,577.1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106,422.82元,截至2017年11月23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0,193,027.60元,发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91,396.37元,减 手续费支出0.00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4,791.59元,分别于2017年11月3日和 11月23日转入浙商银行天津河西支行1100000410120100161852银行账户中,划转 后该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 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己经公司2010年1月5日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

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2010年9月2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先锋路支行三家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5月18日湖南中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南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2012年6月12日湖北龙翔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穴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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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2 页

协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南开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441140100100100657),同时在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开设新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 于2014年5月将原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的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余额人民币15,344.83万元(其中本金15,314.11万元,利息30.72万元)全部转入新 开专户,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募集资金 专户数量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鉴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将逐步投产,董事会 同意空港经济区分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设立新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公司现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7110154800002304) 中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逐步转存至以上新设账户,用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运 营的流动资金专项支出,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有账户。空港经济区分公司于 2015年5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由现有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77110154800002304)划入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77110154800002894)3,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 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 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441140100100100657 0.00 --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 441140100100102255 0.00 --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154800000376 0.00 活期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154800002304 0.00 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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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3 页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存储方式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吉支行 77110154800002894 0.00 活期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先锋路支行 0302042129300317647 0.00 活期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先锋路支行 0302042119300317165 0.00 活期
8 武穴市农业银行龙坪分理处 1766130104666861 0.00 活期
9 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 368090100100083591 0.00 活期
合计 0.00

(三)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与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程 序。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 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 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 及时知会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1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 1100000410120100166509 0.00 已销户

三、 本年度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58,606.17万元,其 中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9.86万元,其中用于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69.86 万元。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明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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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4 页

1、公司于2010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拟使用超 募资金竞拍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11年1月 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使用超 募资金6,40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7,6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1,723.00万元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17.23%的股 权。截至2011年3月31日,上述事项均以完成。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624.42万元购买公司所在经济区对优秀企 业优惠定向出售的空港商务园西区2号楼的办公用房。2011年8月30日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己支付该项目购房款。 2012年1月2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办公楼相关契税、维修基金等334.01万元。

3、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创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 限公司2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100% 股权。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止2012 年9月30日,公司支付款项7,000.00万元。

4、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湖 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对湖北龙 翔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武穴龙翔向湖北龙翔增资200.00万元),增资后,本公 司持有湖北龙翔81.48%的股权,武穴龙翔持有湖北龙翔18.52%的股权,主要用于 建设年产5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年产20吨氟苯尼考(I号工艺)生产线;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2,697.00万元对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本公司 持有湖南中岸55.66%的股权,主要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 车间。按照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上述两项增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截至2012年6月30日,己支付全部款项。

5、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的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1%的股权的决议。截至2012年6 月30日,己支付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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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5 页

6、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己支付全部款项。

7、公司于2012年9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收购上海赛瑞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赛瑞多肽科 技有限公司33.3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为66.67%,截至2012年 12月31日,该款项己经支付。

8、201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500.00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己于2013年11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截至2014年6月30日,上述款项己划转完毕。

9、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882,778.68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己划转完毕。

(三)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
目使用募集
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承诺
投资总额
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1,914.67
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14,157.33
瑞普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5,245.00
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

7,015.00
瑞普保定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6,936.00
承诺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小计
35,268.00
超募资金使
用情况
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1,723.00
归还银行贷款
6,4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600.00
购买空港商务园办公用房
7,958.43
调整后投
资总额
累计投入
金额
截至
目前
投资
进度
1,914.67
1,914.67
100%
40,986.86
40,155.36
98%
6,200.00
6,200.00
100%
3,091.90
3,253.72
105%
6,936.00
7,082.42
102%
59,129.43
58,606.17
99%
1,723.00
1,723.00
100%
6,400.00
6,400.00
100%
7,600.00
7,600.00
100%
7,958.43
7,958.4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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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6 页

承诺投资项
目使用募集
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承诺
投资总额
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1,914.67
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14,157.33
瑞普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5,245.00
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

7,015.00
瑞普保定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6,936.00
收购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权
7,000.00
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年产5 吨沃尼妙
林生产线及年产20吨氟苯尼考(I号工艺)生产线
1,800.00
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扩建湖
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
2,697.00
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1%股

