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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ING Annual Report 2019

Jun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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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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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九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五日上午九時正。
地點: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 號楠梓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莊敬堂。
出席:出席股東及代理人所代表之股份共計90,074,079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70.30%。
主席:陳董事長淑愛  記錄:王可勤
列席人員:何益盛董事、陳艷輝董事、張山輝董事、陳秀妍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黃正男獨立董事、江佳玲會計師
  •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代表股數已達法定數,主席宣佈本會議開始。

  • 二、主席致詞:(略)

  • 三、報告事項:(請參閱本公司一○九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 (2)一○八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

  • (3)一○八年度轉投資公司營運情形。

  • (4)一○八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 (5)修訂「誠信經營守則」。

  • (6)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7)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董事會提
  • 說 明:1.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一○八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江佳玲 與吳秋燕會計師查核簽證竣事,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

  • 2.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 事(請詳附件一、附件四)。

3.敬請  承認。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22,743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9,461 權),反對權數:18,550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550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2,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2,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一○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1.茲以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表如下,有關本次盈餘分配,優先分配一○八 年度盈餘,不足分配部分,再分配八十六年(含)以前年度部份。

  • 2.敬請 承認。

1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一○八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2,891,350,944
民國108 年度淨利                            1,115,990,544
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2,989,833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434,940
本期淨利加計調整數                                            1,119,415,317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11,941,532)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77,027,451)
截至108 年底累積未分配盈餘                                    3,721,797,278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538,073,450)
期末未分配盈餘                                                3,183,723,828
註:1.有關本次盈餘分配,優先分配108 年度盈餘。
  • 2.擬配發現金股利538,073,450 元,依109 年3 月22 日發行流通在外股數 128,112,726 股計算配發每股4.20 元,倘實際流通在外股數有變更時,擬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其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 訂之。

  • 3.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 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 4.本盈餘分派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或因辦理庫藏股或辦理債 券轉換相關事宜而需變更時,授權董事會辦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picture [55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20,743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7,461 權),反對權數:18,550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550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4,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4,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公司章程」案。 董事會提
說  明:1.為配合法令及實務需求,修訂「公司章程」。
  • 2.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七。

  • 3.敬請 決議。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20,83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7,549 權),反對權數:17,462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7,462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5,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5,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2

第二案: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1.因應股東會採電子投票之實務需求,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 2.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八。

  • 3.敬請 決議。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19,742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6,460 權),反對權數:18,55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551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5,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5,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六、選舉事項:
第一案:改選董事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1.本公司現任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原於109 年6 月19 日屆滿,為配合本公司實 際運作,擬議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獨立董事自109 年股東會結束後提前解任,並 於109 年股東會中,選舉董事7 席(含獨立董事3 席)。任期自民國109 年6 月 15 日起,至民國112 年6 月14 日止。

2.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相關資料載明如下表:

獨立董事
候選人
學歷 經歷 持有
股數
黃正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營運
研究所碩士
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經營
碩士學程在職專班碩士

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副理事長
高雄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0
陳秀妍 國立政治大學財稅學系學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
金革科技公司(現名三發地產)獨立董事
震南鐵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0
周啟文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營運
研究所碩士
國泰世華銀行專員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
員會委員

0

3.請進行選舉。

選舉結果:當選名單如下

戶號或身份證字號 名稱 當選權數 備註
19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隋台中 117,729,954
董事
19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益盛 74,136,069
董事
114 陳艷輝 74,136,069
董事
26 張山輝 74,136,069
董事
N12******* 黃正男 71,415,671 獨立董事
S22******* 陳秀妍 70,995,839 獨立董事
E12******* 周啟文 70,953,022 獨立董事

3

  • 七、其他議案

  • 第一案:同意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1.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 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及其代表人,如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 關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依法提請股東會 同意解除該新任董事及法人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3.敬請  決議。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75,160,16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036,879 權),反對權數:10,840,579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840,579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4,073,339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073,339 權),無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新任董事兼任情形如下:

新任董事兼任情形如下:
新任董事 代表人兼任公司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隋台中先生
亦勤投資(股)公司董事
播勤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興勤(常州)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興勤(宜昌)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興勤香港(企業)有限公司董事
景富(薩摩亞)有限公司董事
Greenish CO., LTD.董事
興勤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江西興勤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興勤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董事
為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元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莞為勤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益盛先生
元耀科技(股)公司董事
興勤(常州)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江西興勤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廣東為勤興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陳艷輝先生 永信代書聯合事務所負責人
張山輝先生 台灣汎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黃正男先生 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薪資
報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之委員
陳秀妍女士 震南鐵線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總
  • 八、臨時動議:無

  • 九、散會:同日上午九時三十五分。

4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附件一

綜觀一○八年全球經濟,因中美貿易戰之不利因素影響下,充滿著波折與動盪,經濟
。
表現相對疲弱,因此,進而干擾各國經貿財金的政策方向
面對過去一年全球經濟情勢起伏動盪與失衡,產業經營環境變化更加快速、競爭更加
激烈,本公司一向秉持「興業圓滿,勤實永續」的企業精神,努力經營本公司的產品持續
擔任電流保護、電壓保護及溫度保護的守門者,無懼全球經濟的瞬息萬變,以強化集團管
理、分散銷售市場策略、穩健的財務結構及合理的成本效益來因應,以掌握新契機。
一、營業報告:

(一) 實施成果:

全年度合併營業額為 5,814,232 仟元,較前一年度減少約 3.42 %;合併稅後淨 利為1, 115,265 仟元,主要因產品組合改變及所得稅等因素影響,故稅後淨利較前 一年度增加約 12.81 %,稅後每股盈餘( EPS )為 8.71 元。

  • (二) 預算執行情形:不適用。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一○八年度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情形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一○八年度 一○七年度



營業收入淨額 5,814,232 6,019,949
營業毛利 2,340,329 2,241,160
本年度淨利 1,115,265 988,628



資產報酬率 13.17% 12.47%
權益報酬率 17.73% 16.87%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113.09% 108.11%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118.15% 117.79%
純益率 19.18% 16.42%
稅後每股盈餘(元) 8.71 7.67

(四)研究發展狀況:

