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Tianjin Hi-Tech Development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Dec 21, 2012
56470_rns_2012-12-21_8c9f174b-5281-4954-9512-eb3c28509cc5.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计量及核销处理的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可回收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
第三条 资产存在下列迹象之一的,表明可能存在减值,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 的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证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四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 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与流程
第六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一、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采用个别风险评估
法。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笔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对属于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通过往来 函证或其他客观证据证明,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存在诉讼、债务人破产或死亡等客观证据表明公 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原条款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计提方法为 账龄分析法。对于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其计提标准为: 1 年以内(含1 年)的应收款项按照应收款项金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1-2 年(含 2 年)的应收款项按照应收款项金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2-3 年(含3 年)的应 收款项按照应收款项金额的30%计提坏账准备;3-4 年(含4 年)的应收款项按照 应收款项金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4-5 年(含5 年)的应收款项按照应收款项金 额的80%计提坏账准备;5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照应收款项金额的100%计提坏账准 备;
-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存在诉讼、债务人破产或死亡等客观证据表明 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条款收回款项,应按单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6 月30 日和12 月31 日。 四、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管理流程如下:
-
每年6 月30 日和12 月31 日,财务部将应收款项明细提交相关业务部门。
-
相关业务部门在收到应收款项明细后,应与客户沟通确认应收款项是否存
在诉讼、债务人破产或死亡等非正常情况。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相关业 务部门还需要配合财务部进行函证。
- 财务部根据各业务部门提供的应收款项回复情况,按照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和计提方法计提坏账。
第七条 存货跌价准备
一、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包装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其它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是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
2
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 的存货,按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 存货的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希望;
2. 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销售价格;
3. 因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导致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需要,而
- 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 因提供的商务或劳务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导致存货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 其他足以表明该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
三、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可变现净值是
-
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四、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12 月31 日。
-
五、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流程为:
-
每年12 月31 日,财务部将存货明细(包括在建商品房项目)提交销售部
门。在建商品房项目除提交营销部外,还应提交公司运营部。
- 销售部门在收到存货明细后,应对市场同类商品销售价格进行调研,向财
务部书面提供存货价格调研报告,说明目前公司存货市场价格情况以及未来走势。
3. 对于在建商品房项目,运营部应提供该项目预计完工的完全成本情况。
- 财务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存货价格调研报告和运营部提供的在建商品房
项目预计完工的完全成本,检查公司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公司某项存货存在 减值迹象,财务部需提请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该项存货进行评估。如评估价低于账 面价值,财务部按评估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项存货的减值准备。
第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按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
价。
-
二、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需要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变化,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
额亏损;
3
- 被投资单位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因产品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
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 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
力,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 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12 月31 日。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管理流程为:
-
每年12 月31 日,财务部将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提交投资证券部。
-
投资证券部收到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后,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调查。检查被
投资单位是否存在本制度第四条第2 项所述减值迹象。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 权投资进行损失评估。
- 财务部依据投资证券部提供的被投资单位调查报告,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 值准备。对于账面价值在100 万元以上的某项长期股权投资,如投资证券部的调查 报告显示其存在减值迹象,则财务需提请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 行评估。如评估价低于账面价值,财务部按评估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项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第九条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
一、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是按单项进行分析计提。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是按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
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12 月31 日。
-
五、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管理流程为:
-
每年12 月31 日,财务部将投资性房地产明细提交营销部。
-
营销部在收到投资性房地产明细后,应对市场同类房产销售价格进行调研,
向财务部书面提供投资性房地产价格调研报告,说明目前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 格情况。
- 财务部根据营销部提供的投资性房地产价格调研报告,检查公司投资性房
地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公司某项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财务部需提请公
4
司聘请评估机构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如评估价低于账面价值,财务部按 评估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
第十条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按单项固定资产进行分析计提。
二、固定资产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固定资 产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低于其账面净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
-
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
-
虽然固定资产可以使用,但使用后将产生大量不合格品;
-
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
其它实质上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12 月31 日。
-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流程为:
-
每年12 月31 日,财务部将投资性房地产明细提交综合管理部和营销部。 2.综合管理部对收到的固定资产明细(房产除外)进行调查。检查公司固定资 产是否存在本制度第十条第二项所述减值迹象,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 损失评估。
-
营销部对收到的固定资产明细中房产的其市场同类价格进行调查,向财务 部书面提供调研报告。
-
财务部依据综合部提供的固定资产调查报告,计提房产以外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对于账面价值在100 万元以上的某项固定资产,如综合部提供的调查报告 显示其存在减值迹象,则财务部需提请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如评估价 低于账面价值,财务部按评估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项固定资产的减值准 备。
-
对于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房产,财务部根据营销部提供的价格调研报告,检 查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房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某项房产存在减值迹象,财务部需 提请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如评估价低于账面价值,财务部按评估价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房产的减值准备。
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
-
一、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在建工程进行分析计提。
-
二、在建工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
减值准备:
1. 长期停工且预计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所建工程无论在性能上,或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项目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况。-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12 月31 日。
-
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管理流程为:
- 每年12 月31 日,由财务部向工程部提交在建工程明细。
-
2.工程部对财务部提交的在建工程明细进行调查。检查公司在建工程是否存
-
在本制度第十一条第二项所述减值迹象,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进行损失 评估。
-
如根据工程部提交的调查报告显示某项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则财务
部需提请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如评估价低于账面价值,财务部按评 估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项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
第十二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
二、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
-
某项无形资产市价在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不会恢复;
-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12 月31 日。
-
四、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流程为:
-
每年12 月31 日,由财务部向综合管理部提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
-
外)明细;向前期设计部提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明细。
6
综合管理部和前期设计部对公司无形资产进行调查。检查公司无形资产是否 存在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二项所述减值迹象,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损 失评估。
- 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和前期设计部出具的调查报告,计提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对于账面价值在100 万元以上的某项无形资产,如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 存在减值迹象,则财务部需提请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如评估价低于 账面价值,财务部按评估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项无形资产的减值准 备。
第十三条 商誉减值准备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结合与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二、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 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 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为每年12 月31 日。
-
四、商誉减值准备的管理流程为:
-
每年12 月31 日,由财务部向投资证券部提交商誉明细。
-
投资证券部在收到商誉明细后,对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
誉进行调查。检查被投资单位形成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情 况。
- 财务部依据投资证券部出具的商誉调查报告,检查公司商誉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如根据投资证券部的调查报告显示公司某项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则财务部需 提请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如评估价低于账面价值,财务部按评估价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该项商誉的减值准备。
第三章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在每年12 月31 日年度结束后组织各项资产管理部门分析、判断 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需进行评估的,由财务部提请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
7
进行评估。财务部根据各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报告或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判断是否存在减 值,计算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发生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第十五条 对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一、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欠款单位财务状况好转,欠款清偿;
二、存货前期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额应当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商誉若已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第十六条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关于资产经营项目 批准权限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本条中简称“累计金额”)在1,000 万元以内(含本数)的, 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累计金额超过1,000 万元,但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按 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计算)3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累计金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的,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必须在报告期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如实披露。
第四章 资产减值准备损失核销
第十八条 对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确认损失,应当及时核销损失。
第十九条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关于资产经营项目 批准权限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损失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在一个会计年度 内累计资产减值损失核销金额(在本条中简称“累计金额”)在1,000 万元以内(含本数) 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累计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条 核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必须在报告期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如实披露。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 与《企业会计准则》或我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相悖的,应当依照《企 业会计准则》或我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