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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JINBIN DEVELOPMENT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Mar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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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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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报告》的审议,本人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 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 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 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 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重点活动(包括对下属公司、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均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 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胡建军 郑建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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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对《关于 201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的审议,本人认为: 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 资产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 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资产 减值的计提。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胡建军 郑建彪

邓娅莉 唐 军 2012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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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 《关于预计2012 年度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规定,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关联方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大大有利于我公司 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预计发生的担保金额符合企业发展需要,所支 付的担保费处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 支持。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审议此议案过程中,关联 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本人同意《关于预计2012 年度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胡建军 郑建彪

邓娅莉 唐 军 2012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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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的审议,本人认为:

公司2011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97,997,573.83 元,截至本报告期 末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69,519,635.44 元。根据公司章程二百二 十条第四款“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之规定,公司201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合法合规的。且结合 公司目前的现况考虑,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发展的现 金保障。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拟定的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胡建军 郑建彪

邓娅莉 唐 军 2012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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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关联方占用、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该情况作如下专项 说明:

(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仅存在对下属子公司担保,年末实际担保金额 7508.34万。

(二)报告期及以前年度,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过担保。

(三)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 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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