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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2, 2021

51902_rns_2021-11-12_ff8eee23-7789-40e1-afd3-bf0fd5c38c1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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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88號六樓 電 話:(02)2542-223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6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9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2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5~26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6~57
(七)關係人交易 58~59
(八)質押之資產 6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6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0
(十二)其 他 6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1~65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5~66
3.大陸投資資訊 66
4.主要股東資訊 66
(十四)部門資訊 67~68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〇年度(自一一〇年一月一日至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 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615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雷 話 Tel +886 2 8101 6666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傳 真 Fax +886 2 8101 6667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615, Taiwan (R.O.C.) 차 Web home.kpmg/tw 網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台肥集團)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 表達台肥集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 ○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 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 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肥集團民國一一〇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 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 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杳核報告上之關鍵杳核事項如 $\top$ :

一、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有關採用無形資產減損評估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無形資產;無 形資產減損評估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無形資產減損評 估情形,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二)。

$$
\sim4\sim
$$

KPMG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二)所述,台肥集團針對取得之商譽其管理階層依照國際會計準 則公報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需定期針對該等資產進行減損測試。因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涉及管理當局對產業狀況及未來營運成果等之預估,該預估一旦改變,將影響可回收金額而 可能產生減損損失。因此,將台肥集團商譽減損評估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 的評估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集團管理階層對商譽未來五年之 可回收金額財務預測之現金流量是否合理評估,並經適當之權責主管覆核;公司管理階層覆核 財務報導相關之揭露,當辨認減損損失時,是否及時並適當反映於財務報告;另委託外部鑑價 專家協助評估折現率之適切性;依據外部可取得之相關資料驗證該公司管理階層之假設,並評 估該公司管理階層採用之預計成長率、折現率、毛利率等主要重大假設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上開民國一一〇年度及一〇九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中,採權益法處理之部分被投資公司財 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 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一一〇年及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上述係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 別為10,758,806千元及9,202,183千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13.56%及12.05%;民國一一〇年及一 ○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分別為3,074,009 千元及593.696千元,占稅前淨利之81.07%及20.02%。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 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台肥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 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台肥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 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肥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КРМG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杳核證據以作為杳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台肥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杳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台肥集團繼續 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 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 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 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肥集團不再具有繼 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杳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杳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肥集團民國一一〇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 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 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 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證券主管機關 , 金管證六字第0940129108號
核准簽證文號 ,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5495號 民 國 一一一 年 三 月 二十二 $\boxminus$

110.12.31 109.12.31 COMME CLARACTER 110.12.31 109.12.31
資產
流動資產:

$\frac{1}{2}$ 額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額 %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及(廿一)) \$2,534,695 $\overline{\mathbf{3}}$ 3,062,027 $\overline{4}$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廿一)) ÷. $20,000 -$ 20,000 -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二)及(廿一)) 60,009 $\sim$ $\sim$ 1,300,013 2 2130 合约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十八)) 144,260 - 88,420 -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三)及(廿 127,059 - 112,566 -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六(廿一)) $1,151 -$ $1,071 - -$
$-$ )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六(廿一)及七) 2,316,725 $\overline{\phantom{a}}$ 475,087 - 1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五)、(十八)及(廿一)) $191.113 - -$ 118.885 -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廿一)) 816,570 $\blacksquare$ 793,287 - 1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五)、(十八)、(廿一)及七) 1,743,590 2 659,112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133,119 - 71,634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六)、(廿一)及七) 11,322 $\sim$ $-$ $12,797 -$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附註六(廿一)) $38,627 -$ $32,473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6 -$ $6 -$ 2313 遞延收入(附註六(十一)) 389,525 $\blacksquare$ 389,525 1
130X 存貨(附註六(七)) 2,711,004 $\overline{4}$ 2,822,354 $\overline{4}$ 2315 其他預收款 19,833 - 305,968 -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七) 207,548 - 364,115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47,750 $\sim$ $-$ $55,504$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六(一)、(廿一)及八) 233,305 $\sim$ 1,066,109 $\blacksquare$ 流動負債合計 3,927,560 $\overline{5}$ 2,232,969 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6,035 $\sim$ $-$ $-8,935$ - 非流動負債:
流動資產合計 7,835,686 - 9 9,526,919 12 2550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455,120 455,120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五)) 7,449,720 - 9 7,104,724 10
非流動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三)及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廿一)) 153,266 - 160,439 -
1517 $(+-))$ 3,439,803 - 5 2,712,178 $\overline{4}$ 2630 長期遞延收入(附註六(十一))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14,257,410 18 14,627,720 19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四)及(廿一)) 28,507 2640 存入保證金(附註六(廿一)) $136,612 -$ $131,319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八)及(廿一)) $\sim$
10,823,828
- 14 9,282,092 12 $\sim$ 2645 非流動負債合計 335,651
22,787,779 28
$\sim$ $-$ $325,125$ -
22,804,447 30
1600 不動產、廢房及設備(附註六(九)) 14, 167, 791 - 18 14,758,989 - 20 負債總計 26,715,339 33 $25,037,416$ 33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 1,076,433 2 1,150,181 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一)及(十三)) 41,172,276 52 38,102,213 50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六)):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二)) 124,595 - 122,639 $\sim$ $-$ 3100 股本 9,800,000 12 9,800,000 1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五)) 391,924 - 325,883 - 3200 資本公積 2,244,652 $\overline{\mathbf{3}}$ 2,244,652 3
1930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附註六(六)及(廿一)) 84,125 - 115,396 - 保留盈餘: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六(一)、(廿一)及八) 188,373 - 193,730 $\sim$ $-$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673,475 - 5 3,397,549 4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附註六(廿一)) 38,365 $\sim 100$ $27,400$ -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0,743,799 39 30,823,647 41
非流動資產合計 71,507,513 91 66,819,208 88 3350 未分配盈餘 3,950,024 - 5 3,391,695 4
3400 其他權益 2,215,910 $_{3}$ $1,651,168$ 2
權益總計 52,627,860 - 67 $51,308,711$ 67
資產總計 \$ 79,343,199 100 76,346,127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79,343,199 100 76,346,127 100

台灣肥
○年及
民國
- .
及子公司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110年度 109年度

%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一)ヽ(十三)及(十八)) 13,659,406 100 10,169,74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七)、(十四)、七及十二)) (11, 520, 431) (84) (7,580,633) (75)
5900 營業毛利 2,138,975 16 2,589,109 25
營業費用(附註六(五)、(十四)、(十九)及十二):
6100 推銷費用 (545,061) (4) (299,990) (3)
6200 管理費用 (1,025,326) (8) (974, 846) (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58, 695) ÷. (66, 584)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2,569) ٠ ٠
(1,631,651) $(12)$ $(1,341,420)$ (13)
6900 營業淨利 507,324 4 1,247,689 1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二十)) 18,156 44,080 $\blacksquare$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 106,710 $\mathbf{1}$ 80,046 $\overline{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十)及十二) 104,591 $\mathbf{1}$ 1,019,917 10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 (4,229) (4, 561) $\blacksquare$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3,059,122 22 578,204 $\overline{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284,350 24 1,717,686 1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3,791,674 28 2,965,375 29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757,058) (6) (512, 494) (5)
本期淨利 3,034,616 22 2,452,881 24
8300
8310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84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775,903 6 (35, 816)
715,107
$\overline{7}$
8316 價損益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一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1,338) 10,833
8349 減: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770 7,163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761,487 6 697,287 $\overline{7}$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760) (7,717)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一 (275, 477) (2) (504, 660) (5)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減: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55, 283) (101, 288)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222, 954) (2) (411,089) (4)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538,533 4 286,198 $\overline{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573,149 26 2,739,079 27
8610 本期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3,034,616 $\overline{22}$ 2,452,881 $\overline{24}$
871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3,573,149 $\overline{26}$ 2,739,079 $\overline{27}$
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3.10 2.50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3.09 2.50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
IEE)
經理人:黃耀興
董事長:黃耀興
$\sim!6\sim$
會計主管:黃美玲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 透過其他綜合損

