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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5

Jun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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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二零一五年三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股份公司”)系于2012 年11月7日由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有限”)整体 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如下:

(本说明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一、发行人股本演变概览

启元合创 40% 发行人股本演变 发行人股本演变 时间
中科方德
22.5%
大洋中科 20% 创达有限设立,注册资本
2000万元
2008年3月
大洋系统 10%
中科软科技 7.5% 中科方德转让22.5%股权
予赵鸿飞;中科软科技转
启元合创 40% 让5%股权予赵鸿飞
赵鸿飞
大洋中科 27.5%
20%
创达有限股权变更,注册
资本不变
2009年9月
大洋系统 10% 赵鸿飞减少认缴出资150万
中科软科技 2.5% 元;大洋系统减少认缴出
资47.5933万元;启元合创
减少认缴出资200万元;大
启元合创
赵鸿飞
39.81%
26.54%
洋中科减少认缴出资
95.1865万元
2010年4月
大洋中科 20.22% 创达有限减少注册资本至
1507.2202万元
大洋系统
中科软科技
赵鸿飞
10.11%
50.08%
3.32%
大洋系统转让10.11%股权
予赵鸿飞;大洋中科转让
10.11%股权予赵鸿飞;中
科软科技转让3.32%股权
予赵鸿飞
启元合创 39.81% 创达有限股权变更注册资
本不变
2010年5月
大洋中科 10.11%

1

赵鸿飞
陈晓华
大洋中科
赵鸿飞
陈晓华
大洋中科
10.11%
50.08%
39.81%
81.89%
8.00%
10.11%
赵鸿飞
陈晓华
大洋中科
64.7742%
6.4865%
越超公司
国科瑞祺
世悦控股
赵鸿飞
陈晓华
大洋中科
越超公司
国科瑞祺
世悦控股
高通国际
安谋公司
8.1987%
14.3243%
4.8649%
1.3514%
61.4525%
6.1538%
7.7783%
13.5897%
4.6154%
1.2820%
2.5641%
25641%
启元合创转让3
晓华
2010年5月
9.81%股权予陈
2010年11月
81%股权予赵鸿飞
2011年3月
让增资前1%股
和越超公司;越
合计取得
权;国科瑞琪增
.8649%的股权;
后合计取得

2011年9月
取得2.5641%的
司增资取得
创达有限股权变更,注册资
本不变
陈晓华转让31.
创达有限股权变更,注册资
本不变
赵鸿飞分别转
权予国科瑞琪
超公司增资后
14.3243%的股
资后合计取得4
世悦控股增资
1.3514%的股权
创达有限股权变更,注册资
本增至1858.9049万元
高通国际增资
股权;安谋公
2.5641%的股权
创达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1959.3863万元
安谋公司

2

赵鸿飞
陈晓华
58.8885%
6.1538%
赵鸿飞转让
2.5641%股权予高
通国际
赵鸿飞转让
2.5641%股权予高
通国际
大洋中科
7.7783%
越超公司 13.5897% 创达有限股权变更,注册资
本不变
2012年2月
国科瑞祺 4.6154%
世悦控股 1.2820% 赵鸿飞分别转让增资前3.1734%、
2.5518%、2.5637%、2.4232%、
安谋公司 2.5641% 0.4762%股权予创达汇、吴安华、
段志强、耿增强、邹鹏程。赵鸿
高通国际
赵鸿飞
陈晓华
5.1282%
48.4300%
5.0752%
飞增资取得9.0911%股权;创达
信增资取得2.5145%股权;创达
立增资取得2.5675%股权;杨洁
增资取得0.3806%股权;展讯增
资取得2.9750%股权
大洋中科 6.4149%
越超公司 11.2076%
国科瑞祺
高通国际 3.8064% 创达有限股权变更,注册资
本增加至2375.8417万元
2012年6月
4.2293%
展讯天津 2.9750%
创达汇 2.6172%
创达立 2.5675%
创达信 2.5145%
安谋公司 2.1146%
段志强
吴安华
2.1143%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股
本总额人民币7500万元,各
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2年11月
2.1045%
耿增强
1.9984%
世悦控股
1.0573%
邹鹏程 0.3927%
杨洁
0.3806%