  1. 完成 0201 SMD 型小尺寸負溫度係數熱敏電阻器部份型號產品開發。

5

  1. 完成高精度醫療用、高可靠度汽車用負溫度系數熱敏電阻器產品,擴大產品應 用領域開發。

  2. 完成特殊溫度點 100 ℃規格產品開發,符合高溫環境應用需求。

  3. 完成 SMD TSM 0402 軟切製程 玻璃保護層產品開發。

  4. 完成 LCP 0201 靜電防護器開發。

  5. 完成 LCP 30V 高壓產品開發。

  6. 完成 SMD 型正溫度係數熱敏電阻超低阻 (4.7/2.2 Ω) 產品量產準備。

  7. 完成正溫度係數熱敏電阻器 (PTC)SMD 0603 低阻系列 (10Ω) 產品開發。

  8. 完成 TVM SMD 4B 6B 系列 5G 通訊應用高通流壓敏電阻器部份型號開發。

  9. 完成 SMD 1210 高通流壓敏電阻器部份型號開發。

  10. 完成 LED 照明用 0806 SMD 型高壓高通流壓敏電阻器開發並取得 UL 認證。

  11. 完成 TVR 尺寸小型化 系列產品開發。

  12. 完成 TVR 防爆阻燃型號開發。

  13. 完成 TVA 防雷應用 低殘壓高通流 系列產品開發。

  14. 完成 SCK 無線快充耐雷擊 高能品 5 Phi 產品開發。

  15. 完成 SCK 車規品系列開發。

  16. 完成 SCK 去鉛化高能品開發。

  17. 完成 CPTC TTL 系列 高壓品開發。

二、一○九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 (一) 經營方針
1.延續「新觀念、新管理、新技術、新市場」的經營理念,持續鞏固既有市場,並
、
在已有明顯成績的汽車工業市場上擴大戰果,同步向通訊、健康照護…等新市場
邁進。
  • 2.調度生產基地,增加自動化設備,提高產能,且調整物流系統,進一步強化成本 競爭力,做為業務贏回市場的支持。
3.強化關鍵市場(歐洲、印度、東南亞)的業務活動,聚焦指標客戶,推升業務績效。
4.加快新產品上市速度,佐以產品應用的技術支持與宣傳,讓各類產品組合發揮綜
效,增加利潤率。
  •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電動車取代燃油車以及汽車控制電子化的市場,成長力度持續上升;自動化、智能
化的工業應用,與各類基礎建設相關的商機,仍穩定增長;世界各國陸續推動5G
的通訊試點,讓整個無線通訊市場機會蓬勃。然而,美國與中國貿易戰,英國的脫
歐政治議題,都是全球經濟局勢有新變數的來由;電子產業中最高占比的手機、資
訊、家電、照明…等市場的飽和,也是業務前瞻的負面因子。本公司經整合主要客
戶對新年度的經營預估,並加上對新市場的開拓計畫後,預估一○九年的銷售金額
仍可高於一○八年業務實績,持續保持向上成長的趨勢。
  • (三) 重要之產銷政策

  • 1.生產政策:

    • (1)供貨管理方面:

      • (A)強化集團產品多元及多點的供應模式,充分運用兩岸五地之多源生產, 期望降低客戶斷料之風險及親近交貨市場之需求,整體概念以提升客服

6

速度為出發點。
  • (B)強化各廠ERP 系統的架設,加強各廠存貨管理,追求存貨最佳化,產品 週轉率最大化,以「貨暢其流」為標的。

  • (2)生產管理方面:

  • (A)人:強化人才培訓,加強徵才、育才、留才。

  • (B)機:持續強化自動化生產比率及生產設備的升級。

  • (C)料:材料多客源承認、以減少相關因子變異對供貨造成的影響,針對主 材料亦會進行策略性採購,有效控制成本之波動。

  • (D)法:

    • D-1 追求精實生產,以「減廢減費」及推導「環保素材」為改善主軸, 降低 製造成本,提升產品競爭力。

    • D-2 推動節能專案,設備耗能總點檢,並進行耗能診斷及啟動節能方案。

    • D-3 推動節水專案,水資源再利用,啟動節水專案。

    • D-4 部門運作效能,集團各廠及各單位都齊力設定及推動KPI 專案。

  • (3)產銷綜觀:

  • 因應市場需求的急劇變化,透過不斷磨合的產銷會議,將生產規模調整到最 佳的經濟規模,我們希望產銷保持足夠的彈性及活力,以面對市場變化所帶 來的壓力。

  • 2.銷售政策:

  • (1)運用既有的品牌優勢、經濟規模與銷售網路,保持營收增長。

  • (2)加強電動車與汽車電子、工業、通訊…等市場的開拓,以及利基型、客製化 的產品銷售,提升利潤。

  • (3)深入歐美日先進國家的指標客戶,保持與高端市場的步調一致,並拓展印 度、東南亞…等新興市場,讓營業額量價齊增,均衡發展。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一)本著創新的精神及持續開發新產品以符合市場的需求。

  • (二)提升製程技術能力、有效的控制成本。

  • (三)深耕銷售市場及快速的售後服務,並提供保護元件完整系列產品以滿足客戶「一 次購足」的需求。

四、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就外部競爭環境而言,預期本公司所處之產業,仍將隨市場需求擴大而持續成長;
在同業競爭方面,預期仍將維持寡占但競爭激烈之態勢。

7

就法規環境而言,本公司均配合各項法令之修訂,適時調整內部規章及管理辦法,
並研擬配套措施,本公司原本即十分重視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預期法令修訂對公司
影響並不大。
就總體經營環境而言,預期整體景氣有望逐漸復甦,本公司逐步調整產能及產品
組合,並規劃相關資本支出,以因應市場需求。
展望未來,本公司將依循「新觀念、新管理、新技術、新市場」的經營方針,持
續不斷在核心事業上專注經營,加速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客戶的開發,以強化公司競
爭力,進而增加營收與獲利,以回饋各位股東長久之支持。感謝這一年來經營團隊及
全體員工的全心投入及努力,追求豐碩的營業成果來回饋給各位股東,期望各位股東
仍然一秉初衷,繼續給予興勤電子支持與鼓勵。

==> picture [55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8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 108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江佳玲與吳秋燕會計師查 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 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第 219 條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謹 致

