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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Hi-Tech Development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an 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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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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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14—002)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 月21 日以书 面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以电话 确认,于2014 年1 月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通 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全体监事参与审 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宋 克新先生主持,参与表决的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等事项导致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创意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创意 科技园公司”)与天津海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数码公司”)因公开 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2013 年8 月6 日,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收到海泰创意科技园 项目的《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前述《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称,在其“海泰创意 科技园弱电工程”的公开招标中,中标单位为海泰数码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2,425,514 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海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方圆公司”) 与天津海泰市政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市政绿化公司”)的关联交易。2013 年9 月,海泰方圆公司与海泰市政绿化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由海泰市政绿化公司 负责公司海泰精工项目配套自来水工程破绿恢复工作,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6,800 元。 同意公司与天津海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咨询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3 年11 月,公司与海泰咨询公司签订《质量管理体系年度审核咨询协议》,由海 泰咨询公司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年度审核提供咨询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000 元。
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天津海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建 设开发公司”)因招标代理产生的关联交易。2013 年初起至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 司与海泰建设开发公司陆续签订了系列工程的招标代理合同,委托海泰建设开发公 司作为公司系列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2013 年初起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全资 子公司与海泰建设开发公司因招标代理实际产生的费用累计达到149,272 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方圆公司与天津滨海高新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滨海装饰公司”)因公开招标导致的关联交易。2013 年12 月30 日,公司全资 子公司海泰方圆公司收到海泰精工项目的《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前述《工程施工 中标通知书》称,在其“海泰精工一期招商中心精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中,中标 单位为滨海装饰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520,009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对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进行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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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累计金额履行相应的披露和三会审议程序。上述交易发生时,公司未经审议的 同一类别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尚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5%以上,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与滨海装饰公司因公开招标导致的关 联交易。2014 年1 月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创意科技园公司收到海泰创意科技 园项目的《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前述《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称,在其“海泰创 意科技园综合体公共部位(首层、公寓楼5-8 层和办公楼5-11 层)及公寓楼5-8 层 室内精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中,中标单位为滨海装饰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6,593,107 元。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接受劳务类别。截至目前,公司未经审议的同一类别关联 交易累计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0.5%以上且不足5%,根据《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因上述关联交易中涉及关联方均受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林先生、宋庆文先生在审议此项议案时 履行了回避表决职责。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了解上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等事项导 致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并在严格审查了相关材料后,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 的书面文件,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公开 招标等事项导致的关联交易,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相关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要求;关联交易符合诚实、 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对中、 小股东是公平的。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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