18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900.00
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1,0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5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625.8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7,384.3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合计
92,652.31
调整后投
资总额
累计投入
金额
截至
目前
投资
进度
1,914.67
1,914.67
100%
40,986.86
40,155.36
98%
6,200.00
6,200.00
100%
3,091.90
3,253.72
105%
6,936.00
7,082.42
102%
7,000.00
7,000.00
100%
1,800.00
1,842.05
102%
2,697.00
2,706.44
100%
180
180
100%
4,900.00
4,900.00
100%
1,000.00
1,000.00
100%
9,500.00
9,500.00
100%
6,626.06
6,626.06
100%
57,384.49
57,435.98
100%
116,513.92
116,042.15
100%

注:1、天津公司募投项目的项目支出超过计划投资总额,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61.82 万元。保定公司募投项目的项目支出超过计划投资总额,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46.42万 元。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即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75.54万元(其中瑞普高 科置换1,592.20万元,瑞普保定置换3,283.3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 [2011]第0013号)予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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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7 页

四、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并于2015年12月1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华南生物38.27%股权和补充 流动资金。

2、 根据《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利用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公司于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购华南生物 38.27%股权款12,400.00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01320021号)予以验证。

3、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剩余募集资金96,106,422.82元及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86,604.78元共计96,193,027.60元补充流动资金,该款项于2016年9月26日划转完 毕。

4、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承诺募投 瑞普生物收购华南生物股权 12,400.00 12,400.00
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 瑞普生物补充流动资金 9,610.64 9,619.30
总计 22,010.64 22,019.30

注: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五、 变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东 丽开发区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变更为天津市空港经济 区中心大道以东、东九道以北的工业用地。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及 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 2011年8月12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研发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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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8 页

实施地点的公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实验动 物房以及配套工程用房,合计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总计投资5,245万元。为满 足公司扩大研究领域和研发内容的需要,将“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计划进行部分 调整,建筑面积增加至18,304平方米,设备投资由原计划2,606万元调整至435万 元,减少的设备投资2,171万元用于增加建设投入。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 资6,2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研发中心项 目”追加投资955万元。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2011年11月22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3、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其中《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经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需要, 为了整合业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瑞普生物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高科”),瑞普高科独 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因此,“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瑞普高科 变更为瑞普生物;原“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拟建禽用灭活疫苗车间8000 平方米,截至2012年6月30日,禽用灭活疫苗车间己累计投资约1,915万元,建成 部分灭活疫苗车间,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可用于生产鸡新城疫灭活疫苗、鸡新 城疫、减蛋综合征二联灭活疫苗及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 目前上述项目己初步达产,其余未建设灭活苗车间实施地点由天津市西青区辛口 工业园的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变更为空港经济区【津空经(挂)2010-034号】土地 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4、原“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总投资16,072.00万元,部分灭活疫苗车间己在 原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建设完成,累计投资1,914.67万元。“动物 疫苗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4,157.33万元(不含利息)。公司2012 年5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 调整后,在上述空港经济区土地的建筑面积为46,296.5平方米,总投资为23,7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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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9 页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926.24万元,流动资金4,800.49万元,比调整前总投资 增加9,569.4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5、201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及追加投资“动物疫苗扩 建项目”议案》,使用超募资金9,556.55万元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资。 上述事项己于2013年11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原预计投资额 7,01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47.00万元,流动资金3,068.00万元。在建设过程 中,对建设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共节约建设投资约855.10万 元;项目流动资金尚未使用。项目未使用资金3,923.10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孳 生利息419.62万元,合计4,342.72万元。由于瑞普天津盈利水平较好,且近三年持 续保持较快增长,流动资金充裕;同时,该募投项目涉及产品己经提前实现批量 化生产、销售,不存在“试生产期”与“市场培育期”。董事会决定将项目未使 用资金3,923.10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孳生利息419.62万元,共计4,342.72万元用于 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该事项己经公司201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3,253.72万元, 将募集资金孳生利息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六、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湖南中岸增资和湖北龙翔增资使用 情况

