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THSRC AGM Information 2020

Aug 5, 2020

52174_rns_2020-08-05_9324556c-1917-4e55-a81b-e551d13fc396.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O九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 108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提請 承認。

說明:本公司 108 年度營業報告書連同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 109 2 19 日第 八屆第三十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其中財務報表嗣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竣 事,於 109 2 19 日出具查核報告,並經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畢, 提請 股東常會承認。

1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 108 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提請 承認。

說明:

  • 一、本公司截至 108 年底可供分配盈餘為新臺幣 ( 以下同 ) 11,350,935,402 元。

  • 二、為使股利政策依穩定、平衡之原則分派,以及兼顧本公司長期財務規 劃, 108 年度盈餘分派擬建議分配現金股利每股 1.2101 元,以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 5,628,293,058 股計算,共計 6,810,797,429 元。

  • 三、本公司 108 年度盈餘分派表業經本公司 109 4 8 日第八屆第三十 七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畢,提請 股東常會 承認。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派表
民國108 年度 單位:新臺幣元
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4,183,694,728
加:108年度淨利 8,007,032,749
減: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9,088,800)
未分配盈餘 12,151,638,677
減: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 (800,703,275)
截至108年底可供分配盈餘 11,350,935,402
分派項目:
現金股利(每股新臺幣1.2101) (6,810,797,429)
本年度未分配盈餘 4,540,137,973
  • 四、本案擬俟 109 年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及現金 股利發放日。

2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提請 討論。
說明:
  • 一、依公司法、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 賣中心修正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參考臺灣證券交易 所(股)公司 109 1 2 日修正發布之「股東會議事規則參考範例」 及經濟部函釋與實務運作情形,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相關 條文規定。

  • 二、擬具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二。

  • 三、本案業經本公司 109 3 18 日第八屆第三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提 請 股東常會核議。

3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提請 討論。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 3 7 日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並衡酌本公司實務運作情形,擬修訂本公司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相關條文規定。

  • 二、擬具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三。

  • 三、本案業經本公司 109 3 18 日第八屆第三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提 請 股東常會核議。

4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提請 討論。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 3 7 日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並衡酌本公司實務運作情形,擬修訂本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相關條文規定。

  • 二、擬具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正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四。

  • 三、本案業經本公司 109 3 18 日第八屆第三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提 請 股東常會核議。

5

選舉事項

選舉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案

  •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 七人,其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全體董事 (含獨立董事)人數授權董事會議定之。又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

  • 本公司經 109 2 19 日第八屆第三十五次董事會決議議定本次全體改選之 董事應選人數為十三人(含獨立董事四人),俟改選完成,於本次股東常會結束 時起就任,任期三年,自 109 5 21 日起迄 112 5 20 日止。

  • 三、本公司自 109 3 12 日起至 3 25 日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除本公司於 109 3 18 日第八屆第三十六次董事會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

  • 候選人名單外 無其他股東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

  •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 中選任之,其學歷、經歷及其他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五。

  • 五、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請參閱附錄二。

6

其他討論事項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本公司第九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討論。
說明:
  • 一、按公司法第二百○九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 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二、經查本公司董事會所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其兼任職務之 公司部分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茲依前揭公司法第二百○九條 規定,預擬董事競業禁止解除名單,詳如附件六,謹提請股東會於無損 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並解除新任董事暨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 制。

  • 三、本案將依本公司第九屆董事選舉結果,於股東會現場請求許可並解除競 業限制之董事及範圍。

  • 四、本案業經本公司 109 4 8 日第八屆第三十七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提 請 股東常會核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