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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ING — Annual Report 2019
Jun 1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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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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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九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五日上午九時正。
地點: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 號楠梓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莊敬堂。
出席:出席股東及代理人所代表之股份共計90,074,079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70.30%。
主席:陳董事長淑愛 記錄:王可勤
列席人員:何益盛董事、陳艷輝董事、張山輝董事、陳秀妍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黃正男獨立董事、江佳玲會計師
-
一、宣佈開會:出席股東代表股數已達法定數,主席宣佈本會議開始。 -
二、主席致詞:(略) -
三、報告事項:(請參閱本公司一○九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
(1)一○八年度營業報告。 -
(2)一○八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 -
(3)一○八年度轉投資公司營運情形。 -
。 -
(4)一○八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
(5)修訂「誠信經營守則」。 -
(6)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
(7)本公司庫藏股執行情形。
四、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董事會提
-
說 明:1.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一○八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江佳玲 與吳秋燕會計師查核簽證竣事,認為尚無不合,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 -
2.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通過,並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 事(請詳附件一、附件四)。
3.敬請 承認。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22,743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9,461 權),反對權數:18,550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550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2,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2,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第二案:一○八年度盈餘分派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1.茲以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擬具盈餘分配表如下,有關本次盈餘分配,優先分配一○八 年度盈餘,不足分配部分,再分配八十六年(含)以前年度部份。 -
2.敬請 承認。
1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一○八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2,891,350,944
民國108 年度淨利 1,115,990,544
加: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2,989,833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434,940
本期淨利加計調整數 1,119,415,317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11,941,532)
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77,027,451)
截至108 年底累積未分配盈餘 3,721,797,278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538,073,450)
期末未分配盈餘 3,183,723,828
註:1.有關本次盈餘分配,優先分配108 年度盈餘。
-
2.擬配發現金股利538,073,450 元,依109 年3 月22 日發行流通在外股數 128,112,726 股計算配發每股4.20 元,倘實際流通在外股數有變更時,擬請股東 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其除息基準日及發放日俟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 訂之。 -
3.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 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
4.本盈餘分派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變更,或因辦理庫藏股或辦理債 券轉換相關事宜而需變更時,授權董事會辦理。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picture [55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20,743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7,461 權),反對權數:18,550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550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4,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4,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五、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公司章程」案。 董事會提
說 明:1.為配合法令及實務需求,修訂「公司章程」。
-
2.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七。 -
3.敬請 決議。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20,83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7,549 權),反對權數:17,462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7,462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5,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5,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2
第二案: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1.因應股東會採電子投票之實務需求,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
2.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八。 -
3.敬請 決議。 -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86,219,742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4,096,460 權),反對權數:18,55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8,551 權),棄權/ 未投票權數:3,835,786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835,786 權),無 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六、選舉事項:
第一案:改選董事案。
董事會提
說 明:1.本公司現任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原於109 年6 月19 日屆滿,為配合本公司實 際運作,擬議本公司現任董事及獨立董事自109 年股東會結束後提前解任,並 於109 年股東會中,選舉董事7 席(含獨立董事3 席)。任期自民國109 年6 月 15 日起,至民國112 年6 月14 日止。
2.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相關資料載明如下表:
獨立董事候選人 |
學歷 |
經歷 |
持有股數 |
|
|---|---|---|---|---|
黃正男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營運研究所碩士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經營碩士學程在職專班碩士 |
律師高考及格專利代理人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副理事長高雄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
0 |
|
陳秀妍 |
國立政治大學財稅學系學士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金革科技公司(現名三發地產)獨立董事震南鐵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0 |
|
周啟文 |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金融營運研究所碩士 |
國泰世華銀行專員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0 |
3.請進行選舉。
選舉結果:當選名單如下
戶號或身份證字號 |
名稱 |
當選權數 |
備註 |
|---|---|---|---|
19 |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隋台中 |
117,729,954 |
董事 |
19 |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何益盛 |
74,136,069 |
董事 |
114 |
陳艷輝 |
74,136,069 |
董事 |
26 |
張山輝 |
74,136,069 |
董事 |
N12******* |
黃正男 |
71,415,671 |
獨立董事 |
S22******* |
陳秀妍 |
70,995,839 |
獨立董事 |
E12******* |
周啟文 |
70,953,022 |
獨立董事 |
3
-
七、其他議案 -
第一案:同意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1.依公司法第209條第1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 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及其代表人,如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 關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依法提請股東會 同意解除該新任董事及法人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
3.敬請 決議。
決 議:經票決結果,贊成權數:75,160,161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3,036,879 權),反對權數:10,840,579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840,579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4,073,339 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4,073,339 權),無效權數0 權,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本案照案通過。
新任董事兼任情形如下:
新任董事兼任情形如下: |
|
|---|---|
新任董事 |
代表人兼任公司 |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隋台中先生 |
亦勤投資(股)公司董事播勤投資(股)公司董事長興勤(常州)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興勤(宜昌)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興勤香港(企業)有限公司董事景富(薩摩亞)有限公司董事Greenish CO., LTD.董事興勤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江西興勤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興勤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董事為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元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東莞為勤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
播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益盛先生 |
元耀科技(股)公司董事興勤(常州)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興勤電子有限公司董事廣東為勤興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
陳艷輝先生 |
永信代書聯合事務所負責人 |
張山輝先生 |
台灣汎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
黃正男先生 |
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之委員 |
陳秀妍女士 |
震南鐵線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總 |
-
八、臨時動議:無 -
九、散會:同日上午九時三十五分。
4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 附件一 】
綜觀一○八年全球經濟,因中美貿易戰之不利因素影響下,充滿著波折與動盪,經濟
。
表現相對疲弱,因此,進而干擾各國經貿財金的政策方向
面對過去一年全球經濟情勢起伏動盪與失衡,產業經營環境變化更加快速、競爭更加
激烈,本公司一向秉持「興業圓滿,勤實永續」的企業精神,努力經營本公司的產品持續
擔任電流保護、電壓保護及溫度保護的守門者,無懼全球經濟的瞬息萬變,以強化集團管
理、分散銷售市場策略、穩健的財務結構及合理的成本效益來因應,以掌握新契機。
一、營業報告:
(一) 實施成果:
全年度合併營業額為 5,814,232 仟元,較前一年度減少約 3.42 %;合併稅後淨 利為1, 115,265 仟元,主要因產品組合改變及所得稅等因素影響,故稅後淨利較前 一年度增加約 12.81 %,稅後每股盈餘( EPS )為 8.71 元。
(二) 預算執行情形:不適用。
(三)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本公司一○八年度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情形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 度項 目 |
年 度項 目 |
一○八年度 |
一○七年度 |
|---|---|---|---|
財務收支 |
營業收入淨額 |
5,814,232 | 6,019,949 |
營業毛利 |
2,340,329 | 2,241,160 | |
本年度淨利 |
1,115,265 | 988,628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13.17% | 12.47% |
權益報酬率 |
17.73% | 16.87% | |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113.09% | 108.11%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 |
118.15% | 117.79% | |
純益率 |
19.18% | 16.42% | |
稅後每股盈餘(元) |
8.71 | 7.67 |
(四)研究發展狀況:
完成0201 SMD型小尺寸負溫度係數熱敏電阻器部份型號產品開發。
5
-
完成高精度醫療用、高可靠度汽車用負溫度系數熱敏電阻器產品,擴大產品應 用領域開發。 -
完成特殊溫度點100℃規格產品開發,符合高溫環境應用需求。 -
完成SMD型TSM 0402軟切製程 玻璃保護層產品開發。 -
完成LCP 0201靜電防護器開發。 -
完成LCP 30V高壓產品開發。 -
完成SMD型正溫度係數熱敏電阻超低阻(4.7/2.2 Ω)產品量產準備。 -