本公司民國 109 年股東常會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秀妍

==> picture [144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
109年3月23日

9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三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 附件三
各轉投資公司一○八年度營運情形 單位:千元
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 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本公司轉投
資金額
持股比例 一○八年度
營業收入 稅後淨利(損)
興勤( 常
州) 電子
有限公司
85.03.22 壓敏電阻、避雷
器、熱敏電阻、
溫度傳感器等
製造、買賣
RMB170,330 USD21,260 100% RMB554,776 RMB76,902
興勤( 宜
昌) 電子
有限公司
93.07.02 熱敏電阻、電
腦、汽車及家電
感測器、整流器
等製造、買賣
RMB46,901 USD6,000 100% RMB226,474
RMB41,547
元耀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86.08.15 晶圓擴散代工
及生產高功率
二極體整流器
NTD403,580 NTD275,160 52.61% NTD217,414 NTD1,562
江西興勤
電子有限
公司
98.11.20 熱敏及壓敏電
阻器製造、買賣
RMB64,986 USD10,000 100% RMB114,791
RMB11,404
廣東為勤
興景電子
有限公司
103.04.11
熱敏及壓敏電
阻、傳感器、機
器設備等批發
業務
RMB30,923 USD5,000 100% RMB273,700
RMB17,411
東莞為勤
電子有限
公司
90.10.19 熱敏及壓敏電
阻、傳感器、機
器設備等製
造、加工業務
RMB35,013 -
(註)
100% RMB151,816
RMB8,542
註:係於興勤常州於105年11月1日出資投資,收購金額為人民幣53,000千元;又興勤常州基於營運
考量於106年9月經董事會決議出售東莞為勤25%股權予興勤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出售價款
為人民幣16,478千元。

10

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四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12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個體綜合 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包括重 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12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 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興勤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
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強調事項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三所述,興勤公司自民國 108 年起開始適用修正後之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於民 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因此追 溯適用前述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並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資訊。本會計師未 因此而修正查核意見。

11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外倉寄銷收入認列

  外倉寄銷係興勤公司重要銷售模式之一,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所揭露收
入認列之會計政策,由於外倉地點分布區域眾多,且各外倉之物流及帳務管理
作業不同,興勤公司必須定期核對外倉實際耗用數量據以認列銷貨收入。因此
上述銷售模式對興勤公司銷貨收入認列會計處理之正確性增加潛在錯誤風
險。本會計師查核時關注外倉寄銷過程中,商品之相關風險及報酬是否已移轉
予客戶,以確保其寄銷之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間。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一、取得興勤公司外倉名單並選樣瞭解外倉管理作業模式,觀察所抽樣之外
倉年底存貨盤點並執行抽盤。
 二、抽樣測試外倉寄銷及其物流管理及帳務之攸關控制作業是否有效。
 三、自寄銷銷貨收入明細中選樣核對實際領用記錄、銷售發票、出貨單及期
後退貨資料等,以查核該寄銷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
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興勤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興勤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興勤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2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
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 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 者。

  • 二、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興勤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四、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興勤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 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 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興勤公司不 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13

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興勤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
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
責形成興勤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 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picture [1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3 x 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18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 picture [1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83 x 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1 x 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 picture [22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08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8 年及 107 12 31

民國108 年及107 1 2 31 31



1100
1136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10
1479
11XX

1517
1550
1600
1755
1801
1840
1915
1920
1975
1980
15XX
1XXX




2100
2170
2180
2200
2220
2230
2280
2320
2365
2399
21XX

2540
2570
2580
2640
2645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應收票據(附註九)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及九)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九及二七)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
四及八)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二七及二九)
使用權資產(附註三、四及十四)
電腦軟體淨額(附註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預付設備款
存出保證金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十一及二八)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產總計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五)
應付帳款(附註十六)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三、四及十四)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五)
退款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八)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三、四及十四)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存入保證金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四及二十)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081231

10
-
-
9
2
-
-
4
1

26

-
64
7
1
1
1
-
-
-
-

74

100

1
1
4
2
3
1
-
-
1
-

13

-
10
1
-
-

11

24

15

4

11
1
48

60


3
)
76

100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1231

$ 851,095
25,000
4,966
779,439
184,885
2,999
426
321,261
32,897

2,202,968

26,918
5,397,746
544,596
58,351
30,795
103,763
16,664
53
5,884
28,800

6,213,570

$ 8,416,538

$ 100,000
57,279
351,066
209,269
293,409
71,912
1,525
-
47,717
1,980

1,134,157

-
853,862
56,996
-
130

910,988

2,045,145

1,281,127

348,263

908,264
107,627
4,010,767

5,026,658


284,655
)

6,371,393

$ 8,416,538

$ 901,870
-
6,531
871,774
124,486
2,728
45,240
406,636
16,124

2,375,389

27,178
4,920,689
527,117
-
33,924
56,320
19,890
53
-
-

5,585,171

$ 7,960,560

$ -
66,795
469,069
215,476
301,814
92,777
-
50,000
32,836
2,999

1,231,766

100,000
711,709
-
1,131
120

812,960

2,044,726

1,281,127

348,263

809,987
38,365
3,545,719

4,394,071


107,627
)

5,915,834

$ 7,960,560

















(















(


















(















(

11
-
-
11
2
-
1
5
-
30
-
62
7
-
-
1
-
-
-
-
70
100
-
1
6
3
4
1
-
1
-
-
16
1
9
-
-
-
10
26
16
4
10
-
45
55

1
)
74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3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5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民國108 10 7 1 1 日至 12 31 12 31 12 31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一及
二七)
4110
銷貨收入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4000
營業收入淨額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及
二七)
5900
營業毛利

591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附
註四及二七)
592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附
註四)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附註四、九、二
二及二七)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
二、二二及二七)
7010
其他收入
108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7年度




102 $ 3,408,497
102
2

51,819

2
100 3,356,678
100
67
2,315,974
69
33
1,040,704
31

- (
17,477 )
-
1

13,431

-
34
1,036,658
31
3
108,090
3
5
153,015
5
3
85,867
3
-

2,455

-
11

349,427
11
23

687,231
20
1
18,958
1




















102
2
100
69
31

-
-
31
3
5
3
-
11
20
1
(接次頁)

16

(承前頁)

108年度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19,425 )
7050
財務成本
(
1,729 )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
益之份額

696,852

7000
合 計

697,022

7900
稅前淨利
1,400,447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284,457

8200
本年度淨利
1,115,99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二
十及二三)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3,737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利益
(
260 )
833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
司之其他綜合損
益份額
435
8349
與不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利益(費用)
(
747
)
8310

3,165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
166,285 )
838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
司之其他綜合損
益之份額
(
54,675 )
(接次頁)
108年度


(
1 )

-
22

22

45

9

36

-

-
-

-


-

(
5 )
(
2 )
107年度


$ 23,052
(
1,788 )

647,714


687,936

1,375,167


392,401


982,766

(
965 )

14
(
575 )

575

(
951
)

84,436
(
172,458 )
1

-
19
21
41
12
29

-
-

-

-

-
2
(
5 )