3

二、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创达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创达有限由股东中科方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方德”)、 北京中科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软科技”)、北京启元合创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元合创”)、株式会社大洋システムテクノロジー(以下简 称“大洋系统”)以及大洋中科 SPC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洋中科”)共同设 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启元合创出资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40%,中科方德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5%,大洋中科出资 4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0%,大洋系统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中科软科技 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

2008年3月5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 “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海 园发[2008]224号),批准创达有限的合同、章程及董事会组成。2008年3月7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 [2008]17044号)。

2008年3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为110000450044822)。

2008年5月8日,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恒诚永信验字[2008]第358 号《设立登记验资报告书》。根据该《设立登记验资报告书》,截至2008年4月29 日,创达有限已合计收到股东中科方德、大洋系统、启元合创、中科软科技、大 洋中科缴纳的货币出资10,020,220元,其中中科方德缴纳货币出资1,500,000元, 大洋系统缴纳货币出资1,006,740元,启元合创缴纳货币出资4,000,000元,中科软 科技缴纳货币出资1,500,000元,大洋中科缴纳货币出资2,013,480元。创达有限的 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10,020,220元。

2009年6月12日,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恒诚永信验 字[2009]第168号《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根据该《变更登记验资报告书》,截 至2009年6月5日,创达有限本次合计收到股东中科方德、大洋系统、启元合创、 大洋中科缴纳的货币出资5,051,982.50元,其中中科方德缴纳货币出资1,500,000

4

元,大洋系统缴纳货币出资517,327.50元,启元合创缴纳货币出资2,000,000元, 大洋中科缴纳货币出资 1,034,655 元。创达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15,072,202.50元。

创达有限设立并经过上述两次出资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启元合创 800 600 40.00 39.81
2 中科方德 450 300 22.50 19.90
3 大洋中科 400 304.8135 20.00 20.22
4 大洋系统 200 152.40675 10.00 10.11
5 中科软科技 150 150 7.50 9.95
合计 2000 1507.22025 100.00 100.00

注:认缴比例=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合计;实缴比例=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下同

(二) 20099 月股权转让

2009年8月4日,中科方德与赵鸿飞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中科方德 将其持有的全部创达有限22.5%的股权即45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实缴300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赵鸿飞,转让对价为450万元,中科方德尚未实缴的150万元出资由 赵鸿飞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2009年9月15日,中科软科技与赵鸿飞签订了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中科软科技将其持有的创达有限5%的出资比例即100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赵鸿飞,转让对价为150万元。

2009年9月22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合资企业中 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海园发 [2009]571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09年9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

2009年9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股权转让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5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启元合创 800 600 40.00 39.81
2 赵鸿飞 550 400 27.50 26.54
3 大洋中科 400 304.8135 20.00 20.22
4 大洋系统 200 152.40675 10.00 10.11
5 中科软科技 50 50 2.50 3.32
合计 2000 1507.22025 100.00 100.00

(三) 20104 月减少注册资本

2010年3月10日,创达有限作出董事会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 更为1507.2202万元,实收资本由1507.22025万元变更为1507.2202万元,各股东 合计减少认缴出资492.7798万元,其中赵鸿飞减少认缴出资150万元,大洋系统 减少认缴出资47.5933万元,启元合创减少认缴出资200万元,大洋中科减少认缴 出资95.1865万元。

2010年3月10日,创达有限各股东签订了《减资协议》,同意上述减资方案。 2010年3月12日,创达有限在《法制晚报》刊登减资公告。

2010年4月26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合资企业中 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减资的批复》(海园发[2010]263号),同意本 次减资及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0年4月26日,北京恒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恒诚永信验 字[2010]第06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至2010年3月31日,创 达有限实收资本为1507.2202万元,减少注册资本492.7798万元(减少实收资本 0.50元),其中减少赵鸿飞未缴付货币出资150万元,减少大洋系统未缴付货币出 资47.59325万元、减少大洋系统已缴付货币出资0.50元,减少启元合创未缴付货 币出资200万元,减少大洋中科未缴付货币出资95.1865万元。