保留盈餘 構財務報表 益按公允價值衡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换算之兒換 量之金融資產未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實現(損)益
權益總計
民國一〇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9,800,000 2,244,073 3,191,153 31,147,849 2,994,828 37,333,830 (51, 551) ,398,701 1,347,150 50,725,053
本期淨利 2,452,881 2,452,881 2,452,88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7,820) (17,820) (411,089) 715,107 304,018 286,19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435,061 2,435,061 (411,089) 715,107 304,018 2,739,079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06,396 $\overline{\phantom{a}}$ (206, 396)
普通股現金股利 (2,156,000) (2,156,000) $\overline{\phantom{a}}$ (2,156,000)
因出售土地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tilde{\phantom{a}}$ (324, 202) 324,202 $\overline{\phantom{a}}$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579 579
民國一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9,800,000 2,244,652 3,397,549 30,823,647 3,391,695 37,612,891 (462, 640) 2,113,808 1,651,168 51,308,711
本期淨利 3,034,616 3,034,616 3,034,61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4.416) (14, 416) (222, 954) 775,903 552,949 538,53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020,200 3,020,200 (222, 954) 775,903 552,949 3,573,149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75,926 $\blacksquare$ (275, 926)
普通股現金股利 (2,254,000) (2,254,000) $\tilde{\phantom{a}}$ (2,254,000)
因出售土地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٠ (79, 848) 79,84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1,793) (11, 793) 11.793 11,793
民國一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9,800,000 2,244,652 3,673,475 30,743,799 3,950,024 38,367,298 (685, 594) 2,901,504 2,215,910 52,627,860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3,791,674
2,965,37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158,798 1,074,367
攤銷費用 7,078 6,524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2,56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2,365) (5,065)
利息費用 4,229 4,561
利息收入 (18, 156) (44,080)
股利收入 (54, 585) (41, 77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3,059,122) (578, 204)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11,205 (1,02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216,741) (1,047,961)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9,913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17,969 (11, 245)
捐贈費用 10,075
賠償損失 18,556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2,100,652) (633, 829)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72, 228) 75,782
其他應收款減少 (1,060,199)
10,397
80,799
3,591
存貨減少(增加) 111,350 (377, 280)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126,747 (200, 631)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7,291) (5, 47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891, 224) (423, 211)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55,840 (18, 436)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80 (8,957)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1,841,638 (156, 269)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240,134 (16, 595)
預收款項(減少)增加 (312,983) 292,522
其他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7, 754) 6,522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1,445 (11,983)
遞延貸項減少 (370,310) (390, 36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1,448,090 (303, 56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556,866 (726, 774)
調整項目合計 (1, 543, 786) (1,360,60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247,888 1,604,772
收取之利息 18,619 45,422
收取之股利 1,209,910 234,284
支付之利息 (4,229) (4, 561)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60, 565) (555, 851)
3,111,623 1,324,06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31,92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7,663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660,0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4,902,369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19, 631)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065
其他應收款減少
23,751
取得無形資產
(9,034)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3,266,337)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301,000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838,161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0, 96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1,339,03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短期借款減少
存入保證金增加
10,526
租賃本金償還
(36,791)
發放現金股利
(2,254,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280,265)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9,65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527, 33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62,02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S
2,534,695
110年度 109年度
(150,000)
98,000
(5,710,000)
5,975,233
(943, 905)
1,039
20,718
(2,230)
(2,516,076)
1,422,740
3,118,621
30,535
1,344,675
24,000
(36,000)
67,542
(31, 832)
(2,156,000)
(2,132,290)
5,948
542,399
2,519,628
3,062,027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三十五年五月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八十八號六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 司」)主要營業項目各種無機、有機化學肥料及各種化學品之製造、銷售暨不動產開發租售 業務等。本公司股票自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延長」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四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第 二階段」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一○年四月一日起開始適用下列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且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民國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後之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相關租金減讓」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合併公司評估適用下列自民國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之新修正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響。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六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用狀態前之價 款」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七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引述」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合併公司預期下列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正準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之修正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 •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之金融資產;及
  •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四(十七)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係每一個體均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合併財務報告中將前子公司之資產(包含商 譽)及負債與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除列,並對前子公司之保留投資 以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處分損益為下列兩者之差額:(1)所收取對價之 公允價值與對前子公司之保留投資於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合計數,及(2)子公司之 資產(包含商譽)及負債與非控制權益於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對於先前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合併公司若 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10.12.31 109.12.31 說明
本公司 台莊資產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
國際貿易、肥料等批
發及不動產租賃、加
油站經營等業務
100
%
100
%
本公司 TAIFER (CAYMAN)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投資及控股 100
%
100
%
本公司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飲料批發業、食品什 貨批發業 100
%
100
%
本公司 TAIFER (CAMBODIA) CO.,
LTD.
國際貿易、肥料等批
100
%
100
%
本公司 培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肥料製造及批發 100
%
100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海之寶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飲料及化妝品之批發
買賣業
-
%
-
%
註1
台莊資產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
TAIFER INTERNATIONAL
(SAMOA) GROUP CO., LTD.
投資及控股 100
%
100
%
TAIFER INTERNATIONAL
(SAMOA) GROUP CO., LTD
TAIFER CHEMICAL
INTERNATIONAL CO., LTD.
不動產租賃業 100
%
100
%

註1:海之寶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十月辦理清算程序,業已於民國一○ 九年四月完成相關法定程序。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於後續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下稱報導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公允價值衡量 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通常係認列於損益,惟以下情況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

(1)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2)指定為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金融負債於避險有效範圍內;或

(3)合格之現金流量避險於避險有效範圍內。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則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為滿足 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應收帳款及所發行之債務證券原始係於產生時認列。所有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原始係於合併公司成為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除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外)或金融負債原始係按公允價 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該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衡量。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 帳款原始係按交易價格衡量。

1.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符合慣例交易者,合併公司對以相同方式分類之金融資 產,其所有購買及出售一致地採交易日或交割日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時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自下一個報導期間之首日起 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該等資產後續以原始認列金額加減計採有效利息法計算之累積攤銷數,並調 整任何備抵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損失列入損益。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投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 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 具投資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前述選擇係按逐項工具基礎所作 成。

屬債務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按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外 幣兌換損益及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於除列時,累計之其他綜合損益金額重分類至損益。

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股利收入(除非明顯代表部分投資 成本之回收)係認列於損益。其餘淨利益或損失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不重分類 至損益。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屬上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係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包括衍生性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 時,為消除或重大減少會計配比不當,得不可撤銷地將符合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條件之金融資產,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該等資產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淨利益或損失(包含任何股利及利息收入) 係認列為損益。

(4)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 金融資產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合約資產之預 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 •判定債務證券於報導日之信用風險低;及
  • •其他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 險)自原始認列後未顯著增加。

14

應收帳款及合約資產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合併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 證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合併公 司之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評等相當於全球所定義之「投資等級」(為標準普爾 之投資等級BBB-、穆迪之投資等級Baa3或中華信評之投資等級twA,或高於該等 級者),合併公司視為該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低。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損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合併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合併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合 併公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 現。

於每一報導日合併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證券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 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 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借款人或發行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一百八十天;
  • •因與借款人之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合約理由,合併公司給予借款人原本不會 考量之讓步;
  • •借款人很有可能會聲請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調整損益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而不減少資產之帳面金額)。

當合併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 資產總帳面金額。對公司戶,合併公司係以是否合理預期可回收之基礎個別分析 沖銷之時點及金額。合併公司預期已沖銷金額將不會重大迴轉。然而,已沖銷之 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合併公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5)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或既未移轉亦未保留 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未保留該金融資產之控制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合併公司簽訂移轉金融資產之交易,若保留已移轉資產所有權之所有或幾乎 所有風險及報酬,則仍持續認列於資產負債表。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權益交易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庫藏股票

再買回本公司已認列之權益工具時,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歸屬成本) 認列為權益之減少。再買回之股份係分類為庫藏股票。後續出售或再發行庫藏股 票,所收取之金額係認列為權益之增加,並將該交易所產生之剩餘或虧損認列為 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若資本公積不足沖抵)。

(4)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分類為攤銷後成本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若屬持 有供交易、衍生工具或於原始認列時指定,則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且相關淨利益及損失, 包括任何利息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其他金融負債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利息費用及兌換損益係 認列於損益。除列時之任何利益或損失亦係認列於損益。

(5)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當金融負債 條款修改且修改後負債之現金流量有重大差異,則除列原金融負債,並以修改後 條款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認列新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6)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目前有法律上有可執行之權利進行互抵及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 產負債表。

(7)財務保證合約

財務保證合約係指發行人於特定債務人到期無法依債務工具條款償還時,必 須支付特定金額,以歸墊持有人損失之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原始係 以其公允價值減除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則依下列孰高者衡量:(a)依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決定之備抵損失金額;及(b)原始認列之金額,於適當 時,減除依下列收入原則認列之累積收益金額。

(八)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商品及在建房地。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 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 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 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與 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 響合併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歸屬於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 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及損失,僅在與投資者對關聯企 業之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企業財務報表。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 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 售、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 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衡量,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 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處理。

投資性不動產處分利益或損失(以淨處分價款與該項目之帳面金額間之差額計

算)係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益係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於營業收入。給與之租賃誘 因係於租賃期間認列為租賃收益之一部分。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係依成本(包括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 累計減損衡量。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公司轉換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日)之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部分成本係按該日之公允價值決定。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耐用年限不同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單獨項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後續成本

後續支出僅於其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時始予以資本化。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計算,並採直線法於每一組成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 內認列於損益。

土地不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3~60年
(2)機器設備 3~40年
(3)運輸設備 3~15年
(4)其他設備 3~15年

房屋及建築與機器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及其耐用年限如下:

組成項目 耐用年限 組成項目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裝潢工程等其他項目 3~15年 一般生產設備 3~15年
建物、倉庫、堆儲場 16~60年 儲槽、供電設備等 16~40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時適當調 整。

4.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

當供自用之不動產變更用途為投資性不動產時,該項不動產係以變更用途時之 帳面金額重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 (十二)租 賃
  • 1.租賃之判斷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 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則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 否係屬租賃,合併公司針對以下項目評估:

(1)該合約涉及使用一項已辨認資產,該已辨認資產係於合約中被明確指定或藉由於 可供使用之時被隱含指定,其實體可區分或可代表實質所有產能。若供應者具有 可替換該資產之實質性權利,則該資產並非已辨認資產;且

(2)於整個使用期間具有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且

(3)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取得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權利。

  • •有關該資產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之攸關決策係預先決定,且:
  • –客戶在整個使用期間具有操作該資產之權利,且供應者並無改變該等操作指 示之權利;或
  • –客戶設計該資產之方式已預先決定其整個使用期間之使用方式及使用目的。

於租賃成立日或重評估合約是否包含租賃時,合併公司係以相對單獨價格為基 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個別租賃組成部份。惟,於承租土地及建物時,合併公司 選擇不區分非租賃組成部分而將租賃組成部分及非租賃組成部分視為單一租賃組成 部分處理。

2.承租人

合併公司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使用權資產係以成本為原 始衡量,該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調整租賃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 租賃給付,並加計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及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 點或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同時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使用權資產後續於租賃開始日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 時兩者之較早者以直線法提列折舊。此外,合併公司定期評估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 減損並處理任何已發生之減損損失,並於租賃負債發生再衡量的情況下配合調整使 用權資產。

租賃負債係以租賃開始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為原始衡量。若租賃隱含 利率容易確定,則折現率為該利率,若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合併公司之增額借款 利率。一般而言,合併公司係採用其增額借款利率為折現率。