完成正溫度係數熱敏電阻器(PTC)SMD 0603低阻系列(10Ω)產品開發。 -
完成TVM SMD 4B 6B系列5G通訊應用高通流壓敏電阻器部份型號開發。 -
完成SMD型1210高通流壓敏電阻器部份型號開發。 -
完成LED照明用0806 SMD型高壓高通流壓敏電阻器開發並取得UL認證。 -
完成TVR尺寸小型化 系列產品開發。 -
完成TVR防爆阻燃型號開發。 -
完成TVA防雷應用 低殘壓高通流 系列產品開發。 -
完成SCK無線快充耐雷擊 高能品5 Phi產品開發。 -
完成SCK車規品系列開發。 -
完成SCK去鉛化高能品開發。 -
完成CPTC TTL系列 高壓品開發。
二、一○九年度營業計畫概要:
(一) 經營方針
1.延續「新觀念、新管理、新技術、新市場」的經營理念,持續鞏固既有市場,並
、
在已有明顯成績的汽車工業市場上擴大戰果,同步向通訊、健康照護…等新市場
邁進。
2.調度生產基地,增加自動化設備,提高產能,且調整物流系統,進一步強化成本 競爭力,做為業務贏回市場的支持。
3.強化關鍵市場(歐洲、印度、東南亞)的業務活動,聚焦指標客戶,推升業務績效。
4.加快新產品上市速度,佐以產品應用的技術支持與宣傳,讓各類產品組合發揮綜
效,增加利潤率。
(二) 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電動車取代燃油車以及汽車控制電子化的市場,成長力度持續上升;自動化、智能
化的工業應用,與各類基礎建設相關的商機,仍穩定增長;世界各國陸續推動5G
的通訊試點,讓整個無線通訊市場機會蓬勃。然而,美國與中國貿易戰,英國的脫
歐政治議題,都是全球經濟局勢有新變數的來由;電子產業中最高占比的手機、資
訊、家電、照明…等市場的飽和,也是業務前瞻的負面因子。本公司經整合主要客
戶對新年度的經營預估,並加上對新市場的開拓計畫後,預估一○九年的銷售金額
仍可高於一○八年業務實績,持續保持向上成長的趨勢。
-
(三) 重要之產銷政策 -
1.生產政策:-
(1)供貨管理方面:(A)強化集團產品多元及多點的供應模式,充分運用兩岸五地之多源生產, 期望降低客戶斷料之風險及親近交貨市場之需求,整體概念以提升客服
-
6
速度為出發點。
-
(B)強化各廠ERP 系統的架設,加強各廠存貨管理,追求存貨最佳化,產品 週轉率最大化,以「貨暢其流」為標的。 -
(2)生產管理方面: -
(A)人:強化人才培訓,加強徵才、育才、留才。 -
(B)機:持續強化自動化生產比率及生產設備的升級。 -
(C)料:材料多客源承認、以減少相關因子變異對供貨造成的影響,針對主 材料亦會進行策略性採購,有效控制成本之波動。 -
(D)法:-
D-1 追求精實生產,以「減廢減費」及推導「環保素材」為改善主軸, 降低 製造成本,提升產品競爭力。 -
D-2 推動節能專案,設備耗能總點檢,並進行耗能診斷及啟動節能方案。 -
D-3 推動節水專案,水資源再利用,啟動節水專案。 -
D-4 部門運作效能,集團各廠及各單位都齊力設定及推動KPI 專案。
-
-
(3)產銷綜觀: -
因應市場需求的急劇變化,透過不斷磨合的產銷會議,將生產規模調整到最 佳的經濟規模,我們希望產銷保持足夠的彈性及活力,以面對市場變化所帶 來的壓力。 -
2.銷售政策: -
(1)運用既有的品牌優勢、經濟規模與銷售網路,保持營收增長。 -
(2)加強電動車與汽車電子、工業、通訊…等市場的開拓,以及利基型、客製化 的產品銷售,提升利潤。 -
(3)深入歐美日先進國家的指標客戶,保持與高端市場的步調一致,並拓展印 度、東南亞…等新興市場,讓營業額量價齊增,均衡發展。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
(一)本著創新的精神及持續開發新產品以符合市場的需求。 -
(二)提升製程技術能力、有效的控制成本。 -
(三)深耕銷售市場及快速的售後服務,並提供保護元件完整系列產品以滿足客戶「一 次購足」的需求。
四、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就外部競爭環境而言,預期本公司所處之產業,仍將隨市場需求擴大而持續成長;
在同業競爭方面,預期仍將維持寡占但競爭激烈之態勢。
7
就法規環境而言,本公司均配合各項法令之修訂,適時調整內部規章及管理辦法,
並研擬配套措施,本公司原本即十分重視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預期法令修訂對公司
影響並不大。
就總體經營環境而言,預期整體景氣有望逐漸復甦,本公司逐步調整產能及產品
組合,並規劃相關資本支出,以因應市場需求。
展望未來,本公司將依循「新觀念、新管理、新技術、新市場」的經營方針,持
續不斷在核心事業上專注經營,加速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客戶的開發,以強化公司競
爭力,進而增加營收與獲利,以回饋各位股東長久之支持。感謝這一年來經營團隊及
全體員工的全心投入及努力,追求豐碩的營業成果來回饋給各位股東,期望各位股東
仍然一秉初衷,繼續給予興勤電子支持與鼓勵。
==> picture [55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8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二 】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 108 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江佳玲與吳秋燕會計師查 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 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及公司法第 219 條之相關規定報告如上, 敬請 鑒核。
謹 致
本公司民國 109 年股東常會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陳秀妍
==> picture [144 x 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華
民
國
109年3月23日
9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三 】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三】 |
【附件三】 |
||
|---|---|---|---|---|---|---|---|
各轉投資公司一○八年度營運情形 |
單位:千元 |
||||||
公司名稱 |
成立日期 |
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本公司轉投資金額 |
持股比例 |
一○八年度 |
|
營業收入 |
稅後淨利(損) |
||||||
興勤( 常州) 電子有限公司 |
85.03.22 |
壓敏電阻、避雷器、熱敏電阻、溫度傳感器等製造、買賣 |
RMB170,330 |
USD21,260 |
100% |
RMB554,776 |
RMB76,902 |
興勤( 宜昌) 電子有限公司 |
93.07.02 |
熱敏電阻、電腦、汽車及家電感測器、整流器等製造、買賣 |
RMB46,901 |
USD6,000 |
100% |
RMB226,474 |
RMB41,547 |
元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6.08.15 |
晶圓擴散代工及生產高功率二極體整流器 |
NTD403,580 |
NTD275,160 |
52.61% |
NTD217,414 |
NTD1,562 |
江西興勤電子有限公司 |
98.11.20 |
熱敏及壓敏電阻器製造、買賣 |
RMB64,986 |
USD10,000 |
100% |
RMB114,791 |
RMB11,404 |
廣東為勤興景電子有限公司 |
103.04.11 |
熱敏及壓敏電阻、傳感器、機器設備等批發業務 |
RMB30,923 |
USD5,000 |
100% |
RMB273,700 |
RMB17,411 |
東莞為勤電子有限公司 |
90.10.19 |
熱敏及壓敏電阻、傳感器、機器設備等製造、加工業務 |
RMB35,013 |
-(註) |
100% |
RMB151,816 |
RMB8,542 |
註:係於興勤常州於105年11月1日出資投資,收購金額為人民幣53,000千元;又興勤常州基於營運
考量於106年9月經董事會決議出售東莞為勤25%股權予興勤電子(薩摩亞)有限公司,出售價款
為人民幣16,478千元。
10
會計師查核報告
【 附件四 】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 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包括重 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 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興勤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
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強調事項
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三所述,興勤公司自民國 108 年起開始適用修正後之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於民 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因此追 溯適用前述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並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資訊。本會計師未 因此而修正查核意見。
11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 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外倉寄銷收入認列
外倉寄銷係興勤公司重要銷售模式之一,如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所揭露收
入認列之會計政策,由於外倉地點分布區域眾多,且各外倉之物流及帳務管理
作業不同,興勤公司必須定期核對外倉實際耗用數量據以認列銷貨收入。因此
上述銷售模式對興勤公司銷貨收入認列會計處理之正確性增加潛在錯誤風
險。本會計師查核時關注外倉寄銷過程中,商品之相關風險及報酬是否已移轉
予客戶,以確保其寄銷之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間。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一、取得興勤公司外倉名單並選樣瞭解外倉管理作業模式,觀察所抽樣之外
倉年底存貨盤點並執行抽盤。
二、抽樣測試外倉寄銷及其物流管理及帳務之攸關控制作業是否有效。
三、自寄銷銷貨收入明細中選樣核對實際領用記錄、銷售發票、出貨單及期
後退貨資料等,以查核該寄銷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間。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
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
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興勤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興勤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興勤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2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
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
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
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
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 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 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 者。 -
二、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興勤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
四、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興勤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 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 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興勤公司不 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13
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興勤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
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
責形成興勤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
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興勤公司民國 108 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 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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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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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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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8 年及107 年1 |
2 月 |
31 日 |
31 日 |
||||||
|---|---|---|---|---|---|---|---|---|---|
代碼 1100 1136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10 1479 11XX 1517 1550 1600 1755 1801 1840 1915 1920 1975 1980 15XX 1XXX 代碼 2100 2170 2180 2200 2220 2230 2280 2320 2365 2399 21XX 2540 2570 2580 2640 2645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XXX |
資產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應收票據(附註九)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及九)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九及二七)其他應收款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七)存貨(附註四、五及十)其他流動資產流動資產總計非流動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二七及二九)使用權資產(附註三、四及十四)電腦軟體淨額(附註四)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預付設備款存出保證金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十一及二八)非流動資產總計資產總計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短期借款(附註十五)應付帳款(附註十六)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七)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二七)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租賃負債-流動(附註三、四及十四)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五)退款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八)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總計非流動負債長期借款(附註十五)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三)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三、四及十四)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存入保證金非流動負債總計負債總計權益(附註四及二十)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保留盈餘總計其他權益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8年12月31日 |
%10 - - 9 2 - - 4 1 26 - 64 7 1 1 1 - - - - 74 100 1 1 4 2 3 1 - - 1 - 13 - 10 1 - - 11 24 15 4 11 1 48 60 3 ) 76 100 |
單位:新台幣千元107 年12月31日 |
|||||
金 |
額$ 851,095 25,000 4,966 779,439 184,885 2,999 426 321,261 32,897 2,202,968 26,918 5,397,746 544,596 58,351 30,795 103,763 16,664 53 5,884 28,800 6,213,570 $ 8,416,538 $ 100,000 57,279 351,066 209,269 293,409 71,912 1,525 - 47,717 1,980 1,134,157 - 853,862 56,996 - 130 910,988 2,045,145 1,281,127 348,263 908,264 107,627 4,010,767 5,026,658 284,655 ) 6,371,393 $ 8,416,538 |
