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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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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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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 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 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的2022 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 的,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 确定交易金额,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 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 三.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1.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及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后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 本次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市场现状、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计划, 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结 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 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 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 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于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公司拟采 取的措施,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1.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填补回报措施的独立 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上述相关措施及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 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 公司经营及利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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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