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之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租賃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為原始衡 量;
  • (3)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及
  • (4)於合理確定將行使購買選擇權或租賃終止選擇權時之行使價格或所須支付之罰 款。

租賃負債後續係以有效利息法計提利息,並於發生以下情況時再衡量其金額: (1)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

(2)預期支付之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

(3)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有變動;

(4)對是否行使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估計有所變動,而更改對租賃期間之評估;

(5)租賃標的、範圍或其他條款之修改。

租賃負債因前述用以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殘值保證金額有變動以 及購買、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之評估變動而再衡量時,係相對應調整使用權資產之帳 面金額,並於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減至零時,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 中。

對於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則係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反映租賃之 部分或全面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則認列於損益中。

合併公司將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之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分別以單行項目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針對其他設備及電腦資訊設備租賃之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合併公 司選擇不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係將相關租賃給付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內認列為費用。

3.出租人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交易,係於租賃成立日將租賃合約依其是否移轉附屬於標 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分類,若是則分類為融資租賃,否則分類為營 業租賃。於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包括租賃期間是否涵蓋標的資產經濟年限之主要 部分等相關特定指標。

若合併公司為轉租出租人,則係分別處理主租賃及轉租交易,並以主租賃所產 生之使用權資產評估轉租交易之分類。若主租賃為短期租賃並適用認列豁免,則應 將其轉租交易分類為營業租賃。

若協議包含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合併公司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 之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針對營業租賃,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將所收取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 租金收入。

(十三)無形資產

1.認列及衡量

收購子公司產生之商譽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予以衡量。

研究活動相關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

發展支出僅於其能可靠衡量、產品或流程之技術或商業可行性已達成、未來經 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合併公司意圖且具充足資源以完成該發展且加以 使用或出售該資產時,始予以資本化。其他發展支出則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原始 認列後,資本化之發展支出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 損後之金額衡量。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之未來經濟效益時始予以資本化。所有其他 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3.攤 銷

除商譽外,攤銷係依資產成本減除估計殘值計算,並自無形資產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採直線法於其估計耐用年限內認列為損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電腦軟體 5年
  • (2)專利及商標權 7~8年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攤銷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並於必要 時適當調整。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非金融資產(除存貨、合約資產及遞 延所得稅資產外)之帳面金額可能有減損。若有任一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商譽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係將現金流入大部分獨立於其他個別資產或資產群組之現金 流入之一組資產作為最小可辨認資產群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係分攤至預期可自合 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率應 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損益,且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 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

商譽減損損失不予迴轉。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則僅在不超過該資產若未於以前 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折舊或攤銷)之範圍內迴轉。

(十五)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十六)收入之認列

1.客戶合約之收入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合併公司係於對商品或 勞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合併公司依主要收入項目說明 如下:

(1)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製造肥料產品等於市場銷售。合併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 列收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 通路及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 送至特定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 受產品,驗收條款已失效,或合併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合併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合併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 之權利。

(2)土地開發及房地銷售

合併公司開發及銷售住宅不動產,且經常於興建期間或之前預售不動產。合 併公司係於對不動產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入。因合約限制,該不動產對合併公司 通常不具其他用途,然而,將不動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予客戶後,合併公司始對 迄今已完成履約之款項具有可執行之權利。因此,合併公司係於不動產之法定所 有權移轉予客戶之時點認列收入。

收入係依合約協議之交易價格衡量。若係銷售成屋,大部分情況下,於不動 產之法定所有權移轉時可收取對價,少數情況下,依合約協議可遞延支付帳款, 若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則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影響。若 係預售不動產,通常於簽訂合約至不動產移轉予客戶之期間分期收取款項,若合 約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則於該期間依建案之專案借款利率調整交易價格以反 映貨幣時間價值之影響。預收之款項係認列為合約負債,調整貨幣時間價值之影 響時則認列利息費用及合約負債。累積之合約負債金額,於不動產移轉予客戶時 轉列收入。

  • (3)合併公司經營租賃業務依租賃條件、應收租賃款收現可能性等分類為營業租賃, 認列相關營業租賃收入。
  • (4)財務組成部分

合併公司預期所有客戶合約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之時間與客戶為該商品或 勞務付款之時間間隔皆不超過一年,因此,合併公司不調整交易價格之貨幣時間 價值。

(十七)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對確定福利計畫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以前 期間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並減除任何計畫資產之公允價 值。

確定福利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可能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對該計畫減少未來提撥金之形 式可得之任何經濟效益之現值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係考量任何最低資金提 撥要求。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精算損益、計畫資產報酬(不包括利息),及 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不包括利息)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保 留盈餘。合併公司決定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費用(收入),係使用年度報 導期間開始時所決定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及折現率。確定福利計畫之淨利息費 用及其他費用係認列於損益。

計畫修正或縮減時,所產生與前期服務成本或縮減利益或損失相關之福利變動 數,係立即認列為損益。合併公司於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清償損益。

3.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合併公司其他長期員工福利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以前期間提供服務所賺得 之未來福利金折算為現值計算。再衡量數係於產生認列為損益。

4.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當合併公司不再能撤銷該等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 早者認列為費用。當離職福利不預期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全部清償時,予以折 現。

5.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於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 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損益 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依據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 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之調整。其金額係按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衡量預期將支付或收取款項之最佳估計值。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合併公司可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以及
  • 3.商譽原始認列所產生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或在變成很 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迴轉原已減少之金額。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暫時性差異迴轉時之稅率衡量,採用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 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 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 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以下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重大風險,且已反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之影響,其相關資訊如下:

(一)商譽之減損評估

商譽減損之評估依賴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決定評價方式、選擇重要假設及計算股 權價值金額等,所採用之預計成長率、毛利率及現金基礎下之收益等有關之假設,且 須仰賴管理階層之主觀判斷且涉及高度估計不確定性。商譽減損評估之說明請詳附註 六(十二)。

評價流程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合併 公司針對公允價值衡量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其中包括建立評價小組(投資處)以負責複 核所有重大之公允價值衡量(包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經權責單位主管核准後,向財務長 報告。評價小組定期複核重大不可觀察之輸入值及調整。如果用於衡量公允價值之輸入值 是使用外部第三方資訊(例如經紀商或訂價服務機構),評價小組將評估第三方所提供支 持輸入值之證據,以確定該評價及其公允價值等級分類係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 投資性不動產則由合併公司資產管理處依金管會公告之評價方法及參數假設定期評價或委 由外部估價師鑑價。

合併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 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接 (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一)附註六(廿一),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0.12.31 109.12.31
庫存現金 \$
4,960
4,352
支票及活期存款 2,528,569 922,519
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以內之定期存款 1,166 2,135,156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534,695
3,062,027

1.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係帳列其他金融資產,並依其到期日是否超過 一年來區分為流動及非流動,明細如下:

110.12.31 109.12.3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233,305
1,066,109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88,373 193,730
\$
421,678
1,259,839

2.合併公司上述金融資產之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一)。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衍生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60,009
1,300,013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二十)。

(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
127,059
112,566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3,439,803 2,712,178

\$
3,566,862
2,824,744

1.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持有該等權益工具投資為長期策略性投資且非為交易目的所持有,故 已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因上列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於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之股利收入分別為54,585千元及41,776千元。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十一月經合資協議投資國內非上市(櫃)公司股票-啟 航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啟航參創投),啟航參創投於民國一○八年十二月經董 事會決議辦理第二次現金增資,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九年一月匯出股款計150,000千 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國內非上市(櫃)公司-啟航貳創 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九年六月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返還股 款,合併公司收回股款計80,000千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啟航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股東會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返還股款,合併公司於 民國一○九年度收回股款計18,000千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國內非上市(櫃)公司-生源創業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九日經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返還股款,合 併公司收回股款31,920千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國內非上市(櫃)公司-富鼎創業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經臺北地方法院通知清算完結,故 將帳列累積損失自其他權益移轉至保留盈餘共計11,793千元。

2.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一)。

3.上述金融資產未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之擔保。

(四)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0.12.31 109.12.31
國外債券投資 \$
-
28,507
減:備抵損失 - -
合 計 \$
-
28,507

合併公司評估係持有該等資產至到期日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且該等金融資產之 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故列報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1.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一)。

2.上述金融資產未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之擔保。

(五)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0.12.31 109.12.31
應收票據—商品 \$
191,113
118,885
應收帳款—商品 1,744,705 660,018
減:備抵損失 (1,115) (906)
\$
1,934,703
777,997

合併公司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採用簡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 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等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係按代表客 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 性之資訊。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分析如下:

110.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1,926,578
0%~0.02% -
逾期30天以下 7,736 0%~1.17% -
逾期31~60天 218 0%~2.02% -
逾期61天以上 1,286 0%~100% (1,115)
\$
1,935,818
(1,115)
109.12.31
應收帳款
帳面金額
加權平均預期
信用損失率
備抵存續期間
預期信用損失
未逾期 \$
714,368
0%~0.01% -
逾期30天以下 9,253 0%~0.56% -
逾期31~60天 18,129 0%~0.83% -
逾期61天以上 37,153 0%~100% (906)
\$
778,903
(906)

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
906
906
認列之減損損失 2,569 -
本年度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金額 (2,360) -
期末餘額 \$
1,115
906
(六)其他應收款(含長期應收款項)
110.12.31 109.12.31
其他應收款 \$
319,467
319,294
應收房地款 103,136 140,511
減:未實現利息收入 (9,879) (14,335)
減:備抵損失 (317,277) (317,277)
\$
95,447
128,193
其他應收款 \$
11,322
12,797
長期應收款 84,125 115,396
\$
95,447
128,193

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因銷售房地所產生之應收分期房 地款淨額為93,257千元,預期111年度及112年度以後分別收回9,132千元及84,125千 元。

