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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Pengling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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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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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伟平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 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1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 2020年应参 | 现场表决 | 通讯表决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 姓名 | 加董事会 | (次) | (次) | (次) | (次) |
| (次) | |||||
| 余伟平 | 1 | 0 | 1 | 0 | 0 |
2 、出席股东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即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因北京部分地区调整为疫情中风险地区,未能现场出席。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选 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情况如下:
| 意见情况如下: | ||
|---|---|---|
| 时间 | 届次 | 发表意见情况 |
| 2020年12月10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了以下工作: 1 、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职,积极出席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会 议 1 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照规定逐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 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有 效的指导和监督。另外,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解 和监督,并给予指导。
2 、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候选人 相关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审核,对相关人员的聘任、选举 程序进行了监督,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建言献策,忠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后续将择机安排现场考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主动查询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能够独 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审慎、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2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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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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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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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 2021 年任期内,本 人将秉承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 求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余 伟 平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