17

(承前頁)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利益
8360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二四)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8年度

1


6
)

6
)
30


107年度

$ 44,192


176,768
)

173,603
)
$ 942,387

$ 8.71
$ 8.67

$ 18,746


69,276
)

70,227
)
$ 912,539

$ 7.67
$ 7.63

(
(




(
(

(
(



(
(
1

2
)

2
)
27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3 23 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55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8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A1
10711日餘額

A3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A5
10711日調整後餘額

106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
二十)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D1
107年度淨利

D3
107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7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71231日餘額

107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
二十)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D1
108年度淨利

D3
108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8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81231日餘額
普通股股本
$ 1,281,127

-

1,281,127


-

-

-


-


-

-


-

1,281,127


-

-

-


-


-

-


-

$ 1,281,127

資本公積
$ 348,263

-


348,263


-

-

-


-


-

-


-


348,263


-

-

-


-


-

-


-

$ 348,263



保留盈餘合計
$ 3,924,721

-

3,924,721


-

-
(
512,451
)
(
512,451
)

982,766
(
965
)

981,801

4,394,071


-

-
(
486,828
)
(
486,828
)
1,115,990

3,425

1,119,415

$ 5,026,658





( $ 38,365 )

-

(
38,365
)

-

-

-


-


-
(
69,262
)
(
69,262
)
(
107,627
)

-

-

-


-


-
(
177,028
)
(
177,028
)
($ 284,655
)
權益合計 權益合計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31,587 )

-

(
31,587
)

-

-

-


-


-
(
69,276
)
(
69,276
)
(
100,863
)

-

-

-


-


-
(
176,768
)
(
176,768
)
($ 277,631
)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


( $ 6,778 )

6,778


-


-

-

-


-


-

-


-


-


-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
未實現損失
$ -
(
6,778
)
(
6,778
)

-

-

-


-


-

14


14

(
6,764
)

-

-

-


-


-
(
260
)
(
260
)
($ 7,024
)
法定盈餘公積
$ 701,534

-


701,534


108,453

-

-


108,453


-

-


-


809,987


98,277

-

-


98,277


-

-


-

$ 908,264
特別盈餘公積
$ 2,183

-


2,183


-

36,182

-


36,182


-

-


-


38,365


-

69,262

-


69,262


-

-


-

$ 107,627
未分配盈餘
$ 3,221,004

-

3,221,004

(
108,453 )
(
36,182 )
(
512,451
)
(
657,086
)

982,766
(
965
)

981,801

3,545,719

(
98,277 )
(
69,262 )
(
486,828
)
(
654,367
)
1,115,990

3,425

1,119,415

$ 4,010,767













































































(
(

(




(
(




(
(







(





(
(
(





(
(

(




(
(

(

$ 5,515,746

-
5,515,746

-

-

512,451
)

512,451
)

982,766

70,227
)

912,539
5,915,834

-

-

486,828
)

486,828
)
1,115,990

173,603
)

942,387
$ 6,371,39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3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 picture [54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

==> picture [45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4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

19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淨額
(利益)
A23700
存貨跌價及報廢損失

A2390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

A2400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

A29900
提列退款負債

A29900
其他項目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A32990
退款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08 年度

$ 1,400,447



64,120

6,709

427

1,729
(
11,846 )
(
696,852 )
86


14,922

3,748
(
17,477 )

24,000
(
31 )


1,565


91,908
(
60,399 )
(
29 )

70,453

(
16,773 )
(
3,278 )
(
9,516 )
(
118,003 )

484
(
8,405 )
(
1,019 )

-

(
9,119
)

727,851


11,604
(
1,846 )
107 年度
$ 1,375,167
55,417
2,474
2,455
1,788
(
10,775 )
(
647,714 )
(
32 )
23,675
17,477
(
13,431 )
24,000
(
3,523 )
(
524 )
26,424

17,492

387
(
194,915 )

12,855

-
(
8,864 )

181,909
23,206

262,436

1,588
(
4,464 )
(
13,840
)
1,130,668
10,682
(
1,788 )
(接次頁)

20

(承前頁)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B07600
收取子公司股利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3 23 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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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1

會計師查核報告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12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興勤公司及其 子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12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
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強調事項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所述,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 108 年起開始適 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於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因此追溯適用前述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並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資 訊。本會計師未因此而修正查核意見。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22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 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 示意見。

茲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外倉寄銷收入認列

  外倉寄銷係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重要銷售模式之一,如合併財務報告附
註四所揭露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由於外倉地點分布區域眾多,且各外倉之
物流及帳務管理作業不同,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必須定期核對外倉實際耗用
數量據以認列銷貨收入。因此上述銷售模式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認列
會計處理之正確性增加潛在錯誤風險。本會計師查核時關注外倉寄銷過程
中,商品之相關風險及報酬是否已移轉予客戶,以確保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
寄銷之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間。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一、取得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倉名單並選樣瞭解外倉管理作業模式,觀
察所抽樣之外倉年底存貨盤點並執行抽盤。
 二、抽樣測試外倉寄銷及其物流管理及帳務之攸關控制作業是否有效。
 三、自寄銷銷貨收入明細中選樣核對實際領用記錄、銷售發票、出貨單及
期後退貨資料等,以查核該寄銷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
間。
其他事項

興勤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8 107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分別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落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 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23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興勤公司及其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
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
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 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 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 於錯誤者。

  • 二、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 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 露之合理性。

  • 四、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 性,以及使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 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 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 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24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 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六、對於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合併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 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 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 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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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會 計 師 江 佳 玲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84 x 8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42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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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會 計 師 吳 秋 燕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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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 picture [47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5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8 年及 107 12 31

民國108 年及107 1 2 31 31



1100
1110
1136
1150
1170
1200
1220
1310
1476
1479
11XX

1517
1600
1755
1760
1801
1840
1915
1920
1975
1980
1985
1990
15XX
1XXX




2100
2150
2170
2200
2220
2230
2280
2320
2365
2399
21XX

2540
2570
2580
2630
2640
2645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1XX
36XX

3XXX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七及三
一)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八)
應收票據(附註十及三一)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及十)
其他應收款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二及三一)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三及十七)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
四及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三一及三二)
使用權資產(附註三、四及十五)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及十六)
電腦軟體淨額(附註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預付設備款
存出保證金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二)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十二及三一)
長期預付租金(附註三及十七)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產總計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一)
應付票據(附註十九)
應付帳款(附註十九)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二二)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三十)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三、四及十五)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八)
退款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三、四及十五)
長期遞延收入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存入保證金
合併貸項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三)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附註四及二三)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1081231

