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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jin Hi-Tech Development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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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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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13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莉(召集人)、漆腊水及董事李刚3 名 成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1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3 年3 月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对公司201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天津海 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2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公 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 于公司201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13 年4 月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泰建设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13 年4 月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滨海装饰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 海泰数码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13 年6 月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因公开招标导致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3 年8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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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一)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3 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进行了督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董事在本次年 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严格履行督导义务,对公司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年 度审计报告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2014 年1 月8 日,公司组织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年度审计、年 报编制工作相关人员与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沟通,就公司 编制的未经审计的2013 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安排、年报编制工作安排进行 了讨论。公司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财务报表内容及上述安排表示了同 意,要求对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并督促审计机构保时、 保质、保量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014 年1 月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审计机构出具了2013 年度审 计督促函。
2014 年1 月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关于初审结果的汇报、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独立董事审 阅了经初审后的公司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就初审结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行了讨论、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对初审结果表示基本同意, 认为公司2013 年度内系列重大经营决策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审 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3 年度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同意以此为基础编制正式审计报告及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同时要求 审计机构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014 年4 月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审计报告》、《201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及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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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评价,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 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基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拟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4 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控审计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 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 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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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1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及与海泰建设工 程公司、滨海装饰公司、海泰数码公司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提前进行 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同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发表了书面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201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天津证监局 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其 职责和义务,各成员在工作中勤勉敬业,认真负责,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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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会主席:(签字)
李莉
委员:(签字)
李刚 漆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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