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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Pengling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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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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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胜华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任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因本人在鹏翎股份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达 6 年,自 2020 年 12 月 1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1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0年应参 现场表决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加董事会 (次) (次) (次) (次)
(次)
陈胜华 6 0 6 0 0

2 、出席股东会议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因疫情影响,未能现场出席。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如: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回购河北新欧汽车零部 件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发表意见情况
2020年3月30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8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年9月23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关于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20 年 11 月 24 日 - 第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换届选举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 了以下工作:

1 、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职,积极主持召开并出席 2020 年度任职期 间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规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年 度审计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审计计划及总结、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另外,审计委员会定期对公司审计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并给予指 导。

2 、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参与讨论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讨论并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监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 了较为深入检查,重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 变化及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内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 项,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 、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核。在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和董事会审议时,进行认真审核和监督,确保定期报告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 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参加了保荐机构组织的持续督导培训等一系 列培训与学习活动,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3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但仍会持续关注公司,并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以良好的业绩 回报投资者!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本页无正文,仅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 胜 华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