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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on Semiconductor Jinzhou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Oct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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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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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7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 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锦州神 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2023]205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05,7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74.9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3,396.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056,578.74元。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110Z001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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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上情况详见2023年10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 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 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上述募投项 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增强并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拓展并丰富公 司的产品结构,培育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 进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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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和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 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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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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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 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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