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hunder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y 14, 2021

55482_rns_2021-05-14_a1ce6944-1a07-4f92-afa8-88946b4cbdbe.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SEO P0-1: filing HTML is rendered server-side so Googlebot sees the full text without executing JS or following an iframe to a Disallow'd CDN path. The content has already been sanitized through filings.seo.sanitize_filing_html. #}

证券代码:300496 证券简称:中科创达 公告编号:2021-039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 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

  •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9 号院 3 号楼创达大厦

  •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4、 召集人:董事会

  • 5、 主持人:董事长赵鸿飞先生

  •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5,072,1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3,570,857 股的 46.05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0,792,1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3,570,857 股的 37.9611%;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4,279,93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3,570,857 股的 8.0931%。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6,257,9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3,570,857 股的 15.6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1,978,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23,570,857 股的 7.54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4,279,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423,570,857 股的 8.0931%。

(三)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5,068,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9%;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253,9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940%;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06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毛国权、孙冬松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