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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nder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Jan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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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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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经2016 年1 月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 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 露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以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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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 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 采访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年度统计报表、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财务数据等资料,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 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八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的,或公司 因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的尚未 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见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 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同时应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 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对外报送信息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子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 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负 责。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信息接收人员提供保密告知函 (见附件二),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单(见附件三)。公司相关部门对 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保密告知函》以及《回执》复 印件留本部门存档,原件交由证券事务部存档备查,并根据相关内容填写《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 券。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 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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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公司信息披露前,在相关公开文件、网站、其 他公开媒体上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 用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公司 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和公司《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等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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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报送单位信息及部门 接受单位信息及部门 报送依据 报送时间 对外报送的信息内容及经办签字人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核 年 月 日 董事会秘书审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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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告知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应属内 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的报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

公司此次报送的相关材料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作 出如下告知:

  • 1、贵公司/单位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 2、贵公司/单位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负

  • 有信息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获 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 3、贵公司/单位在获得本公司的报送信息后,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

  • 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与本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 4、贵公司/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

  • 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 5、本公司会将贵公司/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登记备案,以备发生信息

  • 泄露时调查之用。

特此告知。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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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回执单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现收到贵公司 年 月 日报送的以下文件及保密提示

函:

1、

2、

3、

使用信息人员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部门
与贵公司
关系
职务/岗位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户号码

公司/单位名称:

签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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