上述應收房地款93,257千元全數係以所出售之房地及本票作為擔保,並設定抵押 權予合併公司。

合併公司其他應收款之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期末餘額(與期初餘額同) \$
317,277
317,277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之說明,請詳附註七;其餘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 一)。

(七)存貨及在建房地

110.12.31 109.12.31


\$ 1,637,744 1,744,775
製成品 422,957 427,898

5,520 4,898
\$ 2,066,221 2,177,571
在建房地
新竹市土地開發案 \$ 644,783 644,783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0,629,975千元及6,753,471千元。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均未有提供作為質押 擔保之情形。

(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10.12.31 109.12.31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
10,758,806
9,202,183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台農發股份有限公司 29,740 32,881
臺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5,282 47,028
\$
10,823,828
9,282,092
個別不重大之合資
110.12.31 109.12.31
TR Electronic Chemical Co., Ltd. \$
-
-

1.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關聯企業 與合併公司間 主要營業
場所/公司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名 稱 關係之性質 註冊之國家 110.12.31 109.12.31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被投 沙烏地阿拉伯 50.00
%
50.00
%
資公司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已調整 各關聯企業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財務報告中所包含之金額,以反映合併公司於 取得關聯企業股權時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所作之調整: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110.12.31 109.12.31
流動資產 \$
11,802,902
6,628,334
非流動資產 14,113,967 15,110,337
流動負債 (2,622,604) (1,739,092)
非流動負債 (757,033) (840,436)
淨資產 \$
22,537,232
19,159,143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淨資產 \$
10,843,013
9,405,861
歸屬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11,694,219 9,753,282
\$
22,537,232
19,159,143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收入 \$
14,974,992
8,857,397
本期淨利 \$
6,960,425
1,565,731
其他綜合損益 926 21,666
綜合損益總額 \$
6,961,351
1,587,39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 \$
3,220,802
879,745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總額 \$
3,740,549
707,652
本期關聯企業宣告發放之股利 \$
1,507,593
211,435

2.合 資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經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經Taifer (Cayman)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轉投資設立於開曼群島之TR Electronic Chemical Co., Ltd.(TR控股公司)51%之股權,並透過其轉投資旭昌化學科技(昆 山)有限公司(旭昌公司)100%之股權,該公司從事電子級化學品之製造與銷售。依 據合資協議約定內容,TR控股公司之董事會及股東會均採三分之二以上之多數決模 式決議,且日常營運及管理皆由另一方股東指派之總經理負責,故合併公司對TR控 股公司及旭昌公司並未具有控制能力。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對TR控股公司 投資之帳面價值已認列至零。另旭昌公司業已宣告破產,其相關破產及訴訟進度說 明,請詳附註七。

3.擔 保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均未 有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房屋及
建築物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總 計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638,943
4,898,161 11,555,023 83,283 443,342 220,015 20,838,767
增 添 - 21,097 84,309 1,952 6,338 248,674 362,370
處 分 - (1,401) (33,912) (6,667) (4,072) - (46,05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2) (4) - (6)
內部轉移 163 34,807 113,927 4,466 4,432 (160,597) (2,802)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3,639,106
4,952,664 11,719,347 83,032 450,036 308,092 21,152,277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3,638,943
3,781,499 10,115,796 86,727 431,561 1,464,663 19,519,189
增 添 - 14,695 80,813 1,626 7,191 999,366 1,103,691
處 分 - - (5,795) (9,610) (172) - (15,577)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5) (3) - (8)
內部轉移 - 1,101,967 1,364,209 4,545 4,765 (2,244,014) 231,472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638,943
4,898,161 11,555,023 83,283 443,342 220,015 20,838,767
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
923,318 4,808,161 59,601 205,878 82,820 6,079,778
本期折舊 - 150,271 744,398 7,635 35,190 - 937,494
處 分 - (1,401) (20,950) (6,359) (4,072) - (32,78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 (3) - (4)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
1,072,188 5,531,609 60,876 236,993 82,820 6,984,486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
794,401 4,129,605 61,333 170,229 82,820 5,238,388
本期折舊 - 128,917 684,337 7,882 35,823 - 856,959
處 分 - - (5,781) (9,610) (172) - (15,563)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4) (2) - (6)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
923,318 4,808,161 59,601 205,878 82,820 6,079,778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3,639,106
3,880,476 6,187,738 22,156 213,043 225,272 14,167,791
民國109年1月1日 \$
3,638,943
2,987,098 5,986,191 25,394 261,332 1,381,843 14,280,801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3,638,943
3,974,843 6,746,862 23,682 237,464 137,195 14,758,989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未有提供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作為銀行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之情形。

(十)使用權資產

合併公司承租土地之成本及折舊,其變動明細如下:

土 地
使用權資產成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359,667
增 添 35,772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395,439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即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359,667
使用權資產之累計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09,486
本期折舊 109,520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319,006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04,772
本期折舊 104,71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209,486
帳面金額: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076,433
民國109年1月1日 \$
1,254,895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150,181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與交通部台中港務局簽約承租台中港石化 工業專業區土地約247.298平方公尺及合作興建台中港西八、西九號碼頭暨後線倉儲設 施及公共道路。有關契約主要條款如下:

1.土地租賃期間每次為20年,續租至總租賃期間累計滿50年為止。

2.合併公司於租賃土地上以預付租金方式出資,並以台中港務局名義興建西八、西九 碼頭暨後線倉儲設施及公共道路,契約存續期間免繳合建設施租金,免租年限屆滿 或因故提前終止時,合併公司應將租賃標的之全部設施及定著物移轉台中港務局。

上述合作興建之設施及公共道路工程總支出金額計1,500,481千元,取得之免租 年限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民國一二三年三月二十日止。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包含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自有資產、以營業租賃出租予第三方之辦公 大樓及表彰租賃權利之使用權資產。出租之投資性不動產其原始不可取消期間為一至 五十年。

合併公司投資性不動產之變動明細如下:

自有資產 使用權資產
已出租
投資性不動產
開發中
投資性不動產
尚待開發
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 總 計
成 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11,001,413
11,226,090 16,965,148 3,778 39,196,429
增 添 171,162 3,095,175 - - 3,266,337
處 分 (8) - (84,259) - (84,267)
匯率變動之影響 (456) - - - (456)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11,172,111
14,321,265 16,880,889 3,778 42,378,043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10,989,238
8,723,773 17,339,970 3,778 37,056,759
增 添 13,759 2,502,317 - - 2,516,076
處 分 (13) - (374,779) - (374,792)
匯率變動之影響 (1,571) - - - (1,571)
重 分 類 - - (43) - (43)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11,001,413
11,226,090 16,965,148 3,778 39,196,429
累計折舊: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388,128
96,344 607,646 2,098 1,094,216
本期折舊 92,844 17,680 - 1,260 111,784
處 分 (8) - - - (8)
匯率變動之影響 (225) - - - (225)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480,739
114,024 607,646 3,358 1,205,767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96,648
77,991 607,646 - 982,285
本期折舊 93,082 18,353 - 1,259 112,694
處 分 (13) - - - (13)
匯率變動之影響 (750) - - - (750)
重 分 類 (839) - - 839 -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388,128
96,344 607,646 2,098 1,094,216
帳面金額:
民國110年1月1日 \$
10,613,285
11,129,746 16,357,502 1,680 38,102,213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0,691,372
14,207,241 16,273,243 420 41,172,276
民國109年1月1日 \$
10,692,590
8,645,782 16,732,324 3,778 36,074,474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0,613,285
11,129,746 16,357,502 1,680 38,102,213
公允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11,112,061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04,432,231

已出租投資性不動產包括南港經貿園區C3/C6/C7/C8/C9土地,均採設定地 上權方式出租予他人。

  • 1.南港經貿園區C6/C7/C8/C9土地地上權設定契約主要條款如下:
  • (1)地上權存續期間為50年,自地上權登記完成之日起算。
  • (2)地上權之權利金總金額為3,200,889千元(帳列遞延收入及長期遞延收入),自民 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起按地上權存續期間50年分年認列權利金收入。民國一一 ○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因上述營業租賃協議所收取之地上權 權利金未攤銷餘額分別為2,205,946千元及2,269,964千元。
  • (3)除權利金外,自簽約日起,承租人每年應支付之地租以當年度公告地價年息百分 之八計算。公告地價調整時,其地租應於公告地價調整之日起按其調整比率隨同 調整。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併公司所收取之租金分別為339,220千元及 339,220千元。
  • 2.南港經貿園區C3土地地上權設定契約主要條款如下:
  • (1)地上權存續期間為45年,自地上權登記完成之日起算。
  • (2)地上權之權利金總金額為14,288,705千元(帳列遞延收入及長期遞延收入),自民 國一○四年十二月十日起按地上權存續期間45年分年認列權利金收入。民國一一 ○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因上述營業租賃協議所收取之地上權 權利金未攤銷餘額12,365,904千元及12,683,431千元。
  • (3)除權利金外,自登記日起,承租人每年應支付之地租按地上權登記面積以當期土 地公告地價總額年息百分之零點八,加計相當於地上權登記面積當年度地價稅, 其地租應於公告地價或地價稅調整時隨同調整。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合 併公司所收取之租金分別為46,754千元及46,754千元。
  • (4)承租人及其他地上權持分人應於完成設定地上權之日起9年6個月至滿10年當日, 以書面通知合併公司是否再延長地上權存續年期40年,倘承租人及其他地上權持 分人選擇延長,延長後之地上權存續期間共計85年整,並另收取權利金15,000,000 千元(含稅)。
  • (5)承租人於簽約日前依約規定提供102央債甲5及103央甲14公債予合併公司作為履 約擔保品。上述公債之公平價值列示如下:
102央債甲5公債 103央甲14公債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1,190,636
1,686,989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1,211,269
1,760,699
民國109年1月1日 \$
1,173,011
1,691,012