2010年4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

2010年4月2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6

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启元合创 600 600 39.81 39.81
2 赵鸿飞 400 400 26.54 26.54
3 大洋中科 304.8135 304.8135 20.22 20.22
4 大洋系统 152.4067 152.4067 10.11 10.11
5 中科软科技 50 50 3.32 3.32
合计 1507.2202 1507.2202 100.00 100.00

(四) 2010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年4月30日,大洋系统与赵鸿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 创达有限10.11%的出资比例即152.406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鸿飞,转让对价为 200万元;同日,大洋中科与赵鸿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创达有限 10.11%的出资比例即152.4067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鸿飞,转让对价为200万元; 同日,中科软科技与赵鸿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部创达有限3.32% 的出资比例即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鸿飞,转让对价为75万元。

2010年5月4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合资企业中科 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董事会组成的批复》(海园发[2010]283 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0年5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2010年5月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 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股权转让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7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赵鸿飞 754.8134 754.8134 50.08 50.08
2 启元合创 600 600 39.81 39.81
3 大洋中科 152.4068 152.4068 10.11 10.11
合计 1507.2202 1507.2202 100.00 100.00

中科方德和中科软科技历史上转让创达有限股权时为中国科学院下属参股 公司,虽股权转让时进行了审计评估,但未严格履行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程序。 根据 2013 年 1 月 18 日中国科学院下发的《关于中科方德和中科软有限投资中科 创达及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科发函字[2013]19 号),中科方德为中国科学 院软件研究所参股企业,中科软科技为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投资的中科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科方德、中科软科技转让创达有限相应股权,已 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外商投资审批机关的批准,进行了审计和资产评 估,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虽未履行资产挂牌转让程序但转让价格是按照资 产评估结果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或溢价进行的,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额支付,且股权 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中国科学院认为,上述转让行为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形, 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

(五) 2010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年5月15日,启元合创与陈晓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全 部创达有限39.81%的出资比例即6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晓华,转让对价为780 万元。

2010年5月18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合资企业中 科创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住所的批复》(海园发[2010]314号),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

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8

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股权转让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赵鸿飞 754.8134 754.8134 50.08 50.08
2 陈晓华 600.0000 600.0000 39.81 39.81
3 大洋中科 152.4068 152.4068 10.11 10.11
合计 1507.2202 1507.2202 100.00 100.00

(六) 201011 月股权转让

2010年9月15日,陈晓华和赵鸿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晓华将其 持有的创达有限31.81%的出资比例即479.422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鸿飞,转让价 格为623.259万元。

2010年11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海商审字[2010]70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 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0年11月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

2010年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股权转让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赵鸿飞 1234.2358 1234.2358 81.89 81.89
2 大洋中科 152.4068 152.4068 10.11 10.11
3 陈晓华 120.5776 120.5776 8.00 8.00
合计 1507.2202 1507.2202 100.00 100.00

9

(七) 20113 月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2月8日,创达有限召开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创达有限增加注册资 本351.6847万元,注册资本由原1,507.2202万元增加至1,858.9049万元,其中越超 公司以等值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日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51.2034万元,同时以等 值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日元的价格受让赵鸿飞原15.0722万元的出资额;国科瑞祺 以1,5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75.361万元,同时以300万元的价格受让赵鸿飞原 15.0722万元的出资额;世悦控股以等值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日元认购新增注册资 本25.1203万元,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和合资经营合同。根据相关缴税凭证, 赵鸿飞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

创达有限原股东分别于2010年11月30日与世悦控股签署了《股权认购协议》、 2010年12月7日与国科瑞祺签署了《股权认购及受让协议》、2010年12月14日与越 超公司签署了《股权认购及受让协议》。

2010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海商审字[2010]847号),同意本次股权转 让、增资及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0年1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

2011年3月16日,北京浩仁盈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浩仁(2011) 验字第00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月17日,创达有限已合计收到越超 公司、国科瑞祺、世悦控股缴纳的351.684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中越超公司新 增251.2034万元,国科瑞琪新增75.361万元,世悦控股新增25.1203万元。创达有 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增加至1,858.9049万元。