1、瑞普生物向湖南中岸增资2,697.00万元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 建灭活疫苗车间,己于2012年4月将增资款划入湖南中岸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 行开立的368090100100083591募集资金账户内,项目按照新GMP验收机构的要求 进行局部整改,导致工程完工时间推迟。项目于2015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2,706.44万元,超出募集资金账户划 入增资款2,697.00万元部分为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2、瑞普生物向湖北龙翔增资1,800.00万元用于建设沃尼妙林与氟苯尼考生产 线,己于2012年4月将增资款划入湖北龙翔公司在武穴市农行龙坪分理处开立的 1766130104666861募集资金账户内,因政府审批延迟,导致完工时间推迟,2015 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1,842.05 万元,超出募集资金账户划入增资款1,800.00万元部分为募集资金孳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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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10 页

七、 使用募集资金利息追加“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情况

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 用募集资金利息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利息3,360.86万元对“动物疫苗 扩建项目”的原投资计划进行追加投资。根据公司搬迁及新产品转产的需要,结 合公司技术进步情况,拟使用募集资金利息3,360.86万元对“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的原投资计划进行追加投资,用于灭活苗车间新增悬浮培养生产线、干扰素生产 线,从而大幅度提升公司整体工艺水平与产品品质,增强企业整体的经济效益水 平,本次“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资预算后,总投资由37,626.00万元变更为 40,986.86万元。本次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己经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且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议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 1、公司己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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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第 11 页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6,471.49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本金投入总额 106,471.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投入总额 9,570.66
是否
已变
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以前年度 本年度投 以前年度 本年度累计 各年度累计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 实现效益 实现的效益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部分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1,914.67 1,914.67 1,914.67 1,914.67 100.00% 2011/12/31
7,435.40
- 7,435.40
2、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14,157.33 40,986.86 40,085.50 69.86 40,155.36 97.97% 2015/12/31
11,957.74
12,380.40 24,338.14
3、瑞普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5,245.00 6,200.00 6,200.00 6,200.00 100.00% 2015/12/31 不适用
4、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
7,015.00 3,091.90 3,253.72 3,253.72 105.23% 2014/6/30
1,905.07
1,607.53 3,512.60
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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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瑞普保定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6,936.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268.00
超募资金投向
1、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
司股权

1,723.00
2、归还银行贷款

6,400.00
3、补充流动资金

7,600.00
4、购买空港商务园办公用房

7,958.43
5、收购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
限公司股权

7,000.00
6、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
建设年产5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
年产20吨氟苯尼考(I号工艺)
生产线

1,800.00
7、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增资用于建设扩建湖南中岸活疫
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

2,697.00
8、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11%股权

180.00
9、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900.00
10、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

1,000.00
1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500.00
6,936.00
7,082.42
59,129.43
58,536.31
69.86
1,723.00
1,723.00
6,400.00
6,400.00
7,600.00
7,600.00
7,958.43
7,958.43
7,000.00
7,000.00
1,800.00
1,842.05
2,697.00
2,706.44
180.00
180.00
4,900.00
4,900.00
1,000.00
1,000.00
9,500.00
9,500.00
7,082.42
102.11%
2011/12/31
9,347.21
58,606.17
99.12%
30,645.42
1,723.00
100.00%
6,400.00
100.00%
7,600.00
100.00%
-
7,958.43
100.00%
-
7,000.00
100.00%
-
1,842.05
102.34%
2015/12/31
664.27
2,706.44
100.35%
2015/4/30
739.50
180.00
100.00%
4,900.00
100.00%
-
1,000.00
100.00%
-
9,500.00
100.00%
-
1,324.11
10,671.32

15,312.04
45,957.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47.24
1,011.51

130.91
870.4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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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625.88 6,626.06 6,626.06 6,626.06 100.00% -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7,384.31 57,384.49 50,809.92 6,626.06 57,435.98 100.09% 1,403.77 478.15 1,881.92 不适用
合计 92,652.31 116,513.92 109,346.23 6,695.92 116,042.15 99.60% 32,049.19 15,790.19 47,839.3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明确用途。

  • 1、公司 2010 年 12 月 1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6,400.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7,6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 1,723 万元收购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7.23%的股权,并经公司 201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止目 前,上述事项均已完成。