3.開發中投資性不動產包括位於新竹市及南港經貿園區之C2觀光旅館案土地及商辦大 樓招租案。C2觀光旅館案係分別由漢來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及凱撒大飯店股份有 限公司得標,並於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簽訂協同規劃協議書,並於民國一 ○七年十月十三日與漢來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訂租賃契約。惟為利南港經 貿區C2土地開發案順利推展,於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 與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合意解約,現行持續辦理中。

另C2商辦大樓招租案由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並於民國一○四年一 月三十日簽訂不動產租賃契約,合併公司負責興建辦公大樓並將該辦公大樓及停車 場區域租予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期間自雙方完成點交租賃標的物起算 20年。於民國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辦理合意解約,然後續雙方未能依協議方式達成解約結果。相關辦理進度請 詳附註九說明。

C2飯店暨辦公大樓開發案於民國一○六年五月取得建築執照,目前上部結構工 程已全數完成,並持續地下室工程及地上機電、帷幕牆及裝修工程作業,本期投入 約3,049,071千元,總計累計投入約8,179,092千元。

4.尚待開發投資性不動產中包括台灣各縣市等土地,為配合國家重大科技產業政策 「竹科X計畫」推動,本公司新竹市台肥段23、26地號土地以權利金新台幣 2,841,000千元,設定地上權予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該存續期間自民國一一 一年完成地上權設定之登記日起算70年。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並對 所評價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區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有相關經驗)之評價為基礎。其公允價 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第三等級。分別列示如下:

公允價值 110.12.31 109.12.31
C6/C7/C8/C9 \$
26,089,333
24,232,441
C2 \$
20,730,381
20,377,824
C3 \$
36,563,684
35,935,442
新竹 \$
8,645,318
5,512,070
高雄 \$
19,083,345
18,374,454

上述公允價值,獨立評價師係分別依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一○九年四月 二十日作為評價基礎日。

公允價值之評價係以市場價值進行,主要係以比較法及土地開發分析法予以決 定該不動產之價值,權重皆各為50%及50%。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採用 之重大關鍵假設開發利潤率區間如下:

地 區 110年度 109年度
C6/C7/C8/C9 18% 18%
C2 18% 18%
C3 18% 18%
新竹 18% 16%
高雄 17% 17%

除上述投資性不動產,合併公司其他投資性不動產,因地段屬工業區或其可比市 場交易不頻繁,且亦無法取得可靠之替代公允價值估計數,故尚無法可靠決定公允價 值。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均未有提供 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十二)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無形資產之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專利權 電腦軟體成本 品牌商標 商譽 總 計
成 本: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9,910
147,959 84,900 358,487 621,256
取得購入 - 9,034 - - 9,034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29,910 156,993 84,900 358,487 630,290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9,910
145,729 84,900 358,487 619,026
取得購入 - 2,230 - - 2,230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29,910 147,959 84,900 358,487 621,256
攤銷及減損損失: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29,300
136,845 49,000 283,472 498,617
本期攤銷 112 6,966 - - 7,078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29,412 143,811 49,000 283,472 505,695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29,187
130,434 49,000 283,472 492,093
本期攤銷 113 6,411 - - 6,524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29,300 136,845 49,000 283,472 498,617
帳面價值: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498
13,182 35,900 75,015 124,595
民國109年1月1日 \$
723
15,295 35,900 75,015 126,933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610
11,114 35,900 75,015 122,639

(十三)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由於並未移轉付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 風險與報酬,該等租賃合約係分類為營業租賃,請詳附註六(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租賃給付之到期分析以報導日後將收取之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列示如下表:

110.12.31 109.12.31
低於一年 \$
1,004,697
752,876
一至二年 929,564 723,617
二至三年 870,898 655,718
三至四年 858,074 604,509
四至五年 853,401 595,069
五年以上 13,406,776 12,736,560
未折現租賃給付總額 \$
17,923,410
16,068,349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809,469千元 及746,508千元。無重大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設備及保養費用。

  • (十四)員工福利
  •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10.12.31 109.12.3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464,419
507,524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327,807) (376,205)
136,612 131,319
資產上限影響數 - -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136,612
131,319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一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327,807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 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507,524
521,197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14,878 18,210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771 -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11,721) 12,665
-因經驗調整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20,720 37,470
計畫支付之福利 (67,753) (82,018)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464,419
507,524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76,205
413,711
利息收入 863 2,452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5,922 14,319
計劃參與者之提撥 12,570 13,975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67,753) (68,252)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327,807
376,205

(4)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無。

(5)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 13,707 15,115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308 643
\$ 14,015 15,758
營業成本 \$ 9,339 10,196
營業費用 4,676 5,562
\$ 14,015 15,758

(6)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累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如下:

110年度
1月1日累積餘額 \$
129,089
100,436
本期認列 3,078 28,653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132,167
129,089

(7)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 下:

110.12.31 109.12.31
折現率 0.65% 0.25%
未來薪資增加 1.50 1.50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一○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12,480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6年。

(8)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10年12月31日
折現率 \$ (7,138) 7,353
未來薪資增加 7,273 (7,097)
109年12月31日
折現率 (7,988) 8,237
未來薪資增加 8,114 (7,910)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00%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 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成本 \$ 11,900 12,930
營業費用 10,396 10,978
\$ 22,296 23,908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 已分別提撥22,309千元及18,997千元於勞工保險局。

3.短期員工福利負債

110.12.31 109.12.31
短期帶薪假負債 \$
11,444
12,033

(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09年度
\$
363,527
291,013
- 322
52,892 202,496
5,631 5,491
422,050 499,322
335,008 13,172
\$
757,058
512,494
110年度

合併公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770)
(7,16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5,283)
(101,288)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 \$
3,791,674
2,965,375
依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758,335 593,075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1,449) (1,967)
不可扣抵之費用 429 2,134
免稅所得 (54,739) (219,111)
土地增值稅 33,217 133,678
未分配盈餘加徵 - 322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5,631 5,491
其他 15,634 (1,128)
所得稅費用 \$
757,058
512,494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110.12.31 109.12.31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2,213 7,192
課稅損失 54,280 77,279
\$ 56,493 84,471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 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課 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一○三年度 \$
2,787
民國一一三年度
民國一○四年度 2,172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六年度 21,070 民國一一六年度
民國一○七年度 4,344 民國一一七年度
民國一○八年度 711 民國一一八年度
民國一○九年度 240,317 民國一一九年度
\$
271,401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營運機構
土地增值稅 權益法投資利益 兌換差額 其他 合計
民國110年1月1日 \$
6,294,384
711,301 72,592 26,447 7,104,724
借記(貸記)損益表 (19,676) 362,301 - 2,371 344,996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6,274,708
1,073,602 72,592 28,818 7,449,720
民國109年1月1日 \$
6,363,202
625,386 72,592 27,984 7,089,164
借記(貸記)損益表 (68,818) 85,915 - (1,537) 15,560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6,294,384
711,301 72,592 26,447 7,104,724

遞延所得稅資產:

國外
未分攤 虧損 確定福利 資產 營運機構
製造費用 扣抵 退休計劃 減損損失 兌換差額 其他 合計
民國110年1月1日 \$
66,159
40,312 31,400 63,456 101,667 22,889 325,883
借記(貸記)損益表 227 (4,311) - 9,694 - 4,378 9,988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770 - 55,283 - 56,053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66,386
36,001 32,170 73,150 156,950 27,267 391,924
民國109年1月1日 \$
55,900
40,312 24,237 63,456 379 30,760 215,044
借記(貸記)損益表 10,259 - - - - (7,871) 2,388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 7,163 - 101,288 - 108,451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66,159
40,312 31,400 63,456 101,667 22,889 325,883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八年度。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1.股 本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9,8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均為9,800,000千元。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 收取。

2.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110.12.31 109.12.31
受領贈與之所得 \$
44,803
44,803
庫藏股票交易 2,187,988 2,187,988

11,861 11,861
\$
2,244,652
2,244,652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繳納稅捐後,應先彌補歷年 虧損,如尚有盈餘,先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並按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 公積後,再將其餘額併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惟得視業 務需要酌予保留或酌提特別盈餘公積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 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股東紅利應參酌所營事業多角化經營及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 或服務所處生命周期對未來資金需求,且兼顧業務發展及股東權益,股東紅利之發 放除當年度有重大投資計畫,重大財務狀況變動,重大營運變動事項及產能擴充或 其他重大資本支出等資金需求外,其現金股利分派比率,原則不低於當年度股利總 額10%,並於報經股東會同意後辦理。

(1)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 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於首次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因選擇適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帳列股東權益項下之 未實現重估增值、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及於轉換日將帳列資產分類至「投資性 不動產」,並依規定以轉換日公允價值作為認定成本而增加保留盈餘之金額為 32,114,341千元,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 定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該項特別盈餘公積餘額分別為30,329,991千元及30,409,839千元。

又依上段所述函令規定,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 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 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 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 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44

(3)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及民國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經股 東常會決議一○九年及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配股率如 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配 股 配 股
率(元) 金 額 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2.30 2,254,000 2.20 2,156,000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經董事會擬議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配 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110年度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配股率(元) 金 額
現 金 \$ 2.80 2,744,000

4.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民國110年1月1日餘額
\$
(462,640)
2,113,808
1,651,168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2,572)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換算差額之份額
(220,382)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
-
775,903
775,903
實現(損)益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11,793
11,793
民國110年12月31日餘額
\$
(685,594)
2,901,504
2,215,910
民國109年1月1日餘額
\$
(51,551)
1,398,701
1,347,150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7,361)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換算差額之份額
(403,728)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
-
715,107
715,107
實現(損)益
民國109年12月31日餘額
\$
(462,640)
2,113,808
1,651,168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合 計
(2,572)
(220,382)
(7,361)
(403,728)