20
14
1
5
19
-
-
9
-
1

69

-
23
3
1
1
2
1
-
-
-
-
-

31

100

1
2
5
5
-
1
-
-
1
-

15

-
10
1
-
-
-
-

11

26

15

4

10
1
46

57


3
)
73
1

74

100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71231

$ 1,774,594
1,239,151
55,029
387,839
1,658,714
22,530
580
822,298
28,196
78,878

6,067,809

26,918
2,031,402
259,781
58,804
44,884
132,248
75,731
5,828
1,515
28,800
-
16,795

2,682,706

$ 8,750,515

$ 104,302
158,479
375,274
427,248
142
106,565
24,851
-
47,717
10,158

1,254,736

-
870,579
88,198
14,341
-
2,503
5,175

980,796

2,235,532

1,281,127

348,263

908,264
107,627
4,010,767

5,026,658


284,655
)

6,371,393
143,590

6,514,983

$ 8,750,515

$ 1,832,903
575,197
-
372,783
1,701,477
10,993
1,032
963,510
111,292
130,658

5,699,845

27,178
2,023,901
-
63,483
34,354
99,769
122,267
6,852
-
1,122
155,106
12,070

2,546,102

$ 8,245,947

$ 25,000
246,264
389,406
479,526
181
109,161
-
50,000
32,836
9,228

1,341,602

100,000
714,165
-
15,295
6,712
3,240
5,175

844,587

2,186,189

1,281,127

348,263

809,987
38,365
3,545,719

4,394,071


107,627
)

5,915,834
143,924

6,059,758

$ 8,245,947



















(

















(




















(

















(


22
7
-
4
21
-
-
12
1
2
69
-
25
-
1
-
1
2
-
-
-
2
-
31
100
-
3
5
6
-
1
-
1
1
-
17
1
9
-
-
-
-
-
10
27
15
4
10
-
43
53

1
)
71
2
73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3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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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民國108 107 1 1 日至12 31 民國108 107 1 1 日至12 31 民國108 107 1 1 日至12 31 民國108 107 1 1 日至12 31 民國108 107 1 1 日至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8 年度
107 年度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四)
4110
銷貨收入
$ 5,887,253
101 $ 6,087,365
101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73,021

1

67,416

1
4000
營業收入淨額
5,814,232
100 6,019,949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五
及三十)
3,473,903
60
3,778,789
63
5900
營業毛利
2,340,329
40
2,241,160
37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二
五及三十)
6100
推銷費用

233,549
4
250,204
4
6200
管理費用

455,203
8
472,881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99,013
3
131,137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3,663

-

1,903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891,428
15

856,125
14
6900
營業淨利
1,448,901
25
1,385,035
2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五)
7010
其他收入

108,512
2
99,814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38,666 ) (
1 )
28,176
-
7050
財務成本
(
5,060
)
-
(
3,947
)
-
7000
合 計

64,786

1

124,043

2
7900
合併稅前淨利
1,513,687
26 1,509,078
2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六)
398,422

7

520,450

9
8200
本年度淨利
1,115,265
19

988,628
16
(接次頁)

$ 6,087,365

67,416

6,019,949

3,778,789

2,241,160


250,204

472,881

131,137
1,903

856,125

1,385,035


99,814

28,176

3,947
)
124,043

1,509,078

520,450

988,628













(















101
1
100
63
37
4
8
2
-
14
23
2
-
-
2
25
9
16

27

(承前頁)

108 年度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二
三及二六)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4,77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利益
(
260 )
-
8349
與不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利益(費用)
(
954
)
-

8310

3,556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
220,960 ) (
4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利益

44,192

1

8360
(
176,768
) (
3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
173,212
) (
3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942,053
16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1,115,990
19
8620
非控制權益
(
725
)
-

8600
$ 1,115,265
1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942,387
16
8720
非控制權益
(
334
)
-

8700
$ 942,053
16
107 年度 107 年度


( $ 2,331 )

14

848

(
1,469
)
(
88,022 )

18,746

(
69,276
)
(
70,745
)
$ 917,883

$ 982,766


5,862

$ 988,628

$ 912,539


5,344

$ 917,883

-
-

-

-
(
1 )

-
(
1
)
(
1
)
15
16

-
16
15

-
15
(接次頁)

28

(承前頁)




每股盈餘(附註二七)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108 年度



$ 8.71

$ 8.61
107 年度 107 年度

$ 8.71
$ 8.61

$ 7.67
$ 7.6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3 23 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54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9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A1
10711日餘額

A3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A5
10711日調整後餘額

106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三)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D1
107年度淨利
D3
107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7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附註二
三)

Z1
1071231日餘額

107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三)
B1
法定盈餘公積
B3
特別盈餘公積
B5
普通股現金股利


D1
108年度淨利
D3
108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8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Z1
1081231日餘額




$ 5,515,746


-


5,515,746

-
-
(
512,451
)
(
512,451
)
982,766
(
70,227
)

912,539


-


5,915,834

-
-
(
486,828
)
(
486,828
)
1,115,990

(
173,603
)

942,387

$ 6,371,393

非控制權益
$ 139,727


-


139,727

-
-

-


-

5,862
(
518
)

5,344

(
1,147
)

143,924

-
-

-


-

(
725 )

391

(
334
)
$ 143,590






普通股股本
$ 1,281,127


-


1,281,127


-
-

-


-

-

-


-


-


1,281,127


-
-

-


-

-

-


-

$ 1,281,127





$ 348,263


-


348,263

-
-

-


-

-

-


-


-


348,263

-
-

-


-

-

-


-

$ 348,263








( $ 38,365 )

-

(
38,365
)
-
-

-


-

-
(
69,262
)
(
69,262
)

-

(
107,627
)
-
-

-


-

-
(
177,028
)
(
177,028
)
($ 284,655
)









未實現損失
( $ 6,778 )

6,778


-

-
-

-


-

-

-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之未實現損失
$ -

(
6,778
)
(
6,778
)
-
-

-


-

-

14


14


-

(
6,764
)
-
-

-


-

-
(
260
)
(
260
)
($ 7,024
)
法定盈餘公積
$ 701,534


-


701,534

108,453
-

-


108,453

-

-


-


-


809,987

98,277
-

-


98,277

-

-


-

$ 908,264























































(
(





(


(
(
(



(
(
(



(
(
(




(
(
(

(

(
(

(

$ 5,655,473

-

5,655,473
-
-

512,451
)

