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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on Semiconductor Jinzhou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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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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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2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号)核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67 元。截止2020 年2 月17 日, 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866,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76,049,433.93 元后的790,750,566.07 元已于2020 年2 月17 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 支行0708004329200067771 账户300,000,000.00 元,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凌支行410100692121518 账户300,000,000.00 元,存入在锦州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92212010160740453 账户190,750,566.07 元;减除审计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5,881,132.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74,869,433.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10 文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 年2 月2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774,869,433.99 元,小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110,200.22 万元。 截止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投总
建设期
1 8 英寸半导体级
硅单晶抛光片
生产建设项目
86,923.41 86,923.41 60,000.00 24 个月
2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23,276.81 23,276.81 17,486.94 24 个月
合计 110,200.22 110,200.22 77,486.94 /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8 月3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1 8 英寸半导体级硅单晶抛光片
生产建设项目
2022 年2 月 2023 年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上述项目登记备案文号为锦太发改备字[2019]12 号,项目建设期为2 年, 原预计完工时间为按照备案日期进行确定的时间,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均晚于备案 日期;由于受到国外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战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建设 施工进度、设备采购等受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建设及辅 助设施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根据公司目前实 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公司拟有计划、分步逐步投入该项目,故将该项目的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 年2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