2011年3月2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10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赵鸿飞 1204.0914 1204.0914 64.7742 64.7742
2 越超公司 266.2756 266.2756 14.3243 14.3243
3 大洋中科 152.4068 152.4068 8.1987 8.1987
4 陈晓华 120.5776 120.5776 6.4865 6.4865
5 国科瑞祺 90.4332 90.4332 4.8649 4.8649
6 世悦控股 25.1203 25.1203 1.3514 1.3514
合计 1858.9049 1858.9049 100.0000 100.0000

(八) 20119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0年12月10日,ARM Limited(以下简称“安谋公司”)与创达有限及原 股东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2011年3月,Qualcomm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 称“高通国际”)与创达有限及原股东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创达有限的注册 资本由1,858.9049万元增至1,959.3863万元,其中高通国际出资等值于1000万元人 民币的日元取得创达有限2.5641%的出资比例、安谋公司出资等值于1000万元人 民币的日元取得创达有限2.5641%的出资比例。

2011年3月28日,创达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事项。

2011年5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海商审字[2011]408号),同意本次增资及 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1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为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

2011年7月28日,北京中税德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税德庆验字 (2011)第13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7月14日,创达有限已合计收到 高通国际和安谋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4814万元,其中高通国际新增50.2407万 元,安谋公司新增50.2407万元。创达有限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增加至1,959.3863 万元。

2011年9月2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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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增资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赵鸿飞 1204.0914 1204.0914 61.4525 61.4525
2 越超公司 266.2756 266.2756 13.5897 13.5897
3 大洋中科 152.4068 152.4068 7.7783 7.7783
4 陈晓华 120.5776 120.5776 6.1538 6.1538
5 国科瑞祺 90.4332 90.4332 4.6154 4.6154
6 安谋公司 50.2407 50.2407 2.5641 2.5641
7 高通国际 50.2407 50.2407 2.5641 2.5641
8 世悦控股 25.1203 25.1203 1.2820 1.2820
合计 1959.3863 1959.3863 100.0000 100.0000

(九) 20122 月股权转让

2012年1月10月,高通国际与赵鸿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高通国际出资等 值于1000万人民币的日元购买赵鸿飞持有的创达有限2.5641%的出资比例即人民 币50.2407万元出资额。根据相关缴税凭证,赵鸿飞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 所得税已经缴纳。

2012年2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海商审字[2012]98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变 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2年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2012年2月17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创达 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股权转让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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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赵鸿飞 1153.8570 1153.8570 58.8885 58.8885
2 越超公司 266.2756 266.2756 13.5897 13.5897
3 大洋中科 152.4068 152.4068 7.7783 7.7783
4 陈晓华 120.5776 120.5776 6.1538 6.1538
5 高通国际 100.4814 100.4814 5.1282 5.1282
6 国科瑞祺 90.4332 90.4332 4.6154 4.6154
7 安谋公司 50.2407 50.2407 2.5641 2.5641
8 世悦控股 25.1203 25.1203 1.2820 1.2820
合计 1959.3863 1959.3863 100.0000 100.0000

(十) 20126 月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5月16月,赵鸿飞分别与创达汇、吴安华、段志强、耿增强、邹鹏程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创达汇出资68.3980万元购买赵鸿飞持有的创达有限 3.1734%的出资比例即62.18万元出资额;吴安华出资55万元购买赵鸿飞持有的创 达有限2.5518%的出资比例即50万元出资额;段志强出资55.2550万元购买赵鸿飞 持有的创达有限2.5637%的出资比例即50.2319万元出资额;耿增强出资52.2280 万元购买赵鸿飞持有的创达有限2.4232%的出资比例即47.4800万元出资额;邹鹏 程出资10.2630万元购买赵鸿飞持有的创达有限0.4762%的出资比例即9.3300万元 出资额。根据相关缴税凭证,赵鸿飞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经缴纳。