512,451
)
988,628

70,745
)

917,883

1,147
)

6,059,758
-
-

486,828
)

486,828
)

1,115,265

173,212
)

942,053
$ 6,514,983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3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0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8 107 1 1 日至 12 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合併稅前淨利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A20900
財務成本

A21200
利息收入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淨額
A23700
存貨損失

A29900
提列退款負債

A29900
其他項目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A32990
退款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A33100
收取之利息

A33300
支付之利息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8 年度
$ 1,513,687



264,576

8,800

3,663

5,060
(
64,092)

4,700

52,777

24,000
(
2,810)
(
15,056 )

39,448
(
504 )

94,610


48,620
(
3,457 )
(
87,785 )
(
14,132 )

-

(
31,375 )
(
39 )

930


-

(
9,119
)
1,832,502


53,059
(
5,177 )
(233,686
)
1,646,698
107 年度
$ 1,509,078
223,476
3,077
1,903
3,947
(
47,199)
5,769
264,313
24,000

2,905
(
74,035 )
31,877

5,936
( 250,495 )
14,686

-

114,112
(
83,217 )
(
15,963 )

4,040

175
(
2,675 )
(
4,675 )
(
13,840
)
1,717,195
42,092
(
3,947 )
(411,402
)
1,343,938
(接次頁)

31

(承前頁)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價款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B06000
長期預付租金增加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B066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54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數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8 年度
($ 55,029 )
( 7,815,959 )
7,097,561

( 274,891 )

11,571

-


1,024
(
18,861 )

-


-


55,418
(
5,455
)
(1,004,621
)



314,302
( 235,000 )
( 150,000 )
(
737 )
(
24,125 )
( 486,828 )

-

(582,388
)

(117,998
)

(
58,309 )

1,832,903


$ 1,774,594
107 年度
$ -
( 3,184,254 )
2,808,229
( 472,553 )
11,212
(
1,175 )
-
(
17,832 )
(
14,839 )
( 108,888 )
-
(
2,033
)

( 982,133
)
-

-

-
(
79 )

-
( 512,451 )
(
1,147
)
(513,677
)
(
48,984
)
( 200,856 )
2,033,759
$ 1,832,90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9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55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2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附件五誠信經營守則管理辦法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6.0政策
本公司以守法、守信、守德(公德、
道德、品德)之企業文化與經營理
念,作為誠信之基礎政策,經董事
會通過,
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
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
經營環境。
6.0政策
本公司以守法、守信、守德(公德、
道德、品德)之企業文化與經營理
念,作為誠信之基礎政策,並建立
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
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7.0防範方案
本公司依前條經營理念及政策,建
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
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
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據以訂
定防範方案並定期檢討防範方案之
妥適性與有效性
。本公司防範方
案,符合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
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且訂定防範
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重要商業
往來交易對象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溝
通。
7.0防範方案
本公司依前條經營理念及政策,於
本守則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以下簡稱防範方案)。
本公司防範
方案,應符合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
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且訂定
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重要
商業往來交易對象及其他利害關係
人溝通。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8.0防範方案之範圍
本公司參酌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

訂定防範方案時,分析營業範圍
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
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其涵蓋
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8.1行賄及收賄。
8.2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8.3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8.4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
其他不正當利益。
8.5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
8.0防範方案之範圍
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時,分析營業
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
業活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其
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8.1行賄及收賄。
8.2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8.3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8.4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
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8.5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33

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8.6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8.7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
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
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健康與安全。
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8.6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8.7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
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
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健康與安全。
9.0承諾與執行
本公司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
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
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
政策。本公司
於規章制度、對外刊
物及公司網站
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
策,以及
董事會與高階
管理階層積
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
,並於
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
行。
本公司針對上逑誠信經營政策、聲
明、承諾及執行,製作文件化資訊
並妥善保存。
9.0承諾與執行
本公司於規章制度或對外刊物中明
示誠信經營之政策,董事會與管理
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並於內部管理
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18.0組職與責任
18.1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
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應盡善良
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
不誠信行為,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
落實。
18.2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
理,應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專()
責單位,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
人員
,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
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
列事項,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
向董事會報告
18.3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
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
18.0組職與責任
18.1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
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應盡善良
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
不誠信行為,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
落實。
18.2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
理,應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專(兼)
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
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
下列事項,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18.3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
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34

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18.4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
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
訂定防範不
誠信行為方案,及
於各方案內訂定
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
指南。
18.5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
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
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
制。
18.6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
調。
18.7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
效性。
18.8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
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
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
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
告。
18.9 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
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
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
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18.4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
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
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18.5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
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
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
制。
18.6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
調。
18.7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
效性。
18.8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
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
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
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
告。
18.9
20.0利益迴避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
策,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
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
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
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
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
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
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
會議事項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
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
20.0利益迴避
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
策,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
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
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
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
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
益衝突。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
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
所列議案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
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35

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
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
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
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
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
相互支援。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
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
之公司,就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
關係者,視為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
利害關係。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
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
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
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
不正當利益。
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
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
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
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
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
相互支援。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
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
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
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
不正當利益。
21.0會計與內部控制
本公司應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
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
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
留秘密帳戶,並應隨時檢討,俾確
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
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
計畫,內容包括稽核對象、範圍、
項目、頻率等,並據以
查核防範方

遵循情形,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
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
助。
前項查核結果應通報高階管理階層
及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作成稽核
報告提報董事會。
21.0會計與內部控制
本公司應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
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
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
留秘密帳戶,並應隨時檢討,俾確
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定期查核前
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
提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
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
助。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24.0檢舉制度
24.1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
箱,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24.0檢舉制度
24.1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
箱,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36

24.2指派檢舉受理之專責人員或單
位,如發現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
階管理階層
,或經調查發現重大違
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
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
獨立董事,並訂定檢舉事項之類別
及其所屬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
24.3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依照情
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必要
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
關偵辦。
24.4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
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記錄應予
保存。
24.5
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以
保密,並允許匿名檢舉。
24.6
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
不當處置。
24.7本公司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
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
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
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24.2指派檢舉受理之專責人員或單
位,如發現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
階主管
,或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
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
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
事。
24.3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
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記錄應予
保存。
24.4
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以
保密。
24.5
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
不當處置。
本公司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位,
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
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
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24.6
24.7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
新增24.3條文,原
條文則順延至下
一個編號。
24.6
24.7
28.0實施
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經審計委員
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
東會,修正時亦同。
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依前項規
定將誠信經營守則提報董事會討論
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
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
28.0實施
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送審計委員
及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
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依前項規
定將誠信經營守則提報董事會討論
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
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
參酌上市上櫃公
司已完成獨立董
事之設置,修正本
條文,俾符實務運
作。

