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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on Semiconductor Jinzhou Cor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26, 2025
58261_rns_2025-03-26_3a8ac296-dc05-413d-8180-50f3ed1cf8c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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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110Z000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 序号 | 容 内 |
页码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9 |
目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110Z0007号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董事会 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神工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神工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墓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是神工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神工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神工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神工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110Z0007 号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 会计 五事务 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吴 宇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彔 宇 210103050004 |
|---|---|---|---|
| 110102036209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董博佳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董博佳 00324003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VG 杜青松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青松 |
2025年3月25日

$\overline{t}$
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号)核准,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67元,募集资金总额866,80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76,049,433.93 元后的 790,750,566.07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 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0708004329200067771 账户 300,000,000.00 元, 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410100692121518 账户 300,000,000.00 元, 存入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92212010160740453 账户 190,750,566.07 元; 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5,881,132.0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4,869,433.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010 文号的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 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05,736.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1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74.96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43,396.22 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056,578.74 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10Z0012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项 目 |
金额 (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774,869,433.99 |
| 减: 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727,194,660.23 |
| 减: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5,666,149.65 |
| 减: 募集资金结余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92,337,456.13 |
| 加: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 50,328,832.02 |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项 目 |
金额(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296,056,578.74 |
| 减: 期初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25,828,343.68 |
| 减: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97,656,976.78 |
| 减: 募集资金结余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1,352.54 |
| 加: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 3,339,393.39 |
| 募集资金余额 | 175,909,299.13 |
| 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0,909,299.13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 | 145,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币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 规范运作》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 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年2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凌支行、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该监 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3 年 9 月,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 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国
$\frac{2}{3}$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 0708004329200067771 | |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 410100692121518 | |
| 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92212010160740453 | 已注销, 零余额 |
| 计 合 |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 416900037710703 | 30,909,299.1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 0708004329200669624 | 已注销, 零余额 |
| 计 合 |
30,909,299.13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附表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 本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 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T.
AIRS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期限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是否 赎回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锦州桥西 支行 |
通知存款 | 85,000,000.00 | 2023-8-29 至 2024-1-26 | 1.75% | 是 |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 期限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是否 赎回 |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3-12-20 至 2024-2-1 | 1.55%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通知存款 | 100,000.00 | 2023-12-20 至 2024-2-7 | 1.55%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3-12-20 至 2024-2-25 | 1.55%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3-12-20 至 2024-3-20 | 1.80%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50,000,000.00 | 2023-12-20 至 2024-6-20 | 2.00%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通知存款 | 10,000,000.00 | 2023-12-20 至 2024-7-15 | 1.55%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通知存款 | 68,900,000.00 | 2023-12-20 至 2024-10-18 | 1.55%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结构性存 款 |
20,000,000.00 | 2024-5-14 至 2024-6-14 | $1.65% -$ 2.5% |
是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结构性存 款 |
20,000,000.00 | 2024-6-21 至 2024-7-26 | $1.65% -$ 2.35% |
是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黄河 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收益凭证 结 睿 $\left($ 24037号) |
30,000,000.00 | 2024-11-20 至 2025-10-21 | 2.10% | 否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黄河 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
收益凭证 (结 睿 24036号) |
10,000,000.00 | 2024-11-20 至 2025-5-21 | 2.00% | 否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 司 |
收益凭证 (中金财 安 富 享 918号) |
30,000,000.00 | 2024-11-21 至 2025-10-20 | 2.19% | 否 |
单位:元
务
adura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辽宁分公 司 |
收益凭证 (中金财 富 享 安 919号) |
10,000,000.00 | 2024-11-21 至 2025-7-28 | 2.19% | 否 |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定期存款 | 15,000,000.00 | 2024-12-2 至 2025-6-2 | 1.50% | 否 |
| 招商银行锦州分行 营业部 |
结构性存 款 |
50,000,000.00 | 2024-12-6 至 2025-1-7 | 1.35% 2.05% |
否 |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英寸半导体级硅单晶 抛光片生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3月25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۰J

附表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
$\label{eq:1} \mathbf{I} = \mathbf{I} \mathbf{m} \mathbf{I} \mathbf{I}$
附表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77,486.9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6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overline{K}$ | 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overline{K}$ | 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286.08 | ||||||||
| 承诺投资项目 | 目,含部分 已变更项 变更(如 有)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widehat{\Xi}$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投入金额(2) |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累计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使用状态日期 |
效益 | 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3,276.81 | 17,486.94 | 17,486.94 | 17,505.88 | 18.94 | 100.11 | 2022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Кά | |
| 英寸半导体级硅 单晶抛光片生产建设 项目 2.8 |
KД | 86,923.41 | 60,000.00 | 60,000.00 | 566.61 | 55,780.20 | $-4,219.80$ | 92.97 | 2024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overline{K}$ |
| 合计 | 110,200.22 | 77,486.94 | 77,486.94 | 566.61 | 73,286.08 | $-4,200.8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 |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 |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 |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 |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 2024年1月, | 公司"8英寸半导体级硅单晶抛光片生产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一眼
$-8-$
附表 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F \equiv$ 羊待
| 早位: 万兀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9,605.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65.6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适用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nvdash$ | 适用 |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348.53 | ||||||||
| 承诺投资项目 | 目, 含部分 已变更项 变更(如 行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widehat{\Xi}$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
投入金额(2) |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累计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使用状态日期 |
效益 | 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1.集成电路刻蚀设备 用硅材料扩产项目 |
否 | 21,000.00 | 20,905.66 | 20,905.66 | 3,231.32 | 3,600.42 | $-17,305.24$ | 17.22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ЮΕ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 | 8,700.00 | 8,700.00 | 6,534.37 | 8,748.11 | 48.11 | 100.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0,000.00 | 29,605.66 | 29,605.66 | 9,765.69 | 12,348.53 | $-17,257.1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 |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 | $\overline{\left( \square \right)}$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 |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 公司于2024年12月将募 集资金结余利息收入 0.14 万元补充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户。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9-$
一样:

| 0011869 证书序号: |
||
|---|---|---|
| U 说 |
||
| $\overline{\phantom{a}}$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 |
| 事务所 公计师 |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 |
| 凭证。 | ||
| THE PAS | 2,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
|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 ||
| 容诚会计顺势所(特殊通合伙) 称: 名 |
က် | 田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
| 出借、转让。 租. |
||
| 101020362919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
$\overline{4}$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
| 任会计师: # |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
| 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 大厦901-22至901-26 喝 营 经 |
||
| 织 形 式特殊蔷遍合伙 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政局 北京市购 发证机关: |
| 执业证书编号11010032 | 业务报告附件专用 | $\blacksquare$ 大月米 二〇一九年 |
|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7号 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0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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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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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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