金 |
額$ 901,870 - 6,531 871,774 124,486 2,728 45,240 406,636 16,124 2,375,389 27,178 4,920,689 527,117 - 33,924 56,320 19,890 53 - - 5,585,171 $ 7,960,560 $ - 66,795 469,069 215,476 301,814 92,777 - 50,000 32,836 2,999 1,231,766 100,000 711,709 - 1,131 120 812,960 2,044,726 1,281,127 348,263 809,987 38,365 3,545,719 4,394,071 107,627 ) 5,915,834 $ 7,960,560 |
% |
|||||
( |
( |
( |
( |
11 - - 11 2 - 1 5 - 30 - 62 7 - - 1 - - - - 70 100 - 1 6 3 4 1 - 1 - - 16 1 9 - - - 10 26 16 4 10 - 45 55 1 ) 74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年 3 月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5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8 及10 |
7 | 年1 月1 日至 |
12 月31 日 |
12 月31 日 |
12 月31 日 |
|
|---|---|---|---|---|---|---|
代碼 營業收入(附註四、二一及二七)4110 銷貨收入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4000 營業收入淨額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及二七)5900 營業毛利591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附註四及二七)592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附註四)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淨額營業費用(附註四、九、二二及二七)6100 推銷費用6200 管理費用6300 研究發展費用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6000 營業費用合計6900 營業淨利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二、二二及二七)7010 其他收入 |
108年度 |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每股盈餘為元107 年度%金額 %102 $ 3,408,497 102 2 51,819 2 100 3,356,678 100 67 2,315,974 69 33 1,040,704 31 - ( 17,477 ) - 1 13,431 - 34 1,036,658 31 3 108,090 3 5 153,015 5 3 85,867 3 - 2,455 - 11 349,427 11 23 687,231 20 1 18,958 1 |
||||
金 |
% |
|||||
| 102 2 100 69 31 - - 31 3 5 3 - 11 20 1 |
(接次頁)
16
(承前頁)
108年度代碼 金額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9,425 ) 7050 財務成本( 1,729 ) 707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696,852 7000 合 計697,022 7900 稅前淨利1,400,447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284,457 8200 本年度淨利1,115,99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二十及二三)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3,737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利益( 260 ) 833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435 8349 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利益(費用)( 747 ) 8310 3,165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66,285 ) 838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54,675 ) (接次頁) |
108年度 |
%( 1 ) - 22 22 45 9 36 - - - - - ( 5 ) ( 2 ) |
107年度 |
||
|---|---|---|---|---|---|
金額 $ 23,052 ( 1,788 ) 647,714 687,936 1,375,167 392,401 982,766 ( 965 ) 14 ( 575 ) 575 ( 951 ) 84,436 ( 172,458 ) |
% |
||||
| 1 - 19 21 41 12 29 - - - - - 2 ( 5 ) |
17
(承前頁)
代碼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利益8360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每股盈餘(附註二四)9710 基 本9810 稀 釋 |
108年度 |
%1 6 ) 6 ) 30 |
107年度 |
|||||
|---|---|---|---|---|---|---|---|---|
金 |
額 $ 44,192 176,768 ) 173,603 ) $ 942,387 $ 8.71 $ 8.67 |
金 |
額 $ 18,746 69,276 ) 70,227 ) $ 912,539 $ 7.67 $ 7.63 |
% |
||||
( ( |
( ( |
( ( |
( ( |
1 2 ) 2 ) 27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年 3 月 23 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55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8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A1 107 年1月1日餘額A3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A5 107 年1月1日調整後餘額106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十)B1 法定盈餘公積B3 特別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D1 107 年度淨利D3 107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7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Z1 107 年12月31日餘額107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十)B1 法定盈餘公積B3 特別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D1 108 年度淨利D3 108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8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Z1 108 年12月31日餘額 |
普通股股本 $ 1,281,127 - 1,281,127 - - - - - - - 1,281,127 - - - - - - - $ 1,281,127 |
資本公積 $ 348,263 - 348,263 - - - - - - - 348,263 - - - - - - - $ 348,263 |
保 |
留 |
盈 |
餘 保留盈餘合計 $ 3,924,721 - 3,924,721 - - ( 512,451 ) ( 512,451 ) 982,766 ( 965 ) 981,801 4,394,071 - - ( 486,828 ) ( 486,828 ) 1,115,990 3,425 1,119,415 $ 5,026,658 |
其他 |
權 |
益 |
項目合計 ( $ 38,365 ) - ( 38,365 ) - - - - - ( 69,262 ) ( 69,262 ) ( 107,627 ) - - - - - ( 177,028 ) ( 177,028 ) ($ 284,655 ) |
權益合計 |
權益合計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 31,587 ) - ( 31,587 ) - - - - - ( 69,276 ) ( 69,276 ) ( 100,863 ) - - - - - ( 176,768 ) ( 176,768 ) ($ 277,631 ) |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 損失 ( $ 6,778 ) 6,778 - - - - - - - - - - - - - - -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未實現損失 $ - ( 6,778 ) ( 6,778 ) - - - - - 14 14 ( 6,764 ) - - - - - ( 260 ) ( 260 ) ($ 7,024 ) |
||||||||||
法定盈餘公積 $ 701,534 - 701,534 108,453 - - 108,453 - - - 809,987 98,277 - - 98,277 - - - $ 908,264 |
特別盈餘公積 $ 2,183 - 2,183 - 36,182 - 36,182 - - - 38,365 - 69,262 - 69,262 - - - $ 107,627 |
未分配盈餘 $ 3,221,004 - 3,221,004 ( 108,453 ) ( 36,182 ) ( 512,451 ) ( 657,086 ) 982,766 ( 965 ) 981,801 3,545,719 ( 98,277 ) ( 69,262 ) ( 486,828 ) ( 654,367 ) 1,115,990 3,425 1,119,415 $ 4,010,76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15,746 - 5,515,746 - - 512,451 ) 512,451 ) 982,766 70,227 ) 912,539 5,915,834 - - 486,828 ) 486,828 ) 1,115,990 173,603 ) 942,387 $ 6,371,393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年 3 月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 picture [54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
==> picture [45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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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19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10000 稅前淨利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A20100 折舊費用A20200 攤銷費用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A20900 財務成本A21200 利息收入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淨額(利益)A23700 存貨跌價及報廢損失A23900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利益A24000 與子公司之已實現利益A29900 提列退款負債A29900 其他項目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A31130 應收票據A31150 應收帳款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A31180 其他應收款A31200 存 貨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A31990 淨確定福利資產A32150 應付帳款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A32180 其他應付款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A32990 退款負債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A33100 收取之利息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08 年度$ 1,400,447 64,120 6,709 427 1,729 ( 11,846 ) ( 696,852 ) 86 14,922 3,748 ( 17,477 ) 24,000 ( 31 ) 1,565 91,908 ( 60,399 ) ( 29 ) 70,453 ( 16,773 ) ( 3,278 ) ( 9,516 ) ( 118,003 ) 484 ( 8,405 ) ( 1,019 ) - ( 9,119 ) 727,851 11,604 ( 1,846 ) |
107 年度 |
|---|---|---|
| $ 1,375,167 55,417 2,474 2,455 1,788 ( 10,775 ) ( 647,714 ) ( 32 ) 23,675 17,477 ( 13,431 ) 24,000 ( 3,523 ) ( 524 ) 26,424 17,492 387 ( 194,915 ) 12,855 - ( 8,864 ) 181,909 23,206 262,436 1,588 ( 4,464 ) ( 13,840 ) 1,130,668 10,682 ( 1,788 ) |
(接次頁)
20
(承前頁)
代碼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B07600 收取子公司股利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年 3 月 23 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54 x 4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1
會計師查核報告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 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興勤公司及其 子公司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道德規範,與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
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
礎。
強調事項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所述,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 108 年起開始適 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於民國 108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因此追溯適用前述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並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資 訊。本會計師未因此而修正查核意見。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22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 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 示意見。
茲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外倉寄銷收入認列
外倉寄銷係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重要銷售模式之一,如合併財務報告附
註四所揭露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由於外倉地點分布區域眾多,且各外倉之
物流及帳務管理作業不同,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必須定期核對外倉實際耗用
數量據以認列銷貨收入。因此上述銷售模式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入認列
會計處理之正確性增加潛在錯誤風險。本會計師查核時關注外倉寄銷過程
中,商品之相關風險及報酬是否已移轉予客戶,以確保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
寄銷之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間。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一、取得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倉名單並選樣瞭解外倉管理作業模式,觀
察所抽樣之外倉年底存貨盤點並執行抽盤。