37

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
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
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
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
事錄。 事錄。

38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六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管理辦法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5.0()職責單位及職掌
本公司指定 總管理處 為專()責單
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責單位),
隸屬於董事會,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
適任之人員
,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
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
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
監督執行,主要職掌下列事項,並應
定期(至少一年一次)
向董事會報告:
5.1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
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
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5.2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
信行為風險,並據以
訂定防範不誠信
行為方案,及
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
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5.3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
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
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5.4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5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
性。
5.6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
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
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
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5.7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
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形等
相關文件化資訊。
5.0()職責單位
本公司指定 總管理處 為專()責單
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責單位),
隸屬於董事會,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
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
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
監督執行,主要職掌下列事項,並應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5.1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
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
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
5.2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
於各
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
序及行為指南。
5.3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
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
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
5.4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
5.5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
性。
5.6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
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
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
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
5.7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本
條文標題與條文
內容。

39

11.0利益迴避
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經理人及其
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
董事會會議事項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
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
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
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
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
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
援。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
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
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
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
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
與其自身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衝
突之情形,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
父母、子女或與其有利害關係人獲得
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將相關情事同
時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責單
位,直屬主管應提供適當指導。
本公司人員不得將公司資源使用於公
司以外之商業活動,且不得因參與公
司以外之商業活動而影響其工作表
現。
11.0利益迴避
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經理人及其
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
董事會所列議案
,與其自身或其代表
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
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
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
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
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
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
與其自身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衝
突之情形,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
父母、子女或與其有利害關係人獲得
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將相關情事同
時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責單
位,直屬主管應提供適當指導。
本公司人員不得將公司資源使用於公
司以外之商業活動,且不得因參與公
司以外之商業活動而影響其工作表
現。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內容。
13.0 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行為
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應依公平交易
法及相關競爭法規,不得固定價格、
操縱投標、限制產量與配額,或以分
配顧客、供應商、營運區域或商業種
類等方式,分享或分割市場。
13.0 禁止洩露商業機密
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應依公平交易
法及相關競爭法規,不得固定價格、
操縱投標、限制產量與配額,或以分
配顧客、供應商、營運區域或商業種
類等方式,分享或分割市場。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標題。
14.0 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本公司對於所提供之產品與服務所應
遵循之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應進行
14.0 禁止內線交易
本公司對於所提供之產品與服務所應
遵循之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應進行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40

蒐集與瞭解,並彙總應注意之事項予
以公告,促使本公司人員於產品與服
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
過程,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
及安全性。
本公司制定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對消費
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
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
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
與安全。
經媒體報導或有事實足認本公司商
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本公司應即
60天內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
務,並調查事實是否屬實,及提出檢
討改善計畫。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前項情事、其處
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
會報告。
蒐集與瞭解,並彙總應注意之事項予
以公告,促使本公司人員於產品與服
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
過程,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
及安全性。
本公司制定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對消費
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
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
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
與安全。
經媒體報導或有事實足認本公司商
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本公司應即
60天內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
務,並調查事實是否屬實,及提出檢
討改善計畫。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前項情事、其處
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
會報告。
蒐集與瞭解,並彙總應注意之事項予
以公告,促使本公司人員於產品與服
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
過程,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
及安全性。
本公司制定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對消費
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
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
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
與安全。
經媒體報導或有事實足認本公司商
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
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本公司應即
60天內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
務,並調查事實是否屬實,及提出檢
討改善計畫。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前項情事、其處
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
會報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標題。
15.0 禁止內線交易及保密協定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
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
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
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
交易。
參與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
受讓、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
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
或人員,應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
承諾不洩露其所知悉之本公司商業機
密或其他重大資訊予他人,且非經本
公司同意不得使用該資訊。
15.0 保密協定
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
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
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
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
交易。
參與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
受讓、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
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
或人員,應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
承諾不洩露其所知悉之本公司商業機
密或其他重大資訊予他人,且非經本
公司同意不得使用該資訊。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標題。
16.0 遵循及宣示誠信經營政策
本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
16.0 對外宣示誠信經營政策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41

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
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

。本公司應於內部規章、年報、公
司網站或其他文宣上揭露其誠信經營
政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法人說
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
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
均能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
範。
本公司應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
站或其他文宣上揭露其誠信經營政
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法人說明
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商、
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
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標題及條文內
容。
21.0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
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
情節輕重,酌發檢舉獎金,內部人員
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
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
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
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
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檢舉人建議提供下列資訊:
21.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亦
得匿名檢舉,及
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
址、電話、電子信箱。
21.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
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21.3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21.4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
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
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
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並
由本公司專()責單位應
依下列程序
處理檢舉情事

21.4.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
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
21.0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
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
情節輕重,酌發檢舉獎金,內部人員
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
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
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
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
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檢舉人建議提供下列資訊:
21.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即

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
箱。
21.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
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21.3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21.4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
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
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
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並
由本公司專()責單位依下列程序處
理:
21.4.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
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內容。

42

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審計
委員。
21.4.2 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
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
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
供協助。
21.4.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
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
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
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向主
管機關報告、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或
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
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21.4.4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
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
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
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
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
結止。
21.4.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
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
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
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21.4.6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
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
施,向董事會報告。
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審計
委員。
21.4.2 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
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
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
供協助。
21.4.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
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
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
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透過
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
之名譽及權益。
21.4.4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
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
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
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
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
結止。
21.4.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
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
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
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21.4.6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
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
施,向董事會報告。
23.0 內部宣導、建立獎懲、申訴制度
及紀律處分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每年舉辦內部
宣導,安排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
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
誠信之重要性。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
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設立明確有效
23.0 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每年舉辦內部
宣導,安排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
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
誠信之重要性。
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
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設立明確有效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標題。

43

之獎懲及申訴制度。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
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
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
為之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
等資訊。
之獎懲及申訴制度。
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
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
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
為之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
等資訊。
24.0施行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
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
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
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
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經審計委員會
及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東
會,修正時亦同。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提報董事會討
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
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
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
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
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
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24.0施行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
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
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
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
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經審計委員會
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提報董事會討
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
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
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
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
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
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參酌國際標準組
織ISO37001 及依
據2019.05.23 上
市上櫃公司誠信
經營守則修正條
文內容。