(十七)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股數單位:千股

110年度 109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3,034,616
2,452,88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980,000 980,000
\$
3.10
2.50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
3,034,616
2,452,88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980,000 980,00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1,651 1,711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調整稀釋性潛在普通
股影響數後) 981,651 981,711
\$
3.09
2.50
(十八)客戶合約之收入
1.收入明細
110年度 109年度
客戶合約所認列之收入 \$
11,774,848
8,461,052
投資性不動產收入 1,704,818 1,580,480
其他營業收入 179,740 128,210
\$
13,659,406
10,169,742

2.收入之細分

110年度
肥料化工 不動產暨
投資業
其他 合 計
主要地區市場:
臺灣 \$
8,964,715
1,699,036 429,621 11,093,372
中東 1,581,375 - - 1,581,375
其他 978,877 5,782 - 984,659
\$
11,524,967
1,704,818 429,621 13,659,406
110年度
不動產暨
主要產品/服務線: 肥料化工 投資業 其他 合 計
肥料化工 \$
11,524,967
- - 11,524,967
租賃 - 1,704,818 - 1,704,818
其他 - - 429,621 429,621
\$
11,524,967
1,704,818 429,621 13,659,406
109年度
不動產暨
主要地區市場: 肥料化工 投資業 其他 合 計
臺灣 \$
7,549,294
1,574,136 369,123 9,492,553
中東 264,938 - - 264,938
其他 405,907 6,344 - 412,251
\$
8,220,139
1,580,480 369,123 10,169,742
主要產品/服務線:
肥料化工 \$
8,220,139
- - 8,220,139
租賃 - 1,580,480 - 1,580,480
其他 - - 369,123 369,123
\$
8,220,139
1,580,480 369,123 10,169,742
3.合約餘額
110.12.31 109.12.31 109.1.1
應收票據及帳款 \$ 1,935,818 778,903 935,484
減:備抵損失 (1,115) (906) (906)

\$ 1,934,703 777,997 934,578
合約負債-化肥產品等 \$ 144,260 88,420 106,856

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五)。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一月一日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於民國一一○年度及 一○九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分別為80,546千元及100,439千元。

(十九)員工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提撥2.4%為員工酬勞及 不高於1.6%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再依章程所 訂比例計算應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93,903千元及 74,105千元,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2,602千元及49,403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 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如董事會決議採股 票發放員工酬勞,股票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係依據董事會決議前一日之收盤價計算。 若次年度通過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 認列為次年度損益。

前述董事會決議分派之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 度合併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相關資訊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利息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利息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3,457
41,341
其他利息收入 4,699 2,739
\$
18,156
44,080

2.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54,585 41,776
其他 52,125 38,270
\$ 106,710 80,046

3.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11,205)
1,02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216,741 1,047,961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30,999) 1,88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2,365 5,065
捐贈及扣繳稅款 - (10,075)
減損損失 (29,913) -
賠償損失 (18,556) -
其他 (23,842) (25,947)
\$
104,591
1,019,917

4.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利息費用 218 358
租賃負債利息 4,011 4,203
\$
4,229
4,561

(廿一)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最大暴險之金額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群廣大且並無關聯,故信用風險集中度有限。

(3)應收款項及債務證券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五)。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及定期存單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包含非上市之債務證券等。

上開均為信用風險低之金融資產,因此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該 期間之備抵損失。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備抵損失變動,請詳附註六(五)及(六)。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合 約
現金流量
1年
以內
1-5年 超過5年
110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
20,091
20,091 - -
無附息負債 3,470,098 3,134,446 335,652 -
租賃負債 201,453 42,109 159,344 -
\$
3,691,642
3,196,646 494,996 -
109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浮動利率工具 \$
20,109
20,109 - -
無附息負債 1,594,570 1,269,445 325,125 -
租賃負債 204,462 36,034 139,482 28,946
\$
1,819,141
1,325,588 464,607 28,946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 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110.12.31 109.12.31
外幣 匯率 台幣 外幣 匯率 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台幣 \$
44,060
27.69 1,220,021 7,011 28.51 199,866
美金:蒙幣 2,004 27.69 55,484 1,906 28.51 54,323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投資
沙幣:台幣 1,457,179 7.38 10,758,806 1,210,587 7.60 9,202,18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台幣 56,981 27.69 1,577,812 - -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 相對應幣別貶值或升值10%,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一○年 度及一○九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24,185)千元及20,335千元。兩期分 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合併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 益資訊,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 為(30,999)千元及1,888千元。

4.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金融商品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 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一 ○年度及一○九年度稅後淨利之影響數均為零元,主因係合併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 餘額大於借款金額。

5.其他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 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綜合損 其他綜合損
報導日證券價格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上漲5% \$
178,343
2,400 141,237 52,001
下跌5% \$
(178,343)
(2,400) (141,237) (52,001)

6.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 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及租賃負債,依規定無須揭露公允 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110.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
\$
60,009
60,009 - - 60,00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
127,059
127,059 - - 127,059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工具
3,439,803 - - 3,439,803 3,439,803
小 計 3,566,862 127,059 - 3,439,803 3,566,86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2,534,695 - - - -
其他金融資產(含非流動) 421,678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934,703 - - - -
其他應收款(含長期) 95,447 - - - -
存出保證金 38,365 - - - -
小 計 5,024,888 - - - -
合 計 \$ 8,651,759 187,068 - 3,439,803 3,626,87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20,000
- - - -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2,317,876 - - - -
其他應付款 816,570 - - - -
租賃負債(含非流動) 191,893 - - - -
存入保證金 335,651 - - - -
合 計 \$ 3,681,990 - - - -

51

109.12.31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合 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
\$ 1,300,013 1,300,013 - - 1,300,01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國內外上市(櫃)股票 \$
112,566
112,566 - - 112,566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無公開報價權益
工具
2,712,178 - - 2,712,178 2,712,178
小 計 2,824,744 112,566 - 2,712,178 2,824,74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
28,507
- 28,214 - 28,214
現金及約當現金 3,062,027 - - - -
其他金融資產(含非流動) 1,259,839 - - - -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777,997 - - - -
其他應收款(含長期) 128,193 - - - -
存出保證金 27,400 - - - -
小 計 5,283,963 - 28,214 - 28,214
合 計 \$ 9,408,720 1,412,579 28,214 2,712,178 4,152,97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銀行借款 \$
20,000
- - - -
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476,158 - - - -
其他應付款 793,287 - - - -
租賃負債(含非流動) 192,912 - - - -
存入保證金 325,125 - - - -
合 計 \$ 1,807,482 - - - -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如有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則以市場價格為公允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 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或使用交易對手報價。

(2.2)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A.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值。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 皆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 主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 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 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 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 術,包括以報導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 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 示如下:

  •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係使用市場可比公司法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 係以被投資者之估計稅前息前折舊攤銷前盈餘及可比上市(櫃)公司市場報 價所推導之盈餘乘數為基礎衡量。該估計數已調整該權益證券缺乏市場流通 性之折價影響。
  • (4)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並無任何移轉情形。

(5)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無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
民國110年1月1日 \$
2,712,178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773,203
減資退回股款 (31,920)
處分/清償 (13,658)
民國110年12月31日 \$
3,439,803
民國109年1月1日 \$
1,962,947
總利益或損失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697,231
現金增資 150,000
減資退回股款 (98,000)
民國109年12月31日 \$
2,712,178

上述總利益或損失,係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利益(損失)」。其中與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 持有之資產相關者如下:

總利益或損失

110年度 109年度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 (損失)」) \$ 773,203 697,231

(6)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之量化資訊

合併公司公允價值衡量歸類為第三等級主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投資。

合併公司多數公允價值歸類為第三等級僅具單一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僅無 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具有複數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 投資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因彼此獨立,故不存在相互關聯性。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列表如下:

項目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公允 價值關係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 益工具投資 可類比交易法 •股價營收比乘數(110.12.31 109.12.31分別為 2.10~5.37及2.41~9.01) •股價淨值比乘數(110.12.31 109.12.31分別為 1.81及1.92) •本益比乘數(110.12.31及 109.12.31分別為15.2及 23.27)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110.12.31及109.12.31 別為10%~33% 10%~33%)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 益工具投資 淨資產法 •淨資產法 •不適用

(7)對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對合理可能替代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對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係屬合理,惟若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 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工具,若評價參 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向上或下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本期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反應於
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流動性折價 ±1% - - 33,164 (33,160)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 流動性折價 ±1% - - 26,306 (49,694)

合併公司有利及不利變動係指公允價值之波動,而公允價值係根據不同程度 之不可觀察之投入參數,以評價技術計算而得。若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受一個以 上輸入值之所影響,上表僅反應單一輸入值變動所產生之影響,並不將輸入值間 之相關性及變異性納入考慮。

(廿二)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

2.風險管理架構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係由財務部統籌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重大風 險,在風險事故發生之前收集相關資訊加以辨認及評估,並監測風險走勢,進而實 施風險控管。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收入並未有地 區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規定,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 送條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 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 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 資

銀行存款及有價證券投資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 融機構,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合併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於投資時已評估交易相對人之信用狀況,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信用風險。

(3)保 證

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予合資企業個體及 子公司之背書保證,請詳附註七「關係人交易」。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以致未 能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 及具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 之損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 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所產生之匯率 風險。合併公司銷售、採購及借款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美金、歐元、日幣及 人民幣。

合併公司持有以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計價之應收帳款,其匯率變動產生之 兌換損益與以外幣計價之短期借款兌換損益相互抵銷,因此將降低合併公司因匯 率所暴露之風險。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產 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及美金。

有關其他外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及負債,當發生短期不平衡時,合併公司係 藉由以即時匯率買進或賣出外幣,以確保淨暴險保持在可接受之水準。