二、抽樣測試外倉寄銷及其物流管理及帳務之攸關控制作業是否有效。
三、自寄銷銷貨收入明細中選樣核對實際領用記錄、銷售發票、出貨單及
期後退貨資料等,以查核該寄銷銷貨收入已實際發生並記錄在正確會計期
間。
其他事項
興勤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8 及 107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分別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落及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 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
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23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興勤公司及其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
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
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
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
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一、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 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 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 於錯誤者。 -
二、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 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三、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 露之合理性。 -
四、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 性,以及使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 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 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 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
24
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五、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 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六、對於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合併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 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興勤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 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 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 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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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會 計 師 江 佳 玲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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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吳 秋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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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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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8 年及 107 年 12 月 31 日
民國108 年及107 年1 |
2 月 |
31 日 |
31 日 |
||||||
|---|---|---|---|---|---|---|---|---|---|
代碼 1100 1110 1136 1150 1170 1200 1220 1310 1476 1479 11XX 1517 1600 1755 1760 1801 1840 1915 1920 1975 1980 1985 1990 15XX 1XXX 代碼 2100 2150 2170 2200 2220 2230 2280 2320 2365 2399 21XX 2540 2570 2580 2630 2640 2645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1XX 36XX 3XXX |
資產流動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一)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四及八)應收票據(附註十及三一)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及十)其他應收款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二及三一)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三及十七)流動資產總計非流動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三一及三二)使用權資產(附註三、四及十五)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及十六)電腦軟體淨額(附註四)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預付設備款存出保證金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二)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十二及三一)長期預付租金(附註三及十七)其他非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總計資產總計負債及權益流動負債短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一)應付票據(附註十九)應付帳款(附註十九)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二二)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三十)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租賃負債-流動(附註三、四及十五)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八)退款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一)其他流動負債流動負債總計非流動負債長期借款(附註十八)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三、四及十五)長期遞延收入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二)存入保證金合併貸項非流動負債總計負債總計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三)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保留盈餘總計其他權益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非控制權益(附註四及二三)權益總計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8年12月31日 |
%20 14 1 5 19 - - 9 - 1 69 - 23 3 1 1 2 1 - - - - - 31 100 1 2 5 5 - 1 - - 1 - 15 - 10 1 - - - - 11 26 15 4 10 1 46 57 3 ) 73 1 74 100 |
單位:新台幣千元107 年12月31日 |
|||||
金 |
額 $ 1,774,594 1,239,151 55,029 387,839 1,658,714 22,530 580 822,298 28,196 78,878 6,067,809 26,918 2,031,402 259,781 58,804 44,884 132,248 75,731 5,828 1,515 28,800 - 16,795 2,682,706 $ 8,750,515 $ 104,302 158,479 375,274 427,248 142 106,565 24,851 - 47,717 10,158 1,254,736 - 870,579 88,198 14,341 - 2,503 5,175 980,796 2,235,532 1,281,127 348,263 908,264 107,627 4,010,767 5,026,658 284,655 ) 6,371,393 143,590 6,514,983 $ 8,750,515 |
金 |
額 $ 1,832,903 575,197 - 372,783 1,701,477 10,993 1,032 963,510 111,292 130,658 5,699,845 27,178 2,023,901 - 63,483 34,354 99,769 122,267 6,852 - 1,122 155,106 12,070 2,546,102 $ 8,245,947 $ 25,000 246,264 389,406 479,526 181 109,161 - 50,000 32,836 9,228 1,341,602 100,000 714,165 - 15,295 6,712 3,240 5,175 844,587 2,186,189 1,281,127 348,263 809,987 38,365 3,545,719 4,394,071 107,627 ) 5,915,834 143,924 6,059,758 $ 8,245,947 |
% |
|||||
( |
( |
( |
( |
22 7 - 4 21 - - 12 1 2 69 - 25 - 1 - 1 2 - - - 2 - 31 100 - 3 5 6 - 1 - 1 1 - 17 1 9 - - - - - 10 27 15 4 10 - 43 53 1 ) 71 2 73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年 3 月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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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民國108 及107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8 及107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8 及107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8 及107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民國108 及107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每股盈餘為元108 年度107 年度代碼 金額 %金額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四) 4110 銷貨收入$ 5,887,253 101 $ 6,087,365 101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73,021 1 67,416 1 4000 營業收入淨額5,814,232 100 6,019,949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五及三十)3,473,903 60 3,778,789 63 5900 營業毛利2,340,329 40 2,241,160 37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二五及三十)6100 推銷費用233,549 4 250,204 4 6200 管理費用455,203 8 472,881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199,013 3 131,137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3,663 - 1,903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891,428 15 856,125 14 6900 營業淨利1,448,901 25 1,385,035 2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五)7010 其他收入108,512 2 99,814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38,666 ) ( 1 ) 28,176 - 7050 財務成本( 5,060 ) - ( 3,947 ) - 7000 合 計64,786 1 124,043 2 7900 合併稅前淨利1,513,687 26 1,509,078 2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六) 398,422 7 520,450 9 8200 本年度淨利1,115,265 19 988,628 16 (接次頁) |
||||
金 |
額 $ 6,087,365 67,416 6,019,949 3,778,789 2,241,160 250,204 472,881 131,137 1,903 856,125 1,385,035 99,814 28,176 3,947 ) 124,043 1,509,078 520,450 988,628 |
% |
||
( |
101 1 100 63 37 4 8 2 - 14 23 2 - - 2 25 9 16 |
27
(承前頁)
108 年度代碼 金額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二三及二六)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4,77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利益( 260 ) - 8349 與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利益(費用)( 954 ) - 8310 3,556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20,960 ) ( 4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利益44,192 1 8360 ( 176,768 ) ( 3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73,212 ) ( 3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942,053 16 淨利歸屬於:8610 本公司業主$ 1,115,990 19 8620 非控制權益( 725 ) - 8600 $ 1,115,265 1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8710 本公司業主$ 942,387 16 8720 非控制權益( 334 ) - 8700 $ 942,053 16 |
107 年度 |
107 年度 |
|
|---|---|---|---|
金額 ( $ 2,331 ) 14 848 ( 1,469 ) ( 88,022 ) 18,746 ( 69,276 ) ( 70,745 ) $ 917,883 $ 982,766 5,862 $ 988,628 $ 912,539 5,344 $ 917,883 |
% |
||
- - - - ( 1 ) - ( 1 ) ( 1 ) 15 16 - 16 15 - 15 |
(接次頁)
28
(承前頁)
代碼 每股盈餘(附註二七)9710 基 本9810 稀 釋 |
108 年度額 %$ 8.71 $ 8.61 |
107 年度 |
107 年度 |
||
|---|---|---|---|---|---|
金 |
額 $ 8.71 $ 8.61 |
金 |
額 $ 7.67 $ 7.63 |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9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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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9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A1 107 年1月1日餘額A3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A5 107 年1月1日調整後餘額106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三) B1 法定盈餘公積B3 特別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D1 107 年度淨利D3 107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7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附註二三)Z1 107 年12月31日餘額107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三) B1 法定盈餘公積B3 特別盈餘公積B5 普通股現金股利D1 108 年度淨利D3 108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D5 108 年度綜合損益總額Z1 108 年12月31日餘額 |
