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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5

Sep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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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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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5-048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4:30

  •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9 号院 3 号楼创达大厦

  •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4、召集人:董事会

  • 5、主持人:董事长赵鸿飞先生

  •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8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4,696,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459,410,719 股的 29.3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8,710,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9,410,719 股的 28.01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985,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9,410,719 股的 1.302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345,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9,410,719 股的 2.68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 6,359,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9,410,719 股的 1.3843%;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985,22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9,410,719 股的 1.3028%。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4,541,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1%;反对 7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弃权 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190,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7469%;反对 7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5751%;弃权 8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780%。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34,569,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弃权 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18,4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745%;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767%;弃权 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488%。

议案 2.02 、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34,561,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9%;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弃权 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10,2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9081%;反对 4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767%;弃权 8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153%。

议案 2.03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34,551,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8%;反对 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弃权 1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00,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8.8303%;反对 4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418%;弃权 10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279%。

(三)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 3.01 、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959,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62 %;反对 3,64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7%;弃权 9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8,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69.7348%;反对 3,641,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9.4997%;弃权 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655%。

议案 3.02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707,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84 %;反对 3,891,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90%;弃权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55,9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67.6866%;反对 3,891,4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31.5220%;弃权 9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914%。

议案 3.03 、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939,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2 %;反对 3,657,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53%;弃权 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88,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69.5720%;反对 3,657,3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9.6261%;弃权 9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8019%。

议案 3.04 、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937,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5 %;反对 3,654,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33%;弃权 1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86,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69.5526%;反对 3,654,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9.6050%;弃权 10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8424%。

议案 3.05 、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926,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17 %;反对 3,672,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64%;弃权 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75,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69.4683%;反对 3,672,3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9.7476%;弃权 9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41%。

议案 3.06 、审议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929,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33 %;反对 3,661,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84%;弃权 1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78,0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69.4853%;反对 3,661,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9.6601%;弃权 10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8546%。

议案 3.07 、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130,957,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248 %;反对 3,64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7%;弃权 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06,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69.7194%;反对 3,641,7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9.4997%;弃权 9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0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鹏、李欣岩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

  •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9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