2012年5月16日,创达有限及原股东分别与赵鸿飞、创达信、创达立、杨洁、 展讯天津签订股权认购协议,创达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1,959.3863 万元增至 2,375.8417万元,其中赵鸿飞出资1220.3480万元取得创达有限215.9908万元出资 额,创达信出资 337.5310 万元取得创达有限 59.74万元出资额,创达立出资 344.6500万元取得创达有限61万元出资额,杨洁出资51.0946万元取得创达有限 9.0433万元出资额,展讯天津出资1,487.8414万元取得创达有限70.6813万元出资 额。

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创达有限2012年5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批准。 2012年6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中科创达软件科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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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有限公司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海商审字[2012]37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 让、增资及变更后的合资合同及章程。

2012年6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创达有限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京字[2008]17044号)。

2012年6月12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 (2012)第006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6月8日,创达有限已合计收到 赵鸿飞、杨洁、创达信、创达立、展讯天津新增注册资本416.4554万元,创达有 限的注册资本和累计实收注册资本增加至2,375.8417万元。

2012年6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创达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44822)。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创达有限的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认缴比例
(%)
实缴比例
(%)
1 赵鸿飞 1150.6196 1150.6196 48.4300 48.4300
2 越超公司 266.2756 266.2756 11.2076 11.2076
3 大洋中科 152.4068 152.4068 6.4149 6.4149
4 陈晓华 120.5776 120.5776 5.0752 5.0752
5 高通国际 100.4814 100.4814 4.2293 4.2293
6 国科瑞祺 90.4332 90.4332 3.8064 3.8064
7 展讯天津 70.6813 70.6813 2.9750 2.9750
8 创达汇 62.1800 62.1800 2.6172 2.6172
9 创达立 61.0000 61.0000 2.5675 2.5675
10 创达信 59.7400 59.7400 2.5145 2.5145
11 安谋公司 50.2407 50.2407 2.1146 2.1146
12 段志强 50.2319 50.2319 2.1143 2.1143
13 吴安华 50.0000 50.0000 2.1045 2.1045
14 耿增强 47.4800 47.4800 1.9984 1.9984
15 世悦控股 25.1203 25.1203 1.0573 1.0573
16 邹鹏程 9.3300 9.3300 0.3927 0.3927
17 杨洁 9.0433 9.0433 0.3806 0.3806
合计 2375.8417 2375.8417 100.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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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3日,创达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创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创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按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 账面净资产值170,217,665.24元扣除分红23,758,417.00元后剩余净资产 146,459,248.24元为基础折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5,000,000元,折股比例为1: 0.5121,股份总数为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创达有限全体股东于2012年7 月23日签署《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 发起设立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6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科创 达软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务资 字[2012]634号),同意创达有限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及公 司章程。

2012年10月2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上述注册资 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2)第110ZC0058号),验 证各股东出资到位。

2012年11月7日,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为中科创达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000450044822,注册资本为 7,500万元。

股份公司共有17位发起人股东,其对股份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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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赵鸿飞 36,322,483 48.4300
2 越超公司 8,405,724 11.2076
3 大洋中科 4,811,141 6.4149
4 陈晓华 3,806,365 5.0752
5 高通国际 3,171,973 4.2293
6 国科瑞祺 2,854,774 3.8064
7 展讯天津 2,231,250 2.9750
8 创达汇 1,962,883 2.6172
9 创达立 1,925,633 2.5675
10 创达信 1,885,858 2.5145
11 安谋公司 1,585,986 2.1146
12 段志强 1,585,709 2.1143
13 吴安华 1,578,388 2.1045
14 耿增强 1,498,837 1.9984
15 世悦控股 792,992 1.0573
16 邹鹏程 294,527 0.3927
17 杨洁 285,477 0.3806
合计 75,000,000 100.00

自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今,发行人股本情况未发生任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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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595 x 65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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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见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阅,确认该说明所陈述的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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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

==> picture [427 x 5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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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鸿飞 吴安华 耿增强
John Cipolla 陈晓华 杨瑞荣
胡事民 王涌 唐林林
全体监事:
王琰 刘学徽 王晶
除董事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段志强 邹鹏程 武楠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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