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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Hi-Tech Development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3

Dec 2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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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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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发展: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3-12-23 05:36   


股票简称: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03―017)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全体监事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任学锋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

的整改方案》(附后)。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与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推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一期建

设项目集合信托",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超

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绿色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的开

发建设。

上述信托计划若成功发行,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筹集资金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加快公司绿色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和获取经济效益的进程,有利于提高公司整

体盈利水平。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资金总规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权限内

,申请购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部分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公司

土地储备和调整公司土地储备结构。

此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天津海泰庄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庄

和”)66.67%的股权溢价转让给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新纪元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纪元”),转让股权总价款1050万元人民币。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海

泰庄和股份。

新纪元与本公司同属于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因此本项交易属于

关联交易。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两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王琚华女

士弃权(本公司有六名关联董事无法回避投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二、三、四项决议有关的具体事宜。

本次会议第四项决议涉及事项主要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新纪元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金有

成立日期:1999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科技项目投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信息、机

电一体化、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生物(不含药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能源

、新型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技术及设备的技术及产品〕;商业、物资供销

批发兼零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海泰庄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金华

成立日期:2002年8月8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生物(不含药品的生产与销售)的

技术及产品〕、医疗器械(以许可证为准)批发兼零售。

根据公司2003年1月14日通过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以自有

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对海泰庄和投资,投资后注册资本增至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

所占股权比例为66.67%。截至2003年10月,海泰庄和处于开办期,尚未营业,资产

总额353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1500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海泰庄和66.67%的股权;该股权溢价转让价格是

在本公司实际出资额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定的;本协议生效后

,新纪元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足额支付给本公司;该部分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

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需经新纪元董事会通过后签署。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整改方案

2003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通知”),在中国证监会天津证券监督

管理办公室上市公司处(以下简称“证管办上市处”)的安排和指导下,公司及时

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母公司以及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认真的学习

并展开了有关事项的自查工作。2003年11月19日,证管办上市处发来《关于补充

填报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对相关

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公司按照《通知》和《补充通知》中的要求,深入展开

了自查工作,于2003年11月25日向证管办上市处汇报了自查结果。

在自查中,公司发现截至2003年8月31日,本公司代控股股东发放重组前上市

公司应付股利14.64万元。为贯彻执行《通知》中的要求,公司与控股股东积极协

商,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经协商,公司控股股东将在领取本公司2002年度股权红利时,以同等金额的红

利结清上述14.64万元的款项。目前手续正在办理之中,2003年会计年度内该笔款

项将全部结清。

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努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向前发展。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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