歸 |
屬 |
於 |
本 |
公 |
司 |
業 |
主 |
之 |
權 |
益 總計 $ 5,515,746 - 5,515,746 - - ( 512,451 ) ( 512,451 ) 982,766 ( 70,227 ) 912,539 - 5,915,834 - - ( 486,828 ) ( 486,828 ) 1,115,990 ( 173,603 ) 942,387 $ 6,371,393 |
非控制權益 $ 139,727 - 139,727 - - - - 5,862 ( 518 ) 5,344 ( 1,147 ) 143,924 - - - - ( 725 ) 391 ( 334 ) $ 143,590 |
權益總額 |
權益總額 |
|---|---|---|---|---|---|---|---|---|---|---|---|---|---|---|
普通股股本 $ 1,281,127 - 1,281,127 - - - - - - - - 1,281,127 - - - - - - - $ 1,281,127 |
資本公積 $ 348,263 - 348,263 - - - - - - - - 348,263 - - - - - - - $ 348,263 |
保 |
留 |
盈 |
其他 |
權 |
益 |
項目 合計 ( $ 38,365 ) - ( 38,365 ) - - - - - ( 69,262 ) ( 69,262 ) - ( 107,627 ) - - - - - ( 177,028 ) ( 177,028 ) ($ 284,655 ) |
||||||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失 ( $ 6,778 ) 6,778 - - - - - - - - - - - - - - - - - $ - |
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之未實現損失 $ - ( 6,778 ) ( 6,778 ) - - - - - 14 14 - ( 6,764 ) - - - - - ( 260 ) ( 260 ) ($ 7,024 ) |
|||||||||||||
法定盈餘公積 $ 701,534 - 701,534 108,453 - - 108,453 - - - - 809,987 98,277 - - 98,277 - - - $ 908,26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655,473 - 5,655,473 - - 512,451 ) 512,451 ) 988,628 70,745 ) 917,883 1,147 ) 6,059,758 - - 486,828 ) 486,828 ) 1,115,265 173,212 ) 942,053 $ 6,514,983 |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9 年 3 月 23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30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8 及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A10000合併稅前淨利A20010收益費損項目A20100折舊費用A20200攤銷費用A20300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A20900財務成本A21200利息收入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淨額A23700存貨損失A29900提列退款負債A29900其他項目A30000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A31130應收票據A31150應收帳款A31180其他應收款A31200存 貨A31240其他流動資產A31990淨確定福利資產A32130應付票據A32150應付帳款A32160應付帳款-關係人A32180其他應付款A32190其他應付款-關係人A32230其他流動負債A32240淨確定福利負債A32990退款負債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A33100收取之利息A33300支付之利息A33500支付之所得稅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08 年度$ 1,513,687 264,576 8,800 3,663 5,060 (64,092 )4,700 52,777 24,000 (2,810 )( 15,056 ) 39,448 ( 504 ) 94,610 48,620 ( 3,457 ) ( 87,785 ) ( 14,132 ) - ( 31,375 ) ( 39 ) 930 - ( 9,119 ) 1,832,502 53,059 ( 5,177 ) (233,686 ) 1,646,698 |
107 年度 |
|---|---|---|
| $ 1,509,078 223,476 3,077 1,903 3,947 (47,199 )5,769 264,313 24,000 2,905 ( 74,035 ) 31,877 5,936 ( 250,495 ) 14,686 - 114,112 ( 83,217 ) ( 15,963 ) 4,040 175 ( 2,675 ) ( 4,675 ) ( 13,840 ) 1,717,195 42,092 ( 3,947 ) (411,402 ) 1,343,938 |
(接次頁)
31
(承前頁)
代碼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B00040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B00100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B00200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B02700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B04500取得無形資產B06000長期預付租金增加B06500其他金融資產增加B06600其他金融資產減少B06700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C00100短期借款增加C00200短期借款減少C01700償還長期借款C03100存入保證金減少C04020租賃負債本金償還C04500發放現金股利C05400取得子公司股權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數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8 年度($ 55,029 ) ( 7,815,959 ) 7,097,561 ( 274,891 ) 11,571 - 1,024 ( 18,861 ) - - 55,418 ( 5,455 ) (1,004,621 ) 314,302 ( 235,000 ) ( 150,000 ) ( 737 ) ( 24,125 ) ( 486,828 ) - (582,388 ) (117,998 ) ( 58,309 ) 1,832,903 $ 1,774,594 |
107 年度 |
|---|---|---|
| $ - ( 3,184,254 ) 2,808,229 ( 472,553 ) 11,212 ( 1,175 ) - ( 17,832 ) ( 14,839 ) ( 108,888 ) - ( 2,033 ) ( 982,133 ) - - - ( 79 ) - ( 512,451 ) ( 1,147 ) (513,677 ) ( 48,984 ) ( 200,856 ) 2,033,759 $ 1,832,903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9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 picture [55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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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五 】 誠信經營守則管理辦法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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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政策本公司以守法、守信、守德(公德、道德、品德)之企業文化與經營理念,作為誠信之基礎政策,經董事會通過,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
6.0政策本公司以守法、守信、守德(公德、道德、品德)之企業文化與經營理念,作為誠信之基礎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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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防範方案本公司依前條經營理念及政策,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據以訂定防範方案並定期檢討防範方案之妥適性與有效性。本公司防範方案,符合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且訂定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重要商業往來交易對象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溝通。 |
7.0防範方案本公司依前條經營理念及政策,於本守則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以下簡稱防範方案)。本公司防範方案,應符合公司及集團企業與組織營運所在地之相關法令,且訂定防範方案過程中,宜與員工、重要商業往來交易對象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溝通。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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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防範方案之範圍本公司參酌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或指引訂定防範方案時,分析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其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8.1 行賄及收賄。8.2 提供非法政治獻金。8.3 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8.4 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8.5 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 |
8.0防範方案之範圍本公司訂定防範方案時,分析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加強相關防範措施,其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8.1 行賄及收賄。8.2 提供非法政治獻金。8.3 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8.4 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8.5 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 |
33
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8.6 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8.7 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
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8.6 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8.7 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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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承諾與執行本公司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本公司於規章制度、對外刊物及公司網站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本公司針對上逑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承諾及執行,製作文件化資訊並妥善保存。 |
9.0承諾與執行本公司於規章制度或對外刊物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並於內部管理及外部商業活動中確實執行。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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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組職與責任18.1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18.2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應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專(兼)責單位,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列事項,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18.3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 |
18.0組職與責任18.1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18.2 本公司為健全誠信經營之管理,應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專(兼)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主要掌理下列事項,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18.3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 |
34
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18.4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18.5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18.6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18.7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18.8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18.9 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 |
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18.4 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18.5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18.6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18.7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18.8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18.9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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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利益迴避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 |
20.0利益迴避本公司應制定防止利益衝突之政策,據以鑑別、監督並管理利益衝突所可能導致不誠信行為之風險,並提供適當管道供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主動說明其與公司有無潛在之利益衝突。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 |
35
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
