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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ug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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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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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为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增补新 的委员。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 协调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向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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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

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应当不 迟于会议召开前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但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 召开会议的,经全体委员同意,在确保每位委员能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不受 上述通知期限的限制。会议通知可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 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 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三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以采取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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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 该战略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 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委员会无 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 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 年。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 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须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 披露有关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执行。若本工作规则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有抵触,以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规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8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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