  • 2、公司 2011 年 8 月 1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7624.42 万元购买资产及支付相关税费 334.01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应付房款、该套房屋的 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其他所需费用等),并经公司 201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 3、公司 2011 年 11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955.00 万元追加投入“研发中心项目,并经公司 2011 年 12 月 7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 4、公司 2012 年 3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超募资金 70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创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5%的股权, 并经公司 2012 年 3 月 26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5、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向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年产 5 吨沃尼妙林生产线及年 产 20 吨氟苯尼考(I 号工艺)生产线;使用超募资金 2,697.00 万元向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扩建湖南中岸活疫苗车间、新建灭活疫苗车间。截止目前, 上述事项均已完成。

  • 6、公司 2012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瑞普大 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1%的股权的决议。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 7、公司 2012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569.40 万元追加投入“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并经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 8、公司 2012 年 6 月 1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9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9、公司 2012 年 9 月 1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收购上海赛瑞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赛瑞多肽科技有限公司 33.34%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为 66.67%。截止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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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 2013 年 10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 建项目”及追加投资“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95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9,556.55 万元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资,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11、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 65,882,778.68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至 此,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明确用途。

1、公司于2011年8 月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东丽开发区瑞
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变更为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东九道以北的工业用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2012年3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将成为家禽灭活苗生产
基地,董事会同意将“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中部分禽用灭活疫苗车间、禽/畜用活疫苗车间及转移因子车间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在空港经济区购买的【津空经(挂)
2010-034号】土地上。
公司2012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天津瑞普高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3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875.54万元,已在2011年1月份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资金利息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利息3,360.86万元对“动物疫苗扩建项目”的原投资计划进行追加投资。本次“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资预算后,总投资由
37,626.00万元变更为40,986.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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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010.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019.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资 以前年度 本年度投 以前年度 本年度累计 各年度累计 是否达到预
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总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 实现效益 实现的效益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变 总额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更)
1、收购华南生物股权 12,400.00 12,400.00 12,400.00 12,400.00 100.00% - 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 9,610.64 9,610.64 9,619.30 9,619.30 100.09% - 不适用
项目小计 22,010.64 22,010.64 22,019.30 22,019.30 100.0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22,010.64万元于2016年8月到位,用途如下: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华南生物投资款项12,400.00 万元,该事项已于2016年9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完成置换手续;2、将剩余募集资金9,610.64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9,619.3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超出募集资金部分为募集资金孳生利息,该事项已于2016 年9月完成
划款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明确用途并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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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22,010.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的收购华南生物资金12400 万元,已在2016 年9 月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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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
金额
截至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化
瑞普高科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
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
建项目
1914.67 1914.67
100%
2011/12/31

瑞普生物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
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
建项目
40,986.86 69.86
40,155.36
100%
2015/12/31
12,380.40

瑞普生物研发中
心项目
瑞普生物研发
中心项目
6,200.00 6,200.00
100%
2015/12/31
--
不适用
合计 49,101.53 69.86
48,270.03
100%
12,380.40
1、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公司于2012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将由天津瑞普高科生
物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3月2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将成为家禽灭活苗生产基地,董事会同意将“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中部分禽用灭活疫苗车间、禽
/畜用活疫苗车间及转移因子车间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在空港经济区购买的【津空经(挂)2010-034号】土地上。公司2012年5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后,在上述空
港经济区土地的建筑面积为46,296.5平方米,总投资为23,726.73万元。201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更“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及追加投资“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议案》,使用超募资金9,556.55万元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
资。公司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未使用资金

2、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瑞普高科现有厂区将成为家禽灭活苗生产基地,董事会同意将“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中部分禽用灭活疫苗车间、禽 /畜用活疫苗车间及转移因子车间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在空港经济区购买的【津空经(挂)2010-034 号】土地上。公司 2012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后,在上述空 港经济区土地的建筑面积为 46,296.5 平方米,总投资为 23,726.73 万元。201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及追加投资“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9,556.55 万元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追加投 资。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瑞普天津动物用头孢喹肟注射液和中药制剂扩建项目未使用资金 3,923.10 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孳生利息 419.62 万元,共计 4,342.72 万元用于瑞普生物动物疫苗扩建项目。

3、瑞普生物研发中心项目: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 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天津市东丽开发区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变更为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以东、东九道以北的工业用地。 2011 年 11 月 22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及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以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均发表意见后,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研发中心项目”追加投资 955 万元。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 6,200 万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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