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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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會計與內部控制本公司應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應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內容包括稽核對象、範圍、項目、頻率等,並據以查核防範方案遵循情形,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前項查核結果應通報高階管理階層及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 |
21.0會計與內部控制本公司應就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不得有外帳或保留秘密帳戶,並應隨時檢討,俾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應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提報董事會,且得委任會計師執行查核,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士協助。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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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檢舉制度24.1 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
24.0檢舉制度24.1 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 |
36
24.2指派檢舉受理之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發現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管理階層,或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並訂定檢舉事項之類別及其所屬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24.3 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依照情節輕重所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必要時應向主管機關報告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24.4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記錄應予保存。24.5 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以保密,並允許匿名檢舉。24.6 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24.7 本公司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 |
24.2指派檢舉受理之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發現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或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24.3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之記錄應予保存。24.4 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以保密。24.5 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本公司受理檢舉專責人員或單位,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24.6 無24.7 無 |
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新增24.3條文,原條文則順延至下一個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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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無24.7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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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實施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依前項規定將誠信經營守則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 |
28.0實施本公司之誠信經營守則送審計委員及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依前項規定將誠信經營守則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 |
參酌上市上櫃公司已完成獨立董事之設置,修正本條文,俾符實務運作。 |
37
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
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
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
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
事錄。 事錄。
38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六 】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管理辦法 修訂條文對照表
修訂條文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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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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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專(兼)職責單位及職掌本公司指定 總管理處 為專(兼)責單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兼)責單位),隸屬於董事會,並配置充足之資源及適任之人員,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主要職掌下列事項,並應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5.1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5.2 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不誠信行為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5.3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5.4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5.5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5.6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5.7 製作及妥善保存誠信經營政策及其遵循聲明、落實承諾暨執行情形等相關文件化資訊。 |
5.0專(兼)職責單位本公司指定 總管理處 為專(兼)責單位(以下簡稱本公司專(兼)責單位),隸屬於董事會,辦理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修訂、執行、解釋、諮詢服務暨通報內容登錄建檔等相關作業及監督執行,主要職掌下列事項,並應定期向董事會報告:5.1 協助將誠信與道德價值融入公司經營策略,並配合法令制度訂定確保誠信經營之相關防弊措施。5.2 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訂定工作業務相關標準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5.3 規劃內部組織、編制與職掌,對營業範圍內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安置相互監督制衡機制。5.4 誠信政策宣導訓練之推動及協調。5.5 規劃檢舉制度,確保執行之有效性。5.6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查核及評估落實誠信經營所建立之防範措施是否有效運作,並定期就相關業務流程進行評估遵循情形,作成報告。5.7 無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本條文標題與條文內容。 |
39
11.0利益迴避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與其自身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衝突之情形,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與其有利害關係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將相關情事同時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兼)責單位,直屬主管應提供適當指導。本公司人員不得將公司資源使用於公司以外之商業活動,且不得因參與公司以外之商業活動而影響其工作表現。 |
11.0利益迴避本公司董事、審計委員、經理人及其他出席或列席董事會之利害關係人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董事間亦應自律,不得不當相互支援。本公司人員於執行公司業務時,發現與其自身或其所代表之法人有利害衝突之情形,或可能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與其有利害關係人獲得不正當利益之情形,應將相關情事同時陳報直屬主管及本公司專(兼)責單位,直屬主管應提供適當指導。本公司人員不得將公司資源使用於公司以外之商業活動,且不得因參與公司以外之商業活動而影響其工作表現。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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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 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行為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應依公平交易法及相關競爭法規,不得固定價格、操縱投標、限制產量與配額,或以分配顧客、供應商、營運區域或商業種類等方式,分享或分割市場。 |
13.0 禁止洩露商業機密本公司從事營業活動,應依公平交易法及相關競爭法規,不得固定價格、操縱投標、限制產量與配額,或以分配顧客、供應商、營運區域或商業種類等方式,分享或分割市場。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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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本公司對於所提供之產品與服務所應遵循之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應進行 |
14.0 禁止內線交易本公司對於所提供之產品與服務所應遵循之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應進行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 |
40
蒐集與瞭解,並彙總應注意之事項予以公告,促使本公司人員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過程,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本公司制定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對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經媒體報導或有事實足認本公司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本公司應即於60天內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務,並調查事實是否屬實,及提出檢討改善計畫。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前項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蒐集與瞭解,並彙總應注意之事項予以公告,促使本公司人員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過程,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本公司制定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對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經媒體報導或有事實足認本公司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本公司應即於60天內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務,並調查事實是否屬實,及提出檢討改善計畫。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前項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蒐集與瞭解,並彙總應注意之事項予以公告,促使本公司人員於產品與服務之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過程,確保產品及服務之資訊透明性及安全性。本公司制定並於公司網站公開對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保護政策,以防止產品或服務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經媒體報導或有事實足認本公司商品、服務有危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本公司應即於60天內回收該批產品或停止其服務,並調查事實是否屬實,及提出檢討改善計畫。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前項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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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 禁止內線交易及保密協定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參與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或人員,應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承諾不洩露其所知悉之本公司商業機密或其他重大資訊予他人,且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使用該資訊。 |
15.0 保密協定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參與本公司合併、分割、收購及股份受讓、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其他機構或人員,應與本公司簽署保密協定,承諾不洩露其所知悉之本公司商業機密或其他重大資訊予他人,且非經本公司同意不得使用該資訊。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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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遵循及宣示誠信經營政策本公司應要求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出 |
16.0 | 對外宣示誠信經營政策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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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聲明,並於僱用條件要求受僱人遵守誠信經營政策。本公司應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其他文宣上揭露其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 |
本公司應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其他文宣上揭露其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產品發表會、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使其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瞭解其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 |
