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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on Semiconductor Jinzhou Cor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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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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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00]号)核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67 元,募集资金总额 866,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 76,049,433.93 元后的 790,750,566.07 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0708004329200067771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 支行 410100692121518 账户 300,000,000.00 元,存入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 392212010160740453 账户 190,750,566.07 元;减除审计费、律师 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5,881,132.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4,869,433.9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010 文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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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 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0 年 2 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锦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凌支行、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备注 |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桥西支行 | 0708004329200067771 | 存续 |
| 2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 410100692121518 | 存续 |
| 3 | 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392212010160740453 | 本次注销 |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 该项目结项,对应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 拟于近日将募集资金结余利息收入 165.4 万元补充到公司银行存款账户,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司在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的募集 资金专户(账户号:392212010160740453),此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董事会授权 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专户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前述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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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神工股份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神工股份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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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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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巍巍 黄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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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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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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