合併公司其他子公司之投資並未避險。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長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變動將使其長短期借款之 有效利率隨之變動。合併公司財務部會就市場變動進行衡量及監控。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 品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廿三)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合併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 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 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加上淨負 債。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九年度一致,即維持負債資 本比率於29%至31%之間,確保能以合理之成本進行融資。民國一一○年及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0.12.31 109.12.31
負債總額 \$
26,715,339
25,037,416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2,534,695) (3,062,027)
淨負債 24,180,644 21,975,389
權益總額 52,627,860 51,308,711
調整後資本 \$
76,808,504
73,284,100
負債資本比率 31.48% 29.99%

(廿四)非現金交易投資活動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活動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362,370
1,103,691
加:期初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315,440 155,654
減:期末應付設備及工程款 (158,179) (315,440)
\$
519,631
943,905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與合併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
TR Electronic Chemical Co.,Ltd. 合併公司之合資
旭昌化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合併公司之合資之子公司(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財團法人台肥基金會 其他關係人
  • 註:民國一○六年九月大陸昆山法院裁定受理旭昌化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宣告破產 案,於民國一○七年八月中旬審查及公告,業已於民國一○九年八月完成相關註 銷之法定程序。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進貨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
110年度
1,830,706
109年度
266,136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之付款條件及價格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2.應收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應收帳款 合資 \$
455
455
3.應付關係人款項 合併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應付帳款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92,501
-
4.預付款項
合併公司預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0.12.31 109.12.31
預付費用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
-
90,026

合併公司預付關係人貨款,其價格及交易條件之進貨合約約定。

5.其他

(1)合資TR Electronic Chemical Co., Ltd.(TR控股公司)向銀行融資美金10,000千元, 由合併公司及晉群國際有限公司擔任其連帶保證人,惟借款期間屆滿,TR控股公 司未能如期償還借款,故銀行請求連帶保證人代位清償部分借款。合併公司受限 於公開發行為他人背書保證辦法之規定,無法持續為TR控股公司提供足額之背書 保證,遂經董事會決議代TR控股公司償還借款如下:

借款到期日 代 償 日 美金(千元) 台幣金額
103年3月27日 103年6月27日 \$ 4,570 144,641
104年4月26日 104年4月24日 3,300 102,610
105年3月27日 105年3月31日 2,147 70,026

合併公司考量該公司之營運情況及還款能力,將上述款項全數於民國一○四 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 (2)民國一○六年九月大陸昆山法院裁定受理旭昌化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宣告破產 案,業已於民國一○七年八月中旬審查及公告旭昌公司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並於 民國一○七年十一月取得大陸昆山法院裁定同意終結破產清算程序,全案於民國 一○九年八月取得昆山市場監督管理局註銷登記核准。另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六 年七月對TR控股公司之投資人晉群國際有限公司(Jin Qun International Co.,Ltd.)及 其股東共七人,一併向臺北地院提起應共同負連帶清償責任之民事訴訟,於民國 一○七年十二月一審宣判其結果,合併公司對晉群公司及其負責人趙某部分勝 訴,惟趙某對其敗訴部分不服提出二審上訴,合併公司則對趙某勝訴部分提出附 帶上訴;於民國一○九年一月二審宣判,合併公司對趙某全部勝訴;惟對方仍不 服繼續提出三審上訴,民國一○九年三月臺灣高等法院已將本案卷證移送最高法 院審理,於民國一一○年八月三審宣判二審判決廢棄並發回臺灣高等法院重新審 理,截至查核報告日止尚未判決結果。
  • (3)海之寶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六年十月辦理清算程序,業已於民國一○九 年四月完成相關法定程序。
  • (三)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95,235
83,670
退職後福利 640 8,447
\$
95,875
92,117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10.12.31 109.12.3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購料額度保證及工程保證金 \$
183,725
177,63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10.12.31 109.12.3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6,579
114,881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2,323,906
5,039,234
2.合併公司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110.12.31 109.12.31
美金千元 \$
41,130
5,638

3.合併公司作為銀行融資額度保證之應付保證票據為:

110.12.31 109.12.31
保證票據 \$
11,306,840
7,521,500

(二)合併公司南港經貿園區C2飯店暨辦公大樓開發及招租一案,於民國一一○年底因部分 辦公大樓及停車場區域與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尚有未決租賃糾紛事件,導致地 上6個樓層及50個停車位與799個地下室停車位等區域經地方法院裁定強制執行並限制 使用,合併公司已委請律師進行再抗告之法律程序,並暫時停止該區域對外招租作 業。截至查核報告日止,相關法律程序持續進行中。另假處分擔保金係法院推估東正 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本案訴訟至判決確定之審理期間(4.5至5年),合併公司因假 處分不能利用標的物所受之損害,而要求東正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預先供擔保之數 額。按法院擔保金酌定方式,其預估合併公司因此假處分每年短收之租金約為0.8億元 至1.65億元之間,然合併公司因假處分實際所生之損害,仍將視訴訟審理期間及訴訟 結果而有所變動。目前對於合併公司之財務或業務暫無重大影響。後續訴訟若合併公 司勝訴確定,將對於此期間短收租金、解除租約等損失求償,並不以法院酌定之擔保 金範圍為限。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一)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110年度 109年度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437,941 581,870 1,019,811 459,815 558,824 1,018,639
勞健保費用 37,420 27,163 64,583 37,498 26,111 63,609
退休金費用 21,239 15,072 36,311 23,126 16,540 39,66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1,456 14,069 35,525 19,936 10,478 30,414
折舊費用 1,080,606 60,222 1,140,828 1,001,028 54,696 1,055,724
攤銷費用 - 7,078 7,078 - 6,524 6,524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度及一○九年度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其他利益及 損失之折舊分別為17,970千元及18,643千元。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貸出資金 貸與 往來 是否
為關
本期最 期末 實際動 利率 資金
貸與
業務往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提列備
抵呆帳
擔 保 品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資金貸
與 總
之 公 司 對象 科目 係人 高金額 餘額 支金額 區間 性質 來金額 要之原因 金 額 名稱 價值 與 限 額 限 額
0 本公司 大薰有限公司/城
邦有限公司/寬築
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長期應收款 11,454 10,858 10,660 1.845%~
2.375%
1 79,500 - - 本票 15,89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林○○ 長期應收款 12,276 11,708 11,424 1.845%~
2.375%
1 85,300 - - 本票 17,03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廖○○ 長期應收款 11,937 11,316 11,109 1.845%~
2.375%
1 83,120 - - 本票 16,56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葉○○ 長期應收款 12,175 11,542 - 1.845%~
2.375%
1 84,500 - - 本票 16,89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李○○ 長期應收款 11,577 11,376 - 1.845%~
2.375%
1 80,600 - - 本票 16,06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翔展投資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長期應收款 11,828 11,236 11,039 1.845%~
2.375%
1 157,880 - - 本票 15,77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譚 ○ 長期應收款 41,110 39,281 38,334 1.845%~
2.375%
1 78,360 - - 本票 54,81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黃○○ 長期應收款 6,802 5,647 5,262 1.645%~
2.175%
1 77,000 - - 本票 15,400 2,631,393 10,525,572
0 本公司 莊○○ 長期應收款 7,017 5,826 5,429 1.645%~
2.175%
1 79,500 - - 本票 15,890 2,631,393 10,525,572

註1:(1)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融資金額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

(2)本公司對有業務往來之單一企業其累計資金貸與金額以本公司當期淨值之百分之五為限。

註2:有業務往來者,係以雙方間合約價款為業務往來金額。

註3:上述另有抵押權第二順位作為擔保品。

註4: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一○九年三月十一日金管證審字第1090330422號函文,及參酌實 務上建設業一般給予客戶一至五年分期給付價款,將10年、20年分期付款銷貨揭露於上表。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 期末背 實際動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 屬母公司 屬子公司 屬對大陸
證者公
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註1)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註2)
背書保證
餘 額
書保證
餘 額
支金額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證最高
限 額
(註3)
對子公司背
書保證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地區背書
保 證
0 本公司 台莊資產管
理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2 47,487 13,500 13,500 13,500 - 0.03 % 26,313,930 Y N N

註1: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 註2: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二十,且不超過該企業當期淨值之百分 之五十。
  • 註3:對外背書保證總額度以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期中最高持股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單位數/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或出資情形 備註
本公司 受益憑證
兆豐國際寶鑽貨幣市場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789 10,001 -
%
10,001 -
%
註1
德銀遠東DWS台灣貨幣市場基金 -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846 10,001 -
%
10,001 -
%
註1
日盛貨幣市場基金 -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668 10,002 -
%
10,002 -
%
註1
保德信貨幣市場基金 -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625 10,002 -
%
10,002 -
%
註1
第一金台灣貨幣市場基金 -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646 10,002 -
%
10,002 -
%
註1
台新1699貨幣市場基金 -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731 10,001 -
%
10,001 -
%
註1
股 票 之金融資產-流動
啟航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2,700 25,569 10.00 % 25,569 10.00 % 註3
司之法人董事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啟航貳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12,000 92,640 18.50 % 92,640 18.50 % 註3
啟航參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30,000 249,900 16.56 % 249,900 16.56 % 註3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16,803 3,005,243 2.00 % 3,005,243 2.00 % 註4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暐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
司之法人董事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3,147 31,030 10.43 % 31,030 10.43 % 註4
台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1,667 23,217 16.67 % 23,217 16.67 % 註3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生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168 12,204 19.75 % 12,204 19.75 % 註3
流動

單位:千股/新台幣千元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期 末 期中最高持股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單位數/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或出資情形 備註
鼎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1,500 - 6.71 % - 6.71 %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華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125 - 0.17 % - 0.17 %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百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4,167 - 15.16 % - 15.16 %
司之法人董事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9,662 127,059 0.29 % 127,059 0.29 % 註2
限公司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註1:公允價值係按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底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