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標題及條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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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檢舉獎金,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檢舉人建議提供下列資訊:21.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亦得匿名檢舉,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21.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21.3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21.4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並由本公司專(兼)責單位應依下列程序處理檢舉情事:21.4.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 |
21.0公司人員涉不誠信行為之處理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檢舉獎金,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檢舉人建議提供下列資訊:21.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即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21.2 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21.3 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21.4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並由本公司專(兼)責單位依下列程序處理:21.4.1 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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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21.4.2 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21.4.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向主管機關報告、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或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21.4.4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21.4.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21.4.6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21.4.2 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21.4.3 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21.4.4 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21.4.5 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21.4.6 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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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0 內部宣導、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本公司專(兼)責單位應每年舉辦內部宣導,安排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設立明確有效 |
23.0 建立獎懲、申訴制度及紀律處分本公司專(兼)責單位應每年舉辦內部宣導,安排董事長、總經理或高階管理階層向董事、受僱人及受任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本公司應將誠信經營納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設立明確有效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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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獎懲及申訴制度。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為之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之獎懲及申訴制度。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為之違反日期、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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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0施行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提報股東會,修正時亦同。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
24.0施行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國內外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發展,並鼓勵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提出建議,據以檢討改進公司訂定之誠信經營政策及推動之措施,以提昇公司誠信經營之落實成效。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本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提報董事會討論時,應充分考量各獨立董事之意見,並將其反對或保留之意見,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
參酌國際標準組織ISO37001 及依據2019.05.23 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修正條文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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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七 】
公 司 章 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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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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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上述董事人數七至九人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至少二人且不少於五分之一席次。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成數。 |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得連任。上述董事人數七至九人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至少二人且不少於五分之一席次,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成數。 |
配合法令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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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 |
第十六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本公司董事凡非每日到公司工作者,得依實際情形按月致送車馬費,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 |
配合實務修正 |
|
第廿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六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
第廿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月二十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六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
增訂最新修正日期 |
45
修訂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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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七月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五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五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五日。 |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七月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五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五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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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八 】
股東會議事規則
修訂條文對照表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條文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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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訂條文 |
現行條文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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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出席股東(或代理人)請佩帶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本公司出席股數依前述簽到卡之股數加計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權數計算之。股東會之表決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第三條:出席股東應佩帶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並憑以計算股數。股東會之表決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配合電子投票,酌作文字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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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無庸再行表決。 |
第十六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議案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同通過。有異議者,主席得就有異議者及棄權者,請其舉手或起立,計算其表決權數,倘其未達法定或章程所定數額者,該議案亦為通過,無庸以投票方式表決。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無庸再行表決。 |
配合電子投票,酌作文字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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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 附錄一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
稱為「THINKING ELECTRONIC INDUSTRIAL CO.,LTD」。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
(1)C901010 陶瓷及陶瓷製品製造業。 -
(2)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
(3)CC01020 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
(4)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
(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
(7)CC01990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 -
(8)CD010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9)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
(10)F401010 國際貿易業。 -
(11)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二條之一: 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背書保證,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辦理。 第二條之二: 本公司視業務上需要經董事會決議轉投資其他事業,其轉投資總額得超過本 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高雄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製造工廠或 分支機構。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廿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
第五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億元,分為貳億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其 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之。 -
第六條: 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公司圖記編號,經依 法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八條: 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 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三章 股 東 會
第九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 由董事會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並於開會十 五日前以書面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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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條之一: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 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 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
第十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依公司法 及主管機關公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委託代理人出 席。
