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IANFENG SECURIT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 2021

57203_rns_2021-07-02_537d7b89-3b66-4b0c-a0cc-ad89a073aa9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43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 年6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7月2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 决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现有情况,会议同意武汉八一路证券营业部变 更为武汉分公司(筹)。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公司短期、长期负债的结构,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2号——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在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及中国人民银行 的相关批批复核定下,公司拟公开发行短期融资券。

2015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已出具《关于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函〔2015〕3154号),对 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

2019年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下发《关于核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厅便函〔2019〕139号),核定公司待偿 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3亿元,待偿还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自通知印

发之日起持续有效。在此范围内,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号)。

在上述批复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 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 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 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规模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 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 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抵 押、质押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 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短期融资券上市及上市场所、 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规定 的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 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抵押、质押协 议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 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 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相关持有人会议规 则文件(如适用)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报告、备案、挂网/上市事宜等进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一切报告、备案、挂网/上市事项(如适用),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用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短期融资券, 及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书面报告当期融资券的发行情 况,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有);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

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全 部或部分工作;

  • 5、办理与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6、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获授权人士,共 同或分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短期融资 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 7、上述授权事项若属于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 应当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执行,若属于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经营管理 层应当提请董事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上述授权有效期至2022年5月13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