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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on Semiconductor Jinzhou Cor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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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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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锦 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 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现任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董事庄坚毅先生及独立 董事冯培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现任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张 仁寿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3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 年度 履职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资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4 年4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三)2024 年8 月16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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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10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 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 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容诚所有员工均未在公司任职,也没有除法定审 计收费以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 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认为容诚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 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 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在可 持续开展工作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 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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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还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 有效的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 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 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 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容诚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 我们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勤 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工作规范运作、有章可循,对促进公司内 部控制建设和完善公司审计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更好地 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仁寿、庄坚毅、冯培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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