第十一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 條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
第十一條之一: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股東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 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有關其行使之相關事項,悉依現行法令 之規定辦理。 -
, -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 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 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十二條之一: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 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 載會議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 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 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一年。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
得連任。上述董事人數七至九人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前項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至少二人且不少於五分之一席次,採候選人提名制
度,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
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成數。
-
第十三條之一: 董事缺額達董事總數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 選之,補選就任董事之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
第十三條之二: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 組成,審計委員會或其成員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 監察人之職權。
第十四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
選董事長一人,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四條之一:董事會之權責如下:
一、經營方針及中、長程發展計劃之審議。
二、年度業務計劃之審議與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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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預算之審定及決算之審議。
四、資本增減計劃之擬議。
五、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方案之擬議。
六、對外重要合約之核定。
七、公司組織規程及重要規章辦法之審議。
八、分支機構之設立、改組或裁撤之審議。
九、重大轉投資、重大資本支出之審議。
十、其他公司法及相關法規所規定之事項。
第十五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董事因事不能親自出席會議時,得出具委託書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但代理人以
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畫
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十六條: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
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同業通常水準支給
議定,
本公司董事凡非每日到公司工作者,得依實際情形按月致送車馬費,授權董事
會依同業通常水準支給議定。
第十六條之一:本公司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之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本公司得為
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之二:董事會的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緊急情事時,得
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之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五章 經 理 人
第十七條:本公司得設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 計
第十八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下列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經審
計委員會同意,再提董事會決議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1.營業報告書
2.財務報表
3.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2%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 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 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
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50
-
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 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 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 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 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 股東紅利就累積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應不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 餘之30%;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其中現 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20%。
第七章 附 則
第廿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廿一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十二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十月二
十九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六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
七月三十一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
七十七年七月六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第七次修正於民
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五日,第九次修正
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三十日,第十一
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五
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
年四月十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六次修正於
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四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三日,第十
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四月十二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九
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
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
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第二
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
月十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
一○一年六月十九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次
修正於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
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陳 淑 愛
51
興勤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 附錄二 】
-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依本規則行之。 -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本人,法人股東代表人及股東依法所委託出席之代 理人。 -
第三條:出席股東應佩帶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並憑以計算股數。股東會之表決 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
第四條:股東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本公司認為有必要時,得查驗足資證明其本人身 份之證明文件。 -
第五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 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
第六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 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 人代理之。 -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
第七條: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
第八條: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
第九條: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 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 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 -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之股數超過已發行總數過半數時,主席 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
第十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 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 布散會。 -
會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
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 任主席,繼續開會。 -
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
52
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
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
第十二條: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
第十三條: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第十四條: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
第十五條:非為議案,不予討論或表決。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 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
經宣告停止討論之議案,如經主席宣布以投票方式表決者,得就數議案同時投 票,但應分別表決之。 -
第十六條: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 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議案表決時,如經主 席徵詢無異議者,視同通過。有異議者,主席得就有異議者及棄權者,請其舉 手或起立,計算其表決權數,倘其未達法定或章程所定數額者,該議案亦為通 過,無庸以投票方式表決。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無庸再行表決。
-
第十七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 條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記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 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記錄。 -
第十九條: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第二十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 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配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
股東應服從主席、糾察員或保全人員關於維持秩序之指揮。對於妨害會議進行 之人,經制止不從者,主席、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得予以排除。 -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其他法令有關規則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規則自股東會通過之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
53
【附錄三】
董事持股情形:
一、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 條第2 項之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為10,000,000 股。 二、本公司截至股東會停止過戶開始日止(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股東名簿記載全體董事之持 股情形如下:
109 年4 月17 日
109 年4 月17 日 |
109 年4 月17 日 |
|||
|---|---|---|---|---|
職稱 |
姓 名 |
現在持有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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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數 |
持股比例 |
|||
董事長 |
播勤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淑愛 |
27,178,247 |
21.21% |
|
董事 |
播勤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益盛 |
|||
董 事 |
陳 艷 輝 |
63,443 |
0.05% |
|
董 事 |
張 山 輝 |
20,051 |
0.02% |
|
獨立董事 |
黃 正 男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周 啟 文 |
0 |
0.00% |
|
獨立董事 |
陳 秀 妍 |
0 |
0.00% |
【 附錄四 】
本次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每股盈餘及股東投資報酬率之影響
本公司本年度並無配發無償配股,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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