註2:公允價值係按民國一一○年十二月底收盤價計算。

註3:公允價值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同期財務報表帳面淨值計算。

註4:公允價值係按專家鑑價報告推估每股公允價值計算。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

單位:千股/新台幣千元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期 初 買 入 賣 出 期 末
買、賣
之公司
種 類 及
名 稱
科目 對象 關係 單位數/
股數
金額
(註)
單位數/
股數
金額
(註)
單位數/
股數
帳面
成本
售價 處分
(損)益
單位數/
股數
金額
(註)
本公司 兆豐國際寶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11,858 150,001 32,374 410,000 43,443 550,001 550,258 257 789 10,001
鑽貨幣市場 價值衡量之金融
基金 資產-流動
德銀遠東DWS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12,719 150,001 34,724 410,000 46,597 550,001 550,257 256 846 10,001
台灣貨幣市 價值衡量之金融
場基金 資產-流動
日盛貨幣市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12,709 190,003 32,735 490,000 44,776 670,003 670,366 363 668 10,002
場基金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元大得利貨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9,125 150,002 18,236 300,000 27,361 450,002 450,194 192 - -
幣市場基金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保德信貨幣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9,402 150,002 25,667 410,000 34,444 550,002 550,270 268 625 10,002
市場基金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第一金台灣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10,367 160,002 27,827 430,000 37,548 580,002 580,301 299 646 10,002
貨幣市場基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台新1699貨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13,924 190,001 35,867 490,000 49,060 670,001 670,341 340 731 10,001
幣市場基金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群益安穩貨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 - 18,430 300,000 18,430 300,000 300,125 125 - -
幣市場基金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聯邦貨幣市 透過損益按公允 - - 12,021 160,001 24,024 320,000 36,045 480,001 480,215 214 - -
場基金 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註:已調整認列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處分不動產 財產名稱 事 實 原取得 帳面 交易 價款收 處分 交易 關 係 處分 價格決
定之參
其他
約定
之公司 發生日 日 期 價值 金額 取情形 損益 對象 目的 考依據 事項
本公司 投資性不 109/9/8 44/2/23 84,259 301,000 301,000 216,741 世座建設股份 與本公司 活化資 公開招
動產 有限公司 無關係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授信
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本公司 朱拜爾肥料股
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被
投資公司
進貨 1,830,706 22.26 % 同一般客
參酌國際市價與
生產價格決定
30天 (1,592,501) (69.76)%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交易對象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損失金額
本公司 TR ELECTRONIC
CHEMICAL CO.,LTD.
合資 其他應收款 317,277 -
%
317,277 - - 317,277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人 之
關 係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銷貨收入 1,743 一般交易條件 0.01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租賃收入 7,147 一般交易條件 0.05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營業收入 1,767 一般交易條件 0.01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銷貨成本 238 一般交易條件 -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推銷費用 1,541 一般交易條件 0.01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管理費用 8,710 一般交易條件 0.06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收入 1 一般交易條件 -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514 一般交易條件 -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4 一般交易條件 -
%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81 一般交易條件 -
%
台莊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租賃收入 5,935 一般交易條件 0.04 %
台莊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銷貨成本 1,134 一般交易條件 0.01 %
台莊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 應付帳款 107 一般交易條件 -
%
TAIFER (CAMBODIA) CO., LTD 1 銷貨收入 1,984 一般交易條件 0.01 %
TAIFER (CAMBODIA) CO., LTD 1 推銷費用 2,689 一般交易條件 0.02 %
TAIFER (CAMBODIA) CO., LTD 1 應收帳款 999 一般交易條件 -
%
培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銷貨成本 226,901 一般交易條件 1.66 %
培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銷貨收入 28,708 一般交易條件 0.21 %
培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5,099 一般交易條件 0.01 %
培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付帳款 19,346 一般交易條件 0.02 %
培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11,501 一般交易條件 0.01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母子公司間業務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僅揭露銷貨及應收帳款之資料,其相對之進貨及應付 帳款不再贅述。

註四、係以交易金額除以合併營業收入或合併總資產。

註五、表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或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朱拜爾肥料股份有
限公司
沙烏地
阿拉伯
生產液氨轉製尿
素、二乙基己醇、
酸二辛酯等
3,050,000 3,050,000 7 50.00 % 10,758,806 50.00 % 6,960,425 3,074,009 關聯企業
台莊資產管理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國際貿易及肥料、
菸酒、飲料、飼
料、機械、電器、
電子材料等批發、
住宅、大樓、工業
廠房開發租售、特
定專業區開發、投
資興建公共建設、
新市鎮、新社區開
發、區段徵收及市
地重劃代辦業、不
動產租賃業
126,300 126,300 5,500 100.00 % 89,664 100.00 % 7,077 7,077 子公司
台灣海洋深層水股
份有限公司
台灣 飲料批發業、食品
什貨批發業、菸酒
批發業、日常用品
批發業、陶玻璃器
皿批發業、清潔用
品批發業、肥料批
發業、其他化學製
品批發業、化妝品
批發業、國際貿易
1,224,235 1,224,235 25,763 100.00 % 289,390 100.00 % 726 1,699 子公司
培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台灣 肥料製造及批發 2,400,000 2,400,000 240,000 100.00 % 2,493,691 100.00 % 84,492 84,492 子公司
TAIFER
(CAYMAN)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英屬開
曼群島
投資及控股 321,900 321,900 11 100.00 % - 100.00 % - - 子公司
台農發股份有限公
台灣 蔬果及其他農、
畜、水產品之批發
80,000 80,000 8,000 33.33 % 29,740 33.33 % (9,425) (3,141)關聯企業
臺農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台灣 農作物栽培業、菸
酒批發業、菸酒零
售業、酒類輸入
業、一般投資業
60,000 60,000 6,000 31.58 % 35,282 31.58 % (37,193) (11,746)關聯企業
TAIFER
(CAMBODIA)
CO., LTD
柬埔寨 國際貿易、肥料等
批發
40,052 40,052 - 100.00 % 32,653 100.00 % 1,459 1,459 子公司
TAIFER
(CAYMAN)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TR ELECTRONIC
CHEMICAL CO.,
LTD.
英屬開
曼群島
投資及控股 321,962 321,962 - 51.00 % - 51.00 % - 得免揭露 合資
台莊資產管理開發
股份有限公司
TAIFER
INTERNATIONAL
(SAMOA) GROUP
CO.,LTD.
薩摩亞 投資及控股 42,618 42,618 - 100.00 % 65,094 100.00 % 4,657 子公司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所在 主要營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名 稱 名 稱 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或出資情形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TAIFER TAIFER 蒙古 不動產租賃業 41,077 41,077 - 100.00 % 64,837 100.00 % 4,657 子公司
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MOA) GROUP INTERNATIONAL
CO.,LTD. CO.,LTD.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或外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期中最高 本期認 期末投 截至本期
台灣匯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持股或 列投資 資帳面 止已匯回
公 司 名 稱 項 目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出資情形 損 益 價 值 投資收益
旭昌化學科技 從事經營硝酸、氫氟 US\$ 21,500 (註3) US\$ - - - US\$
-
US\$
-
-
%
- % US\$
-
US\$
-
-
(昆山)有限公 酸、氨水、磷酸、草
酸、氟化銨、LCD級與
IC級光阻剝離液之產銷
業務
(NT\$595,335) (NT\$-) (NT\$-) (NT\$-) (NT\$-) (NT\$-)
(註4) (註4) (註1) (註1) (註5) (註5)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美金千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NT\$ NT\$ NT\$
- 303,621 31,576,716
(US\$
-
)
(US\$ 10,965
)
(註2)
(註1) (註4)

註1:旭昌化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十七日向昆山市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程 序,相關法定程序於民國一○九年八月完竣,本期累積已處分投資金額NT\$303,621千元 (US\$10,965千元),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為0元。

註2:依據投審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為淨值或合併淨值之60%計算。

  • 註3: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Taifer (Cayman)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4:係按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匯率US\$1=NT\$27.69換算成台幣表達。
  • 註5: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對該採權益法投資之帳面價值已認列至零,故本期 無認列投資損益。

3.重大交易事項:無。

(四)主要股東資訊:

單位:股

主要股東名稱 股份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235,886,376 24.07
%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交付或 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八號「營運部門」之規定,合併公 司之應報導部門為肥料化工及房產部門(包括租賃)。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 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稅、 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 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報導部門 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 一致。

除每一營運部門之退休金費用係以現金支付予退休金計畫之基礎認列及衡量外,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不動產暨 調 整
110年度 肥料化工 投資事業 其他 及銷除 合 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1,524,967
1,704,818 429,621 - 13,659,406
部門間收入 228,885 13,082 46,516 (288,483) -
收入總計 \$
11,753,852
1,717,900 476,137 (288,483) 13,659,406
部門營業淨損益 \$
197,401
377,458 (67,535) - 507,324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4,591
財務成本 (4,229)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3,059,122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利息收入 18,156
其他收入 106,710
應報導部門損益 \$ 3,791,674
不動產暨 調 整
109年度 肥料化工 投資事業 其他 及銷除 合 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8,220,139
1,580,480 369,123 - 10,169,742
部門間收入 89,609 13,115 18,551 (121,275) -
收入總計 \$
8,309,748
1,593,595 387,674 (121,275) 10,169,742
部門營業淨損益 \$
992,468
332,864 (77,642) - 1,247,69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19,917
財務成本 (4,561)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578,204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利息收入 44,080
其他收入 80,046
應報導部門損益 \$ 2,965,376
應報導部門資產
110年12月31日 \$
21,031,061
57,949,422 429,545 (66,829) 79,343,199
109年12月31日 \$
21,039,106
54,932,381 433,069 (58,429) 76,346,127
應報導部門負債
110年12月31日 \$
7,717,319
18,982,175 55,319 (39,474) 26,715,339
109年12月31日 \$
5,729,362
19,283,161 54,617 (29,724) 25,037,416
(三)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營運地區在台灣,故無須揭露地區別資訊。

(四)主要客戶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來自肥料化工部門之A客戶 \$
1,509,889
1,104,580