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ianjin Hi-Tech Development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Apr 27, 2017

56470_rns_2017-04-27_a1cd3075-f94e-4853-b4a6-36550e080ee3.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总体说明:《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于 2010 年 4 月。本次修订将原文中不规范、与本制度不相关的条款删除,增加附表一至三。目 前公司执行时仅有附表二和三,附表一即对外报送的审批程序未履行。本次修订对外审批及报送文件内容和格式进行完善和补充。

序号 页码 原内容 修改后 备注
1 1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
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公
司信息的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天津海泰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增加法规索引,梳理
文句,调整为统一格
2 1 新增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权
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
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司
及下设各部门、分/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向前述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信息时适用
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信息的监管工作,公司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
管理。
增加对信息、外部信
息使用人的定义说
明;明确对外报送信
息监管工作的负责人
和负责部门
3 1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信息
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删除 本条款与本制度内容
不相符,本制度仅说
明对外报送应履行的
程序、审批等事项

1 / 8

4 1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
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编制、筹划期间,
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
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
等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下设各部门、
/子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前以及公
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报批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以任何
形式、通过任何途径(例如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
资者调研等)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内容,且应积
极采取措施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除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外,增加了重大事
项的规定
5 1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
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身份尚未确认的外部信息使用

的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增加拒绝报送的范围
6 1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信息的,需要将报
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登
记制度依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删除 内幕信息知情人表格
与本制度中表格不一
样,公司实际操作中
有独立表格
7 1 第六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
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
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
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
密提示函(附件二),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对外报送信息
回执(附件三),列明使用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公司相关
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件留本部门备查,原件交
由证券事务部门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规范知情人登记、审
批、对外报送的程序,
增加附表一、二、三,
其中附表二、三是在
原基础上修订
8 1 增加 第八条 公司在进行商务谈判、办理投融资事宜等特殊情况需
要对外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事项时,公司应与该等外部信息使
用人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其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
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本条指重大事项备忘
录的要求,因为在商
务谈判、投融资事项
存在多次报送等问
题,监管机构一般要
求报送备忘录,上市
公司可以采取与对方
签署保密协议的方式

2 / 8

9 1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
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
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人员应当告知外部单位及其相关
工作人员,在因保密不当致使重大信息被披露或者泄漏时,应
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如需要
公告的,公司应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
公告。若发现外部信息使用人利用其所知悉的公司未公开的重
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应当及
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重新梳理文句,内幕
信息不一定达到披露
标准,原制度中要求
立即公告不合理
10 2 新增 第九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回执及有关对外报
送信息审批表等材料,由公司证券事务部门统一管理,保存期
限为永久保存。
明确存档责任
11 2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条 公司对外信息报送人员应当告知外部信息使用人应将
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不得泄露、传播内幕信息,不得
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公司应
督促外部信息使用人对其内部传递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中涉及/使用的公司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采取有效的保密措
施,同时外部信息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任何未公开新消息均
不得同时或早于公司
披露,原说法不合规
12 2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
相关规定使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
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的,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外部信息使用人如违规使用公司报送的相关信息,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涉
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较难操作,且处
罚应由证监会等监管
部门实施,收益不归
公司
13 2 第十条 本制度的内容如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冲突的或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根据律师建议进行修

3 / 8

新增附件一如下: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报送信息单位及部门
报送对象
报送依据
报送时间
对外报送信息的内容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投资证券部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 年 月 日

4 / 8

附件二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附件二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保密提示函
_______:
依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定期向贵单位报送相关报表。该等资料涉及
本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的
有关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填报的相关规
定,提示如下:
一、请严格控制上述资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人范围;
二、请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或建议其他人买
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产品;
四、如信息被泄露,应第一时间通知本公司;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需在本公司备案,并在需要时上传给监管机构,
如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发生变化或人员发生变更,应第一时间通知
本公司,以修改相关信息;
六、如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
追究。
保密提示函
________:
我国《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监管规
则将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界定为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
信息的报送与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本公司此次报送给贵单位/阁下的相
关材料属于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
特此向贵单位/阁下重点提示如下:
1、 贵单位/阁下应当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
情人范围。
2、 贵单位/阁下以及接收、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材料的所有相关人员
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本公司依法定程序公告相关信
息前,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相关材料涉及的信息,也不得利用所
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 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在对外提交
的或公开披露的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的未公开信息。
4、 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
当致使本公司的未公开信息被泄露的,应当立即通知本公司。
5、 贵单位/阁下及知悉本公司相关未公开信息的人员,如违规使用
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致使本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

5 / 8

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其所知悉的本公司未公开信息买卖本公司证 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 特此提示 其法律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本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本公司需将贵单位/阁下以及知悉本 后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公司相关信息的人员登记备案,以备调查之用。敬请贵单位/阁下给予积 极配合和协助为盼! 特此函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 8

附件三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附件三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附件三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附件三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身份证件号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回执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现收到贵公司报送的以下文件及保密提示函:
1、
2、
3、
4、
使用信息人员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部门
职务/岗位
身份证号
姓名(自然人、法人、政府部
门)
所在单位/部
职务/岗
身份证件号
姓名 所在单位/
部门
职务/岗位 身份证号
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签字):

7 / 8

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确认(盖章): 签收人签字: 签收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