44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七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十三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採候選人
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
中選任之
,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上述董事人數七至九人授權由董事
會議定之。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至少二
人且不少於五分之一席次。
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
額不得少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
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所規定之成數。
第十三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
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
選任
,連選得連任。上述董事人數
七至九人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至少二
人且不少於五分之一席次,採候選
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
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
額不得少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
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
所規定之成數。
配合法令修正
第十六條:
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
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
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
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
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
第十六條:
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
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
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
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
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
本公司董事凡非每日到公司工作
者,得依實際情形按月致送車馬
費,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
給議定
配合實務修正
第廿一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
十二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
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
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六日,第三次修
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廿一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
十二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
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
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六日,第三次修
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增訂最新修正日期

45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
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
年七月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
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八
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十
九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
九月三十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第十二次修
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五日,第
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
十七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
六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
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
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四
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
一月二十三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
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九次
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
二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二次修正
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
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
六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五次修正
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第
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十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九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次修正
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第二
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
七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五
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
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第三十
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
二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
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
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
年七月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
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八
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十
九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
九月三十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
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第十二次修
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五日,第
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
十七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
六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
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
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四
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
一月二十三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
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九次
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
二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二次修正
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
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
六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五次修正
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第
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
十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
九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次修正
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第二
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
七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五
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
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第三十
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
二日。

46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八

股東會議事規則

修訂條文對照表

股東會議事規則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三條:
出席股東(或代理人)請
佩帶出席
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本公司
出席股數依前述簽到卡之股數加計
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權數計
算之
。股東會之表決以股份為計算
基準。
第三條:
出席股東應
佩帶出席證,繳交簽到
卡以代簽到,並憑以計算股數
。股
東會之表決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配合電子投票,酌作文
字修正
第十六條: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
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
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
視為否決,無庸再行表決。
第十六條: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
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議
案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
者,視同通過。有異議者,主席得
就有異議者及棄權者,請其舉手或
起立,計算其表決權數,倘其未達
法定或章程所定數額者,該議案亦
為通過,無庸以投票方式表決。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
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
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
視為否決,無庸再行表決。
配合電子投票,酌作文
字修正

47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 附錄一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稱為「THINKING ELECTRONIC INDUSTRIAL CO.,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 (1)C901010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 (2)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 (3)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 (4)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 (7)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 (8)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9)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 (10)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二條之一: 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背書保證,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辦理。 第二條之二: 本公司視業務上需要經董事會決議轉投資其他事業,其轉投資總額得超過本 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高雄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製造工廠或 分支機構。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分為貳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其 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之。

  • 第六條: 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公司圖記編號,經依 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八條: 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 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三章 股 東 會

  • 第九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由董事會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並於開會十 五日前以書面通知各股東。

48

  • 第九條之一: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 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 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十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依公司法 及主管機關公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委託代理人出 席。

第十一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 條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 第十一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 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有關其行使之相關事項,悉依現行法令 之規定辦理。

  •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 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 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二條之一: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 載會議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 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 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一年。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
得連任。上述董事人數七至九人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至少二人且不少於五分之一席次,採候選人提名制
度,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
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成數。
  • 第十三條之一: 董事缺額達董事總數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 選之,補選就任董事之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 第十三條之二: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 組成,審計委員會或其成員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 監察人之職權。

第十四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
選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四條之一:董事會之權責如下:
一、經營方針及中、長程發展計劃之審議。
二、年度業務計劃之審議與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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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預算之審定及決算之審議。
四、資本增減計劃之擬議。
五、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方案之擬議。
六、對外重要合約之核定。
七、公司組織規程及重要規章辦法之審議。
八、分支機構之設立、改組或裁撤之審議。
九、重大轉投資、重大資本支出之審議。
十、其他公司法及相關法規所規定之事項。
第十五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董事因事不能親自出席會議時,得出具委託書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但代理人以
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畫
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六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
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同業通常水準支給
議定,
本公司董事凡非每日到公司工作者,得依實際情形按月致送車馬費,授權董事
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
第十六條之一:本公司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之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本公司得為
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之二:董事會的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緊急情事時,得
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之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五章 經 理 人

第十七條:本公司得設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 計

第十八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經審
計委員會同意,再提董事會決議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1.營業報告書
2.財務報表
3.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2%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 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 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
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50

  • 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 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 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 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 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 餘之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 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

第七章 附 則

第廿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廿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月二
十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六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
七月三十一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七年七月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民
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五日,第九次修正
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第十一
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五
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
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次修正於
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十
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
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
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二
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
月十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
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次
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
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  淑  愛

51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 附錄二 】

  •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依本規則行之。

  •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本人,法人股東代表人及股東依法所委託出席之代 理人。

  • 第三條:出席股東應佩帶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並憑以計算股數。股東會之表決 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第四條:股東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得查驗足資證明其本人身 份之證明文件。

  • 第五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 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第六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 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 人代理之。

  •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 第七條: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第八條: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第九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 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 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超過已發行總數過半數時,主席 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第十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 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 布散會。

  •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 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 任主席,繼續開會。

  • 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

52

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
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第十二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 第十三條: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第十四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第十五條:非為議案,不予討論或表決。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 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經宣告停止討論之議案,如經主席宣布以投票方式表決者,得就數議案同時投 票,但應分別表決之。

  • 第十六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議案表決時,如經主 席徵詢無異議者,視同通過。有異議者,主席得就有異議者及棄權者,請其舉 手或起立,計算其表決權數,倘其未達法定或章程所定數額者,該議案亦為通 過,無庸以投票方式表決。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無庸再行表決。
  • 第十七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 條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記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 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記錄。

  • 第十九條: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第二十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配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 股東應服從主席、糾察員或保全人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揮。對於妨害會議進行 之人,經制止不從者,主席、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得予以排除。

  •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法令有關規則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規則自股東會通過之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

53

【附錄三】

董事持股情形:

  •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 條第2 項之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10,000,000 股。 二、本公司截至股東會停止過戶開始日止(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股東名簿記載全體董事之持 股情形如下:
                 109 年4 月17 日
109 年4 月17 日 109 年4 月17 日
職稱 姓 名 現在持有股份



股 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播勤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淑愛
27,178,247
21.21%
董事 播勤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何益盛
董 事 陳 艷 輝 63,443
0.05%
董 事 張 山 輝 20,051
0.02%
獨立董事 黃 正 男 0
0.00%
獨立董事 周 啟 文 0
0.00%
獨立董事 陳 秀 妍 0
0.00%

【 附錄四 】

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本公司本年度並無配發無償配股,故不適用。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